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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委託合同模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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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委託合同模板七篇

委託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 項目的技術開發,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和技術要求

1.合同內容:

包括:

①、 ②、 ③、 ④、(結合具體項目自行添加)

2.技術要求:

乙方應該採用目前流行和先進的技術設計開發整個 項目,各項功能的實現程度和性能指標應該達到現階段的先進水平,並具有安全性、規範性、靈活性及可擴展性。

二、 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提出具體要求,並負責設計方案的內容確認;協助乙方準備系統安裝調試、執行所需的環境。

2.乙方責任

①.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成立該項目的技術隊伍,確定 爲項目負責人,承擔甲方項目開發與運作。

②.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確定的設計方案完成項目工作。

③.在方案實施過程中,對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見,乙方應無條件對有關內容及時進行修改,直至滿足甲方的全部需求。

④. 乙方項目實施人員須服從甲方人員管理,必須遵守杭州市公安局各項規章制度

三、 項目開發時間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項目開發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 本項目技術開發費用: 萬 仟 佰元整(¥ .00)

2、 支付方式

①、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合同總額5%的履約保證金。系統試執行1個月正常,提交全部報告材料並透過甲方正式驗收,待年的質保期滿後,執行正常,支援良好,無質量和服務問題,原額(無息)歸還履約保證金。

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總價的餘款。

五、質量保證

1、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軟、硬件產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合法的版權或使用權,如在本項目使用過程中出現版權或使用權糾紛,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解決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問題,如因技術原因無法滿足甲方需求,由此產生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六、培訓和售後服務要求

1、提供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年的質保期。

1)年7×24熱線電話支援服務 乙方應提供不限時間、不限數量的售後電話支援,在得到請求響應小時內,透過電話給出解決方案,以幫助甲方迅速有效地解決問題。

2)年軟件、硬件保修服務

所有軟件須提供年的免費升級服務,年之後須對軟件升級給予價格優惠。 所有硬件產品均須提供 年免費質保, 年內提供免費的配件和備件。對於出現緊急故障情況,乙方承諾小時內響應,如問題不能透過電話解決,工程技術人員需在 小時以內到現場,個小時內解決問題;不能修復的,小時內提供備品、備件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

3)其他服務

透過制定詳細服務計劃、每對甲方系統進行一次檢查、遠程系統檢測及其它服務,避免系統發生問題。

2、技術培訓

乙方對甲方免費技術培訓,提供用戶操作手冊、管理手冊(包括安裝、維護、安全說明)等,使甲方達到能獨立進行管理、維護測試和故障處理等工作,以使所提供的軟硬件產品能夠正常、安全的執行。

七、技術成果、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乙方爲甲方開發的技術成果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有責任對本項目的技術情報和資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項目資料和有關的公安內容,如因乙方泄密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核心技術不允許開放;第三方軟件不能加入;

八、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項目開發完成並正常執行一個月後,甲方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經雙方簽字確認並由甲方出具項目合格驗收證明。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開發費用,每逾期支付一日,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2、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進度將系統透過驗收並交付使用,若逾期交付,每遲 交付一日的,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如延遲交付超過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享有向乙方索賠的權利,索賠額不受合同總價款的限制。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由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日期:

委託合同 篇2

甲方(委託加工方):**化肥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託加工方):**化工有限公司

爲進一步拓展雙方合作範圍、加大合作力度,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復混肥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加工物、原料提供、質量要求

1、加工物:復混肥料

2、加工物的原料提供:由乙方代甲方採購。

3、加工物質量要求:產品內在質量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生產時添加防結塊劑,產品在發出後6個月內無明顯結塊現象;每批發貨應保持顏色的穩定、一致,袋裝重量必須嚴格按標準執行。

