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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合同模板3篇實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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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合同模板3篇實用版,歡迎大家分享。

委託合同模板3篇實用版

委託合同模板3篇實用版1

委託方(甲方): 住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

受託方(乙方): 住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第 項事項:

1.代訂機票

出發地: ,目的地: 出發日期: 年 月 日

乘客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乘客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乘客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乘客姓名: 身份證號碼:

機票價格: 元/張,共 張;合計金額: 元。

2.代訂住宿

賓館所在地及名稱: 標準:

數量: 間;入住時間: 年 月 日, 退房時間: 年 月 日 共 晚。

單價: 元/間, 合計金額: 元。

3.代送簽證(簽註)

目的地國家(地區): ; 代送服務費: 元/人,共 人; 合計金額: 元。

4.其他委託事項

單價: 元, 合計金額: 元。

第二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費用。

2.甲方以下列 方式繳納費用:

(1)現金繳納方式;

(2)向乙方指定賬號轉賬,帳號爲: ;

(3)其他方式: 。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及時付款的,應承擔需支付金額5%的違約金。如乙方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時完成代辦事項,或代辦事項的完成不符約定,乙方應承擔甲方所支付全部金額5%的違約金。如甲方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須賠償甲方實際損失。

3.因甲方提供的乘坐飛機、入住賓館、進行簽證簽註的人員姓名、聯繫電話及其他相關資訊不真實、不準確導致乙方無法完成代辦事項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爲此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合同性質

1.本合同是委託合同,不屬於旅遊組團合同,不適用《旅行社條例》中有關《旅遊合同》的規定,應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2.相應服務供應商由甲方自行選擇確定,乙方不存在選擇或推薦的義務。因委託事項下的承運人、賓館、簽證(簽註)部門等提供的服務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給委託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應直接與上述單位交涉,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模板3篇實用版2

委託方:

受託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受託方授權受託方辦理有關購買 的各項事宜。

二、委託授權範圍(委託權限)

1.購買 。

2. 的購入價應掌握在人民幣 萬元 之間。

3.所購須爲 ,不得爲 。

4.其他

三、委託報酬

受託方如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委託事宜,委託方給付報酬人民幣 萬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全部委託事宜,則按每購入 計算作爲報酬;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購買到任何 ,則僅給付勞務費 人民幣。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必需之要求,受託方完成委託事項所必需的費用憑有效支出憑證由委託方予以報銷,但是最高數額限定在人民幣 之內,超過的費用部分由受託方自己負擔。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受託方完成委託事宜後 日內一次支付。

其他完成委託之必要費用先由受託方墊付,每星期五結算一次所有費用往來均透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受託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方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委託方。

3.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委託方:

住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受託方 (蓋章)

主營業所地址:

郵政編碼:

法人代表: (簽字)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委託合同模板3篇實用版3

茲委託金馬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覈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爲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爲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覈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覈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爲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檔案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爲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爲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爲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