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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支付新規發佈 以後發紅包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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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稱爲“史上最嚴”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28日終於塵埃落定。在驗證方式、支付限額等方面廣受爭議後,新版辦法較徵求意見稿做了哪些調整?讓我們從發紅包說起,看看監管機構如何在安全和便捷之間找出一個平衡點。

網絡支付新規發佈 以後發紅包要注意什麼?

在7月底徵求意見時,不少人擔心如果未進行實名認證會影響微信紅包使用,以及一些小額支付的便捷性。對此,新版辦法特別新增了一類支付帳戶,只透過一個外部渠道開立的Ⅰ類支付帳戶,帳戶餘額可用於消費和轉賬,但限額僅有1000元。

也就是說,沒有綁定銀行卡的微信用戶可透過微信零錢包收發紅包,但累計發紅包的金額不能超過1000元。如果發紅包金額已經超過1000元,還想再發就得追加身份認證,成爲Ⅱ類或Ⅲ類帳戶。

央行相關人士表示,追加身份認證並非要客戶去相關部門證明“我是我”,而是要求支付機構去證明“你是誰”,客戶只需在網上填寫相關資訊,由支付機構想方設法去驗證。

辦法規定,透過3個驗證渠道的Ⅱ類帳戶可以消費、轉賬,年支付額度10萬元;透過5個驗證渠道的Ⅲ類帳戶,除了可以消費轉賬外,還能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產品,年累計交易額最高可以到20萬元。

其實,網絡帳戶交易不僅有年度限額,還有日限額。辦法規定,支付機構採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帳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

那如果想發放5000元以上的紅包該咋辦?

爲解決此類問題,新版辦法對支付機構提出了分類監管的思路。若支付機構被評爲A類且Ⅱ類和Ⅲ類帳戶實名比例達到95%以上,即可獲得相應的監管獎勵。其中就包括5000元的日累計限額可以提高至10000元。

也就是說,想發大紅包,不僅需將Ⅰ類帳戶升級爲Ⅱ、Ⅲ類帳戶,還得選擇綜合評級高、實名制落實情況好的平臺。

“較好的支付機構單日支付限額最高可以提升到現在額度的2倍,未來這個倍數還將動態變化。”央行支付清算司司長謝衆表示,對支付機構分類監管的細則及評級準則正在制定過程中。

據介紹,不光是提高支付限額,達到監管要求的支付機構還能享受一系列“豪華大禮包”:帳戶實名驗證有效即可,不受3個或5個渠道的限制;個人賣家符合一定要求後可按照單位客戶管理,不受個人支付帳戶額度的限制;快捷支付可以由支付機構直接進行交易驗證等。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祕書長蔡洪波表示,針對不同的分類等級實施差別化的監管措施,防止在差異性較大的'支付行業實行“一刀切”監管可能帶來的不公平性。同時,監管部門堅持正向激勵的原則,給予支付機構中的“好孩子”更充分的信任和更有力的支援。

當然,目前限額可能依然無法滿足個別大額需求,想發放10000元以上紅包怎麼辦?

央行相關人士建議,不夠部分還可以透過網關或快捷支付方式發放紅包。

“儘管我們做了一些調整,但對網絡支付的定位沒有改變,還是以小額快捷便民爲宗旨,因此仍需進行必要的限額管理。”謝衆表示。

臨近春節,馬上要依照新規發微信紅包了麼?其實並沒有那麼快,因爲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

謝衆表示,爲達到新規要求,各家支付機構需要改進系統,監管部門也需要對分類管理的指標體系進行制定和試點,都需要一段時間過渡。

發個紅包而已,爲啥也要遵守這麼多的規定?其實,微信紅包只是百姓網絡支付受到影響的一個縮影。

“新規將滲透到客戶網上支付的方方面面,透過強化支付機構的內部管理,可以有效防範風險,充分保護社會公衆的資金安全,促進金融服務行業的積極創新。”蔡洪波說,一系列規定並非要爲難客戶,而是想讓支付機構落實好實名制要求,提升支付安全水平,強化“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