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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論文開題報告範文及寫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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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題報告是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對學生答辯資格審查的一個重要依據材料,以下是小編蒐集整理的法律碩士論文開題報告範文及寫作方法,歡迎閱讀參考。

法律碩士論文開題報告範文及寫作方法

 一、論文題目

試論當代中國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兼論憲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

二、選題意義的研究

已過去的2010年對於法學界來說是…個不同尋常的年份,中共十五大報告曾指出要在2010年底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然而如何理解、怎麼樣建立和完善以及當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立之後如何執行等問題都將是我們不可迴避需要回答的。每一位法律人都應做出屬於自己的那份貢獻。無論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還是資本主義法律體系,都無法擺脫“法律體系”這一法理學的基本概念。奧斯丁把“一種(條)法律視爲主權者對其臣民所發佈的一般性命令”,他將法律體系理論隱藏在法律定義之中,奧斯丁認爲一種法律體系是山一個人(或者由若干人)組成的機關所頒佈的法律,一個既定的法律屬於一種法律體系,而後者包括了制定這一法律的立法機關所頒佈的所有法律。‘凱爾森認爲一種法律體系就是一套透過運用被授予的權力而創造出來的法律,他們直接或問接地來自於一個基本規範,他認爲,“所有其有效性可以追溯到?個站本規範的全部規範構成一種規範體系,或者一種秩序,這種越本規範,凱爾森將它理解爲根據歷史上第一部憲法和依據該憲法而創造的規範之規定,簡而言之,一個人應該根據憲法之規定。"而我國學界一般認爲“法律體系是以憲法爲基礎,以憲政法律體系爲核心內容、山實體法、程序法以及公法和私法的各個法律部門有機構成的內部層次分明、協調一致的科學體系。”由以上不同的定義可知法律體系理論中應包含憲法、法律部門、法律部門劃分標準等內容,研究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決不可背離對基本內容的討論。因此筆者從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入手,探討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內部的法律部門的劃分,同時着重回答憲法不能以部門法的身份和地位存在的原因。

法律產生便會因自我發展而逐步形成體系化,並且追求更多的獨立性,形成法律體系是人類法治文明和立法進步的重耍標誌。我國是成文法國家,屮共“十五大”所提出的構建社會主義法排體系只是作爲一項政治任務或者說階段性立法律標而提出來,並沒有明確法律體系的科學內涵與具體構成。李鵬同;作爲人大委員長時率先提出構建以憲法爲統帥的七個法律部門,但對這樣一個法雄體系,部分學者表示昇議,然而在爭議過程中理論界也形成了相對統一的認識:認爲法排體系是一個國家現行企部法律規範,按照一?定原則和要求,根據不同法律規範調整對象的不同以及分類所採取的不同原則和調整方式,劃分爲若干法律部門,並且由這些法律部門與部門內所包含的法律規範共同組合而形成辨證統一的整體。因此作爲學科問題,作爲學科研究的對象——探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構成,就必須首先明確法律體系內部法律規範的劃分即法律部門的確立,而這也就意味着研究法律體系理論的關鍵點在於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和原則。學界對於法律部門劃分所依據的標準和原則至今尚未形成一致的觀點,故給予我們研究這一領域提供了較爲廣闊的討論空間。同時法律部門是法律體系的基本組成要素,各個不同的法律部門的有機組合,便成爲一國的法律體系,因此對這一基本要素——法律部門如何劃分進行探討具有理論與實踐意義。

法律體系的主要功能在於以法律規範的形式,實現對社會價值的法律指引、對社會關係的法律調整、對社會利益的法律分配、對社會秩序的法律規制和對社會文明進步成果的法律確認,其屮最根本的是以國家意志的形式,確認和保護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成果。因此作爲中國特色社會:fe義法律體系的核心和越礎的憲法應運而仰着似絕對真理的“憲法是一國根本大法”的概念,在改革幵放之後,尤其是物權法制定過程中受到臣大沖擊——國內法學界_繞着憲法與民法之I、⑴的關係展J「了激烈的爭辯。因此本論題的研究既是對法理學、憲法學本理論知識的總結與反思,也是對現實問題的憂慮與論述,它涉及到對未來中國法治該往何處去的'回答,也關係到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框架的構建,可以說它是一個政治話題,更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且是法治發展的前提性問題,其研究意義不言而喻。