二、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包裝物提供時間及費用負擔

1、甲方製作包裝物。

2、甲方製作的包裝物僅用於包裝加工物並向甲方交貨,不得另作他用,如有剩餘應保持空袋原樣,並妥善保管。

3、包裝袋製作時間:保證乙方有足夠數量的包裝物。

4、乙方負責將產品灌包併發運,乙方應保證包裝清潔完整,包裝時按標準程序操作,破包率≤3‰,產品包裝如有破損不得發運。

三、加工數量:

1、具體交貨時間以備案後時間爲準。(因氣候或其它原因影響時以傳真件爲準)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生產的貨物全部由甲方負責對外銷售。

3、標註式樣:

委託方公司名稱:濟南禾利豐化肥有限公司 委託方公司住所:XX市XX區濟齊路198號 被委託方公司名稱:金鄉蒜鄉肥業化工有限公司

被委託方公司住所:山東省XX市XX縣國際商貿城東運經濟園 被委託方生產許可證號:(魯)xk13-001-00150

四、價款、支付、結算方式

(一)、運雜費支付結算:運輸由乙方代辦,乙方代墊的運輸費由甲方支付,乙方應出具運

輸發票,甲方及時結算。

(二)、加工費用及貨款支付、結算:

1、加工費支付:甲方按照委託生產計劃提前10日支付加工費。

2、本合同交易總金額爲:玖萬陸仟元整

五、交貨方式、地點、到達站、風險及費用

1、交貨方式:鐵路運輸由乙方代辦鐵路運輸和保險到定作方指定到站,汽車運輸爲乙方廠區汽車車板交貨。

2、交貨地點:國鐵發出站火車車板交貨或甲方在乙方廠區汽車自提。

3、加工生產通知: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無提前通知則按合同執行。

4、乙方在交貨後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正本單據:正式發票(結算時提供)、產品重量單、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產品發運時提供)。

5、如產品在發運(鐵運)過程中出現被盜、淋溼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加工貨物品質與本協議質量要求不符的,雙方共同採取以下方式之一解決:

(1)、甲方有權要求拒收,乙方應退還全部貨款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甲方同意乙方更換貨物的,乙方應在7日內向甲方交付品質合格的貨物,由此增加的運雜費及包裝等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超過10日乙方還應承擔逾期交貨責任;

2、如甲方因銷售乙方交付的貨物,就貨物品質與第三方發生糾紛,乙方應負責解決此等糾紛。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八、協議的生效、修改及解除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爲20xx 年 11月 15日至 20xx年4月08日止。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或修改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乙方加工質量、交貨期或加工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九、協議文字:

本合同文字正本一式五份,定作加工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作備案用。

十、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章):**化肥有限公司

法人簽字:

乙方(章):***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簽字:

20xx年 11月 15 日

委託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簽訂地點: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誠實守信的原則,乙方自願與甲方合作,爲明確雙方的利益和義務,就肉雞委託養殖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養殖方式的約定:

1.甲方負責技術指導,飼料供應;

2.乙方負責提供已養殖120天的肉雞,使用甲方提供飼料調養18天; 同時乙方負責養殖的場地、設施和勞動力;

3.乙方將肉雞調養18天后,乙方將肉雞殺好,作好真空包裝,並放入冷庫儲存。甲方按實際交付每隻 元收購全部合格肉雞(肉雞市場採購價格變動時,收購價隨採購價相應變動。

4.乙方每星期採購一批肉雞應支付定金 元,協議履行完畢後退還。

5.甲乙合作時間爲

二、 雞苗、飼料的供應規定:

1. 乙方採購的肉雞重量應在的情形。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飼料,按每星期飼料的安全性。

三、 銷售結算:

1.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由甲方每週收貨一次,收貨時結算肉雞數量品質,甲方驗貨後即支付貨款提貨。

2. 肉雞儲存交付地點位於式爲甲方於以上地點自提。

四、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停止採購肉雞或變更養殖數量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將乙方已按協議飼養的肉雞採購完畢,如甲方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

2. 乙方應保證飼養肉雞的質量,交付與甲方的肉雞應符合安全食用標 準,如有不合格產品的,甲方有權拒收。

3. 甲方所提供飼料如不符合衛生要求,導致乙方飼養肉雞出現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

