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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委託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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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的委託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委託合同 篇1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並透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託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熟悉並自願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上海股東代碼卡/深圳證券帳戶及複印件。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 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爲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代碼即爲甲方指定交易的帳戶,雙方同意並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並公佈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 甲方使用互聯網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六條 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代碼、資金帳號、網上委託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數據資訊進行的交易,均視爲甲方本人所爲的有效交易。依據密碼等電子資訊辦理的各種委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資訊記錄均爲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透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託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甲方的委託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爲準,甲方對其委託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甲方在開通__________________後,乙方將爲甲方從事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透過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託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託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後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帳戶中有效證券的託管和轉託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爲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帳戶。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數據,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 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帳戶對應的儲蓄卡帳戶。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戶資料和委託事項的祕密。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後,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默認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其用於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若遺失儲蓄卡及對應活期儲蓄存摺,應按照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辦理掛失手續;若股東代碼卡遺失,還需向證券登記公司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在掛失手續生效前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和期限儲存甲方的委託記錄和交易資料。

第十七條 因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和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按甲方的委託指令向交易所申報,但委託在有效期內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銀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 因政策重大變化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因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及出現其他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僅作爲投資參考,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甲方透過乙方進行的任何證券投資所產生的風險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或由於系統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買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對甲方託管在乙方證券的留置權。甲方在經催告後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銀行通知履行義務或予以賠償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有權處置與甲方債務相當的證券和資金。當甲方的全部證券和資金不足以抵償其債務時,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保留追索權。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本協議條款有修改和解釋權。若需補充或修改協議條款,則須將新內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異議應在公告後30天內到原開戶點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爲甲方接受新內容,並將公告的內容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 《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的修改一經公佈即爲有效,無須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透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在甲方辦理_________銷戶手續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證券市場存有風險,甲方既可能透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2.網上委託是甲方透過互聯網完成證券交易委託的過程,它包括委託、撤單、成交回報查詢等。作爲一種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證券交易委託,同傳統的交易方式相比,網上委託還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風險,甲方應認真、全面地瞭解這些明示的或潛在的風險,並自行承擔因此可能造成的損失,且無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這些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交易指令透過互聯網傳輸,可能由於其他非證券交易使用人數過多而導致網絡繁忙、傳輸速度減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2)甲方完成網上委託必須具備成都證券發放的證書、證書密碼和交易密碼。但由於甲方的各種原因,如證書和密碼同時遺失等,可能導致甲方的合法身份被仿冒並因此造成損失;

(3)證券行情和證券資訊透過互聯網傳輸,由於互聯網上駭客惡意攻擊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互聯網服務器可能出現某些故障,同時由於互聯網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資訊和證券資訊有可能出現錯誤、誤導或延遲;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損失的風險因素。

3.爲了加強對風險的防範,我們提醒投資者採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證書密碼和交易密碼並定期更換;採用快捷、安全的上網方式並在網絡環境穩定時進行網上證券委託;因通訊線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現問題時,使用其他替代委託方式;對比其他相關資訊並及時查證成交情況;在網上證券委託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殺毒軟件對計算機進行掃描。

4.本協議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銀行的免責條款,凡因該類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責條款約定的免責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應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銀行免責條款含義後簽訂本協議。

委託合同 篇2

編號:

日期:

甲方:租賃公司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租賃項目的批准檔案(文號 )和乙方的 《租賃項目申請書》(編號: ),並依據下述各款規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賃委託,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賃物件:

品名 數量規格備註




設備成交單價、總值和其他交易條款,均按第 號《訂貨協議書》規定辦理。

二、租賃費及有關條件:

1.租賃費總額: (大寫: )租賃期自提單之日起算,自租賃期起算日起滿 個月的當天爲第一次支付日,以後每滿 個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賃期結束。

2.其他有關費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價單》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後30天內,甲方將按照租賃業務和國際貿易習慣做法,代表乙方簽定租賃合同。該租賃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履行該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三、租賃物件交接:

1.租賃物件裝船後,甲方應適時向乙方發出“到貨通知”,並負責在到貨後代辦進口許可、報關、保險、提貨、託運等有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接貨後,應立即在商檢部門的督導下開箱檢驗。檢驗無訛後,即可安裝使用。如檢驗結果與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不符,應立即申請商檢部門檢驗並出具商檢證書,最遲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對外提出索賠。