三、課題的基本內容

2010年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作爲國家各方面、各層次、各領域全部現行法律規範的集大成者,它涵蓋了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對於組成法律體系的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問題,學界尚未達成一致意見,因此各種觀點爭相出現、百家爭鳴,有的學者提出要恢復到最爲原始的公私法劃分上來,認爲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只有一個;有的學者以法的價值目標作爲劃分法部門的標準;部分學者也轉換思路提出劃分法律部門的因素;甚至存在標準中增加劃分原則的方法。傳統的以調整對象和調整方式作爲劃分部門法的依據違反了邏輯規則,致使研究陷入了瓶頸,掩蓋了事物的本相。

歸本溯源,目的纔是全部法律的創造者,每條法律規則的產生都源於一種目的。法律規範的目的不是制定者主觀臆造的產物,亦或山外界強加的形式。法律制定的直接目的來源於人的需要,即立法需要。每當人們對時下父種現女不滿足,或調整某種社會關係的法律已經過時、須以新的立法収代時,人們便根椐巳冇的經驗,以及當時已經具備或可能具備的各種條件,提出充實和完善某一法律規範,使之具冇敁大的現實可能性。這種目的是理性的,立法者在實現其所要達到的0的(作刖、價值)時,以人的端求爲價值尺度,對這種需求的選擇或収捨實際上就是一個有目的的行爲過程,而爲了避免該行爲的肓目性給人類自己造成損害,又必須事先預定目的,繼而按照設定的行爲i卜劃,實施目的行爲。法律目的貫穿於立法過程,也表現於立法之後法律規範的執行過程。實證主義角度討論法律目的並以此爲標準劃分法律部門更具有現實性意義。

同時作爲法律體系中至關重要的憲法,因其特殊目的所形成的根本法地位促使其在法律體系中不能以部門法的“身份”存在。無論是在部門法的產生、部門法的劃分、還是在部門法的實際運用中都應該體現尊重憲法的粘祌,只有這樣才能實現以法律部門爲組成單位的法律體系的內部層次分明、協調一致。憲法應在法律體系尤Jt是法詐部門的劃分中發揮其統領性作用,以保障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內部法作規範的--致件、和諧性。

四、課題的重點和難點

目前關於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學者衆說紛糹雲,有的提出要恢復到最爲原始的公私法劃分上來,認爲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只有一個——調整對象,該說的代表是經濟法學界的着名學者楊紫桓教授;李劍華教授“把人們理解法律的圾優化作爲‘製造’法律部門的目的”視爲劃分法律部門的標準所在;而屮_政法大學的李愛軍、劉少軍教授在其《論法的目標與法部門的劃分》中提出“必須以法的價他H標爲核心,只有以法的價值目標作爲劃分法部門的標淮,才能夠使法學研究具有實質意義,才能使法學研究真正起到指導司法實踐的作用”;葉必豐教授卻認爲“部門法劃分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社會關係即利益關係”;有的學者在持傳統二分標準上加了劃分的則;打的學者$々換恐路提出劃分法排部門的因素,最早提出此觀點的學者是沈宗靈教授,他在早期論文《兩論街代中國的法律體系》中認爲“劃分部門法寸,首先應考慮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係的不同領域,同寸也應考慮法律調整的不同方法,其中包括確定法律制裁的不同方法、法律關係的不同主體以及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不同權利義務關係的形式,以上這些因素可以說是劃分部門法的標準”。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究竟是什麼?至今還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五、論文提綱

摘要

Abstract

1 導論

1.1 研究目的與意義

1.2 研究現狀

2 法律部門

2.1 法律部門概述

2.2 法作部門劃分意義

3 法律部門劃分現有標準

3.1 劃分標準的歷史變遷

3.2 現有標準之評析

3. 3 小結

4. 目的論--法律部門劃分新理論

4.1 法律目的

4.2 實證義法法律目的

4.3 目的理論指導下的劃分標準

5 法律體系中的憲法地位

5. 1 憲法至上

5. 2 憲法之地位以及與其他部門法關係之理論及其評價

5. 3 小結

5. 4 憲法可否爲部門法

5. 5 憲法性法律部門

6 結束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攻讀學位期間主要學術成果

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的寫作方法:

