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2017天津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學問君 人氣:2.17W

爲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提高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天津市調整了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以下爲您帶來相關內容,歡迎瀏覽!

2017天津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印發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上調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950元調整爲每月2050元,每小時11.2元調整爲每小時11.8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9.5元,調整爲每人每小時20.8元。此次調整,將使各類新入職職工、公益性崗位人員以及靈活就業勞動者直接受益,同時助推企業職工工資水平整體提升。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假期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均視爲提供了正常勞動。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最低工資制度適用於本市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也要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將加大執法監察力度,開展全市企業工資支付專項執法檢查,確保新標準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勞動者報酬權益。對於違反最低工資相關規定的行爲,勞動者可以向各級人力社保部門進行舉報投訴。

  附:市人力社保局關於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爲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提高低收入職工工資水平,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通知》(津政發〔2003〕107號)規定,結合我市國民經濟發展狀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對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950元、每小時11.2元,調整爲每月2050元、每小時11.8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9.5元,調整爲每人每小時20.8元。

三、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