四、費用結算辦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國內外費用系估算額,實際支付時,按附表說明事項辦理。

(2)有關各期租賃費的結算辦法,乙方應在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將本期應支付租賃費劃撥至甲方帳戶。甲方在對外結算後,以原始發票金額爲準開列結算清單,多退少補。倘乙方未能按期劃撥,甲方將依據本

合同通知銀行向乙方開戶行( 賬號: )託收。在此情況下,甲方按本期遲付額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滯納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國內有關費用,係指乙方應向國內有關單位交納的進口關稅,進口工商稅、港口、陸運雜費和銀行費用等概算額。結算辦法同本款第(1)(2)條。

(4)甲方代理費按租賃費總額的2%,於到貨時一次性計收,不足5萬美元的租賃項目,按2.5%計收,結算辦法同本款第(2)條。

五、擔保單位及責任:

爲確保租賃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同意

爲乙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有責任監督乙方按期執行合同並在乙方不能/無力支付租賃費及其他費用時,代乙方履行付款責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並由乙方擔保單位蓋章擔保後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關部門備查。第 號《租賃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號估價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章) 乙方:(章) 擔保單位:(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開戶行: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賬號:

合同管理機關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3

委託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託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爲委託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爲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爲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託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並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託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佔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託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

(7)徵得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託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覈和籤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複覈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託人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委託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委託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託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託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託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託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爲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託人認爲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日內發出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爲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十二條 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爲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託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並免費提供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爲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4

(一)項目名稱

本條款應該用簡潔、規範的語言準確地表述委託開發合同中研究開發課題的名稱,從名稱中能反映合同性質。如“生測室專用生物光照培養箱的開發”或“球玻面干涉儀的研製開發”,既明確了開發內容,也明確了合同的性質。

(二)技術成果的內容、形式和要求本

該條款是合同的中心條款,必須用規範、標準的語言闡述研究開發課題所屬技術領域和項目內容、技術構成、技術水平、經濟效益的目標及提交研究開發成果的方式。技術範圍和對技術的具體要求要具體寫明,所提交研究開發成果的形式,可以是產品設計、材料配方等技術檔案,或動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或樣品、樣機等設備。

(三)研究開發計劃

研究開發計劃是技術開發合同中的指導性檔案,是順利完成技術開發工作的關鍵。按照合同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是研究開發方的核心義務。一般情況下,研究開發計劃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研究開發目標、現有的技術基礎、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開發的方法、攻關目標和內容、研究開發實驗的方法、研究開發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費預算及技術人員安排、研究開發進度安排等事項。

(四)研究開發經費或者項目投資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委託開發合同中委託方應當按約定支付全部研究開發經費。研究開發經費有兩種計算方式,一是按實支付。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人應當補充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剩餘時,研究開發人應當如數返還;二是包乾使用。結餘的經費歸研究開發人所有,不足的經費由研究開發人自行解決。如合同沒有約定經費結算方式,一般應按包乾使用處理。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爲履行合同購置的貴重設備和儀器的產權。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凡研究開發經費實行按實支付的,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產權應當返還委託人;研究開發經費實行包乾使用的,所購置的設備、儀器等產權歸研究開發人。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該條款應包括委託開發合同的有效期限、完成開發研究工作的期限、提供開發研究成果的地點,以及以何種方式完成開發研究工作、交付開發研究成果等。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法》第337條規定,若作爲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這是技術開發合同特有的合同解除事項,不同於一般的合同解除,應將其與一般的合同解除加以區分。

(八)風險責任的承擔

技術開發合同中的風險責任是指研究開發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雖然經過主觀努力,但是由於現有認識水平、技術水平和科學知識及其他現有條件的限制,無法實現技術開發合同目標,而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全部或部分失敗而引起的財產責任。在風險處理上,當事人可事先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如果事先無約定的,當事人可達成補充協議。如果當事人無補充協議的,該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所謂合理分擔並不是平均分擔,而應充分考慮到技術開發合同履行中的具體情況,如合同標的、價款、風險程度等,並斟酌當事人雙方的財產狀況,使合同雙方對由於技術風險造成的財產損失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在委託開發中,履行合同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而導致研究開發失敗的,研究開發方仍負有義務向委託方交付有關研究開發數據、報告及實際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同時在合理分擔損失時,這部分也應考慮進去。