一、選題及目的

撰寫學位論文的開題報告首先要有選題。 選題就是學生學位論文的研究題目。 選題有幾種來源,要麼來自於個人的生活經驗或專業經驗,要麼來自文獻閱讀,要麼來自於老師的建議。

選題還會涉及選題的大小、選題的範圍。它們都是相對而言的, 這也視研究隊伍的大小和研究能力強弱來確定。 我們舉個例子就可以說明,“課堂教學有效性研究” 可以縮小爲 “小學課堂教學有效性研究”, 還可以縮小爲 “小學數學課堂教學有效性研究”,甚至再縮小爲“小學數學幾何課堂教學有效性研究”,由此可以看到選題由大到小的變化。

選題意義可以理解爲研究目的, 選擇了一項研究到底要達到什麼目的, 這是研究者首先需要明確的目標, 通常選題意義或研究目的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第一是學術意義,第二是理論價值,第三是實踐價值,第四是個體目的,第五是知識發展。 任何一項選題都可能從以上幾個方面來設定其意義,但並不是每一個選題都要達到這些目的, 這要視選題大小、範圍和類型而定。 在選題意義上,作爲一種科學研究, 論文的意義在於填補知識的空白或探索新知識、找到一些現象的起因、描述一些現象、解決一個實際問題或驗證一個假設。

二、概念和理論框架

爲什麼研究需要概念或理論框架呢? 這是因爲一個概念框架、 模型或理論可以幫助提出一個科研問題或對某個問題做出解答。 科學研究實質上是爲了發展或驗證能解釋自然界和社會生活的理論、假設、模型、猜想或概念框架。 研究問題和理論之間的聯繫是直截了當的。 一個研究問題可能需要多個理論,不同的理論可能對一個問題作出不同的解答,如“班級人數和學生成績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這樣一個研究問題可以用多種理論來回答。另外,觀察什麼與如何觀察是由該問題或選題的一個核心概念來驅動的。那麼什麼是概念?什麼是概念框架?什麼是理論?什麼是理論框架?概念或理論從哪裏來?如何在研究設計中構建概念或理論框架? 如何在研究設計中應用概念或理論框架? 這些問題都是我們在研究中需要解決的問題。

研究的理論框架其實還與研究的假設聯繫在一起,也就是說,每一個開題報告都會有研究的假設,或者說,做研究首先要有假設,然後去找證據證明這個假設是成立的。如一個研究生提出了一個假設,說一個人的數學成績取決於他的語言能力, 語言能力強則數學成績就高,這就是一個假設的理論模型。

三、研究問題

什麼是“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說明研究者想要知道什麼,想要透過研究理解什麼,因此研究問題一定是指向知識和理解。 研究問題與研究假設是有區別的,研究假設是研究者對這些問題的嘗試性回答。

四、研究方法

透過對研究內容的建構, 確定了研究的對象和方向, 但任何研究都需要利用一定的研究方法來完成。研究方法,即收集數據的方案和對數據的測量和分析,應根據研究問題來選用,並應該能直接回答該問題,將問題和方法直接相聯繫,可以在調查方法、數據、假設的互相作用基礎上進行一系列邏輯推理,從而得出合理的結論。 包括教育學在內的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通常會有四種,如歷史研究法、內容分析法、個案研究法、統計和調查研究法.

五、研究文獻綜述

在確定了選題和確定了研究的問題之後, 必須要做的一件重要的、 不可或缺的研究工作是文獻綜述。文獻綜述雖然是一種研究方法,但它是一種最基礎的研究方法, 是任何研究都必須要使用的一種研究方法。

文獻種類有哪些? 通常我們可能需要的文獻有教育學術專着、教育學術期刊論文、教育學術會議論文、教育政策文字、教育學術學位論文、教育學術研究手冊、教育學術工具書(百科全書、辭典等),但要注意不包括教材。

有學者指出,“針對某個問題所作的相關的文獻綜述可能會發現這個問題尚未被解答。 當發現這個空白之後, 文獻綜述透過分析該問題和相關假想是如何被討論的,以及發現過去所用的抽樣、選址和其他重要背景, 可以幫助提出各種不同的答案及研究的設計和執行方案。 ”由此可見,在進行文獻綜述的時候必須以問題爲中心, 也就是要針對研究中所提出的問題進行綜述, 這樣可以避免羅列文獻的簡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