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居住證>

南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怎麼辦

學問君 人氣:8.39K

在港澳臺居住的需要有居住證,這要根據規定進行辦理才能獲得。在遇到一些情況下導致我們需要進行補辦居民居住證,這時候應該如何辦理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南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怎麼辦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怎麼辦

辦理條件

在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居民,根據本人的意願,可持有效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到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港澳居民居住證。

辦理材料

(一)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

(二)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

(三)居住滿半年的證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證明資料):

(1)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①房屋租賃合同

②房屋產權證明檔案。

③購房合同。

④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2)合法就業證明:

①工商營業執照。

勞動合同

③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

④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連續就讀證明:

①學生證。

②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注意:未滿16週歲的港澳臺居民可由監護人代爲申領,本人需一同前往受理點。

辦理流程

第一步:需辦理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就近戶籍派出所和戶政辦證大廳申請。

第二步:交驗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三步:採集指紋和相片後辦理。

第四步:部門審覈。

第五步:領證。

辦理時限與費用

辦理時限:

①現場領取的,15個工作日。

②郵寄領取的,8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