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廣大考生能對接下來的考研複試有個大概的瞭解,有計劃地安排複試複習工作,齊齊哈爾大學公佈了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複試辦法,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複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覈。
3.堅持客觀評價。考覈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覈有明確的等次結果。
4.堅持以人爲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複試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爲主管校領導,成員爲研究生處主要領導和各相關學院院長組成。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⑴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制訂我校複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我校複試和錄取工作;
⑵組織命制複試試題;負責專業綜合課筆試和同等學歷加試考試、評卷工作;
⑶遴選複試工作人員,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
⑷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5]對複試的全過程的公平、公正進行全面的檢查。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組
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組組長爲校紀檢委書記,成員爲校紀檢委和研招辦工作人員組成。
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組負責全校各相關學院在碩士生招生複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
3.成立以學院爲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招生工作小組組長爲學院院長,成員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學院領導、相關學科、專業的帶頭人、學術骨幹、碩士生導師若干人組成(凡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專業的不能參加複試工作)。
招生工作小組的職責:
⑴根據教育部規定和我校複試辦法,制定本學院具體複試辦法,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覈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複試小組工作基本規範;
⑵按學科、專業成立研究生招生複試小組,每個複試小組人數應不少於五人,組長一人,安排記錄員一名。複試小組的組成應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定;複試小組具體組織實施複試工作;制定外語聽力水平測試和口語及應用能力測試的實施方案,組織外語聽力水平測試和口語及應用能力測試試題的命制和測試工作;
⑶審覈各學科、專業複試小組的複試記錄和複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
⑷負責及時上報與錄取有關的材料;
⑸負責對參加複試而未錄取考生進行必要的解釋和對遺留問題的處理。
成立以學院爲單位的督查小組,督查小組組長爲學院黨委書記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成員由學院負責研究生工作人員或學院辦公室人員組成。督查小組負責學院在碩士生招生複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
各學院對符合我校複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應進行復試。
三、複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負責組織對考生複試資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1.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
2.學歷證書
⑴往屆考生的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無原件考生一律不準參加複試。對原件有疑問的,由研招辦向發證單位覈實或上網覈查。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無此證明者不得錄取;
⑵應屆考生的學生證原件、複印件,考生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應屆生學籍證明原件,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複試。
四、複試基本內容和形式:
1.專業綜合課筆試
專業綜合課筆試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爲2小時,滿分爲100分。
2.外語聽力水平測試:外語聽力測試由各學院組織,外語聽力測試時間爲20分鐘左右,滿分爲20分。
3.外語口語及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外語口語及外語應用能力測試由各學院組織,滿分爲30分。
4.專業綜合能力面試
爲更全面瞭解考生情況,考查其綜合素質,專業綜合能力面試可採用口試、筆試、實驗動手能力的測試等方式;全面考查考生對該學科、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運用所學知識和理論來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專業綜合能力面試由各複試小組組織實施,面試時間不少於20分鐘。面試滿分爲50分。
5.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名稱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各學院複試中的專業綜合課筆試科目相同。試題由各相關學院負責命制。考試形式一律採取筆試的方式。每門考試時間3小時,滿分均爲100分。(同等學歷考生加試成績只考核是否合格,不計入複試總成績。)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安排。
6.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覈
對複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覈是保證入學新生政治素質的重要環節。各招生學院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覈,考覈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考覈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的考生到齊齊哈爾大學研究生處網站下載《齊齊哈爾大學2015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政審表》,加蓋考生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郵寄或交到研招辦。
7.調劑複試
外校調劑到我校參加複試的,須經我校研招辦批准,考生的初試成績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複試基本要求,其專業須是我校生源緊缺專業。被調劑考生初試中的統考科目試題種類必須與擬調劑專業考試科目相同,業務課考試科目必須與擬調劑專業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跨一級學科專業範圍調劑複試的,須以書面報告形式寫明理由,並報學校研招辦批准。未經審批同意,不得調劑複試。
8.破格複試
⑴破格複試線下生主要解決考生初試成績略低於複試基本要求、但在本專業考生中相對成績名列前茅的少數優秀考生的問題,必須以保證質量爲前提;
⑵破格複試線下生應當優先考慮爲國家急需、我校重點扶持但上線人數空缺、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必須嚴格掌握破格人數。
五、複試成績計算
1.複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聽力測試成績+外語口語及外語應用能力測試成績+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成績,滿分200分。凡專業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低於30分或複試總成績低於120分者,即爲不合格,不予錄取。
2.考生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複試總成績
錄取時按總成績由高到低原則,依次擇優錄取(限第一志願)。
3.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覈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複試成績,但不合格者(加試課程的成績有低於60分的)不予錄取。
六、複試的監督和複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組負責對複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複試現場巡視,派出監察員對考場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資訊公佈制度。複試基本分數線、複試工作辦法、複試結果等資訊及時在研究生處網頁上公佈。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在規定的時限內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招生工作小組或複試小組進行復議。
七、本辦法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