五、附則:

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後雙方可簽字延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委託方(甲方):湖北xxx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湖北xx空間環境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並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室內設計的地址:湖北省xx公司辦公大樓

設計內容:一層大廳、三層中型會議室、四層經理辦公區、五層大會議室

建築面積約1200平方米。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室內設計,乙方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38800元。計幣叄萬捌仟捌佰元整。

甲方應在20xx年12月5日首期付50%設計費,計幣壹萬玖仟肆佰元整。並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20xx年12月10日)。乙方設計師在測量後8天內完成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和效果圖。

三、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甲方至乙方處看圖,與設計師經過溝通同意,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支付30%設計費,計幣壹萬壹仟陸佰肆拾元整,乙方在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1月19日,共30天完成全套裝潢設計圖及施工圖紙,甲方到乙方處取圖,並約定設計交底日期,此時甲方支付乙方15%設計費,計幣伍仟捌佰貳拾元整。餘下5%尾款在工程開始後半個月內付清。

四、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設計師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製更改圖紙,由雙方簽字確認,施工過程中設計師應有四次去現場放樣及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設計師出現場,則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費用。

五、如甲方或業主方推翻已確認施工方案,另行設計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設計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0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設計費總價的3%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設計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承擔設計費總價3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按合同規定的設計費總價的30%作爲違約金付給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七、設計合同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XX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本合同約定(將以下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去):

(1)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簽定合同地址:

委託合同 篇5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代理項目: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珠海市 (即: )全權委託乙方代理出售。該房建築面積 ㎡,非住宅面積 ㎡。

第二條 委託出售價格: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並附送a、固定裝修 b、傢俬 c、家電 d、

第三條 房款結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於或低於上述委託價格對外銷售該房屋,但乙方應嚴格按照委託出售價格與甲方結算。

第四條 甲方承諾如下事項

1、保證上述委託房屋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否則甲方須向乙方及承購方承擔造成損失的補償。

2、同意承購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稅費(同意打“√”):a、按國家規定各付 b、買方包稅 c、賣方包稅

4、同意該房屋交割前結清所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使用費用,並遷出該房戶口,以便承購方入戶。

5、若該房仍在按揭,則自行清償所欠銀行款項。

第五條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業主身份證及產權證明檔案原件(指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款收據或發票),並留存複印件。系產權共有人或委託他人還須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和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房屋內無人居住及無財物,須提供該房屋鑰匙。

第六條 委託期限:自簽定合同日起 個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內將該房屋售出,則委託期至產權及房屋轉移到承購方完畢止)。

第七條 銷售費用:銷售上述房屋所產生的宣傳廣告費及勞務費,概由乙方負擔,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

第1種:該房未辦產權證只需更名。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電話或資訊)三天內爲承購方辦理好房屋更名手續; 乙方則在承購方取得更名後的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或發票)後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2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甲方須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同乙方及承購方將權屬變更資料交予市房地產登 記中心。交件的當日或次日,如果承購方是一次性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40%,餘款在取得承購 方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購方是按揭付款,則乙方付給甲方房款總額的30% (以銀行批准貸款須 交的首期爲準),餘款由銀行直接劃入甲方設立的帳號。

第3種:該房屋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但仍在銀行抵押。乙方付給甲方壹萬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內將銀行所 欠款項清償,並取得撤消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清償後,產權權屬變更及房款給付與“第2種”相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及時將房款給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利息支付滯納金給甲方, 超過15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且乙方須按委託價格的1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2、甲方若所委託房屋產權有糾紛或甲方變卦以及不按通知時間內來辦理產權過戶更名手續,應承擔相應責任 由此而導致承購方退購,則甲方須無條件返還已收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委託價格的15%的違約金給乙方。 3、承購方承諾購買房屋要求甲方清償銀行貸款後又不購買此房,則甲方已收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 房屋交割:在承購方取得房產證的當天或次日,甲方須將結清了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等使用費用,並已遷出戶口的房屋交給承購方使用。甲方與承購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佣金:該房屋成交後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佣金,爲出售價格的2%及高於委託價部分。

