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居住證,通俗地說,就是我國一些城市借鑑發達國家“綠卡”制度做出的嘗試,可以理解爲“給不了城市戶口先給市民待遇”。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整理好 南京居住證辦理流程以及條件,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居住證首次辦理
1辦理條件
擬在南京居住6個月以上非南京戶籍的流動人員,年滿16週歲的應當申領居住證;未滿16週歲的自願申領。
2辦理途徑
去居住地所屬派出所受理點辦證。
3辦理材料
1、居住在本人所有權房屋的:申領人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購房合同;
2、居住在非租賃的他人房屋的(借住):申領人身份證、房主身份證、房主同意居住說明、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
3、居住在租賃房屋的'(租房):申領人身份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房屋租賃合同;
4、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的,申領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居住證明、勞動合同。
申領人所提交的證件材料應該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機關的,同時提交複印件。
4所需時間
一般情況下,派出所申請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
5辦理費用
首次辦證免費,換領補領按照全省統一標準,20元/張。
住證簽註
辦理條件
居住證持有人在在南京市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的最後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提醒: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自動中止。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已持有的南京居住證。
辦理流程
1、 申請人提交材料
2、 公安派出所審覈
3、 等待制作證件
4、 發放證件
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屬公安派出所。
辦理時限及費用
1、辦理時限
持證人應該在居住每滿1年的最後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續辦,續辦手續當場辦理。
2、辦理費用
不收費
居住證補辦
辦理條件
1、居住證丟失的,原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辦理補領手續。
2、居住證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辦理居住證換領手續。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損壞的居住證(丟失的不用提交)
辦理流程
攜帶相關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即可。
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
辦理時限及費用
1、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
2、辦理費用
20元每證
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管理辦法,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居住證變更
辦理條件
1、居住證持有人變更居住地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7日內到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辦理居住變更登記,無需重新申領居住證。
2、居住證持有人按規定變更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辦理居住證換領手續。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原來所持有南京居住證
辦理流程
攜帶相關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即可。
辦理地點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時限和費用
1、辦理時限
當場結辦
2、辦理費用
免費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