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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寧縣廉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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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景寧縣廉租房申請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景寧縣廉租房申請條件

景寧縣廉租房申請條件

1、至少有一人具有本縣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並居住5年以上;

2、持有效期內的《困難家庭救助證》或《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證》或區級困難家庭《救助證》、《援助證》、《救助卡》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杭州市區城鎮居民低保標準的2.5倍(含);

3、人均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45平方米(含)以下。

廉租房的申請程序: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覈,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佈,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覈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覈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覈,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爲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爲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覈,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覈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