第十二條 委託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該房屋爲乙方獨家銷售,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與乙方介紹的買家發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託他人銷售,否則,除按上述標準支付佣金外,同時應按出售價的`15%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經 辦 人:

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

委託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爲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爲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檔案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檔案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僞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爲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透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爲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爲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檔案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爲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託合同 篇7

甲方(受託人):

乙方(委託人):

甲方(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如有):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如有):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1.合作內容

乙方爲提高企業資訊管理化水平與公司形象,特委託甲方爲其開發 軟件,詳細要求見附件。

2.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交付本合同約定的軟件。

3.2甲方所開發軟件是自行研發的,保證不是侵權軟件。

3.3 甲方將嚴格按照乙方提出的各項技術指標,要求進行軟件的開發設計。

3.4甲方開發的軟件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黃色,反動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

3.5甲方所開發軟件的所有權,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權。

3.6甲方只根據乙方提出的書面要求進行開發。

3.7甲方交付軟件時將對乙方提供相關技術培訓及售後服務。

4.乙方權利與義務

4.1 乙方託付甲方所開發的軟件保證不含有反動,黃色及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內容,否則甲方將不予開發。

4.2乙方必須保證對甲方所開發的軟件不作任何侵權行爲,如不進行拷貝,篡改,泄露給第三方使用等,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 乙方託付甲方開發軟件時必須以書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蓋公章)詳細地說出需求模組,提供給甲方各項技術指標。

4.4乙方託付甲方開發的軟件在簽訂合同之後如需增加其它功能,必須以書面形式呈交給甲方,甲方做改動並酌情收取適當費用。

5.乙方驗收標準

5.1乙方驗收時,不得對甲方所開發的軟件提出附加條件。

5.2 甲方所開發的軟件符合乙方呈甲方的附件要求及各項技術指標即爲合格。

5.3甲方完成軟件工作, 乙方應在三日內組織驗收,超過七日不驗收,視爲驗收合格。

6.支付報酬

6.1該軟件乙方付給甲方費用總金額 元整。

6.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當日,乙方將預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佔總造價 %)。

6.3 甲方交付軟件當日,乙方驗收合格後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佔總造價 %)。

6.4 甲方收取完開發費用後,免費爲乙方維護軟件 個月 。

6.5免費維護期過後,乙方如需甲方對該軟件繼續進行維護,甲方將提供有償服務 。

6.6付款方式 。

7.支付方式

乙方應在本合同第6條約定的期限內向以下銀行帳戶支付報酬,報酬支付時間以銀行收到該款項爲準:

甲方開戶行:

開戶名:

賬號:

8.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 年。

9.違約責任

9.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造成的實際損失及救濟的合理支出費用。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條規定,由於甲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軟件的開發, 逾期 日完成軟件開發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具體額度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合同中乙方支付費用總金額的10%。

9.3由於乙方未及時提供軟件開發所需的資訊而導致甲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9.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6條規定,乙方應每日按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如該項付款超過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律師提示】延期履行時,雙方可以約定寬限期或者延期履行期限內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9.5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爲保護和實現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救濟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

10.其他約定

10.1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應以信件或傳真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於本合同所載地址,若地址有所變更應通知對方,否則視同於送達。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10.2不可抗力

10.2.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爲及不作爲)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0.2.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0.2.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10.3合同修改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10.4合同終止

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並說明正當的終止理由,由雙方代表簽字後方可終止本合同。

10.5法律適用

有關本合同的解釋履行等相關事宜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律師提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因此,對爭議的解決不能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二者只能擇其一。爭議解決選擇法院,雙方可在此處進行約定或者在爭議產生時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實踐中一般約定當事人自身所在地的法院較爲有利。

12.附則

12.1 合同簽訂前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時應以書面形式確認。

12.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合同簽訂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