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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居住證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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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市我們應該如何去辦理相關的居住證呢?需要什麼條件才能辦理呢?下面大家就隨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南京市居住證辦理條件

居住證辦理條件:

1、擬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動人口

2、年滿16週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未滿16週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流動人口,自願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

4、代辦材料: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監護人代爲申報,需提供監護人有效身份證件和與未成年人關係證明。老齡、殘疾等流動人口,可委託親屬代爲申報,需提供代辦人效身份證件、委託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書面委託證明。

 居住證辦理流程:

第一步:申領

按照要求,對符合條件的,準備好相應申請材料,前去居住地派出所受理點申請。

第二步:受理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住證受理點,拍攝照片、填寫《流動人口居住資訊登記表》並簽字確認。

第三步:審覈

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居住證受理點應當自受理申領之日起5日內回覆申領人並說明理由。審覈合格後,將資訊錄入居住證系統,並打印領證通知單交申請人。

第四步:發證

申請後十五個工作日,申請人持領證通知單到公安派出所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