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武漢勞動力市場瞭解到,每年春節一過,便有大量的人“跳槽”需要籤勞動合同,這時需當心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里布設陷阱。
霸王合同
用人單位以“老大”自居,在合同條款中令求職者處於被動從屬地位。
押金合同
用人單位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時收取風險基金、保證金、抵押金。
暗箱合同
多見於民營企業,採用格式合同,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在合同中,只從企業的利益出發規定用工單位的權利和勞動者的義務,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規定用工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
生死合同
用人單位不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生命安全義務,提出“工傷概不負責”等條款逃避責任。
賣身合同
如3年內不得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還規定,求職者一切行動都得聽從用人單位安排。
雙面合同
用人單位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以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但在勞動過程中並不實際執行,真正執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一位法律專家提醒,職工誤入了用人單位所設定的勞動合同陷阱,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仲裁委確認勞動合同的效力。如因用人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
跳槽簽約避開這些合同陷阱
學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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