(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委託開發合同中當事人可在合同中約定所完成開發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原則、方法,當事人既可以約定委託開發的成果屬於委託人,也可以約定屬於雙方共有。

(十)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委託開發合同中應明確驗收項目的範圍、各項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包括有關技術檔案、資料、樣品等是否齊備、合格;依照合同約定提供的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是否合格;研究開發成果是否達到約定的技術經濟指標。

(十一)報酬的計算及其支付方式

《合同法》第331條規定,報酬是指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工作報酬。技術開發合同可以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爲報酬,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報酬的,可理解爲報酬已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從研究開發經費的結餘中支付。

(十二)保密義務

本條款明確是哪一方應負保密義務、保密的內容和範圍、保密的期限和泄露技術祕密的責任。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術,由有關保密機關覈定密級後,按照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辦理。

(十三)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合同的違約金是指違反合同的損失賠償額。違反合同的一方支付違約金後,不再計算和賠償損失。合同特別約定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時,應當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的情況除外。

當事人應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或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如果沒有約定,應根據違反合同的一方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額。

(十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技術開發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發生爭議時,一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糾紛。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選擇訴訟或仲裁其中一種方式解決。當事人選定適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則不得再將同一糾紛訴諸法院,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效力。所以在條款中應明確約定是採用仲裁或是訴訟的解決方式。

(十五)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爲避免對關鍵詞和術語的理解發生歧義而引起爭議,合同中應對不特定的詞語和概念作特定的界定,以免引起誤解。

委託合同 篇5

甲方:始興縣馬市鎮紅梨村民委員會

乙方:韶關均航畜牧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共享發展的原則,在自願、平等、互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養殖生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本着回饋社會的原則,響應省委省政府關於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部署,自願爲紅梨村建檔立卡相對貧困戶帶養殖生豬,共同推進增加貧困戶的收入。

一、委託養殖的仔豬品種和數量

1.品種:。

2.數量:共100頭,具體分配給每戶貧困戶的生豬數量由紅梨村委會根據貧困戶實際情況統籌決定。

3.規格: 公斤/頭。

二、養殖時間

雙方約定,委託代養殖時間自20xx年7月1日開始。

三、生豬價格

合同簽署後日內,甲方以仔豬元/公斤的單價,共計 元的仔豬購買費用支付給乙方,並委託乙方養殖和管理,並由乙方負責銷售。

四、養殖和銷售要求

1.乙方嚴格按照與乙方養殖自己所擁有的生豬用的養殖環境、飼料、技術條件等無差別的對甲方委託養殖的生豬進行養殖。

2.乙方嚴格按照現有的技術和質量管理要求養殖甲方委託乙方養殖的生豬。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養殖甲方委託生豬至出欄之日的養殖與管理費用爲元/頭,100頭豬,養殖和管理成本共計元。養殖和管理成本由乙方墊付,並在生豬銷售收入中扣除。

4.乙方負責並利用自身的銷售渠道,以不低於生豬出欄時市場價的價格,將甲方委託代養殖的生豬銷售完畢。

五、甲方收益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於20xx年12月15日之前,以每頭豬公斤, 元/公斤的銷售價格,將首批50頭生豬的銷售收益,扣除養殖和管理成本後,支付給甲方,並由甲方統籌分配給相對貧困戶。

2.乙方於20xx年1月20日之前,以每頭豬公斤,元/公斤的銷售價格,將第二批批50頭生豬的銷售收益,扣除養殖和管理成本後,支付給甲方,並由甲方統籌分配給相對貧困戶。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對甲方委託養殖的生豬進行監督,但在行使監督權力中,不得無故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享有委託給乙方養殖管理的 頭豬的除養殖管理成本之外的所有收益。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除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仔豬購買費用和養殖管理成本之外,甲方委託乙方養殖的生豬自委託養殖之日起,至銷售完畢之日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場地、飼料、人工、銷售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對生豬養殖等有關規定養殖甲方委託乙方養殖

的生豬,確保在養殖過程及銷售的生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如果出現重大疫情,政府對疫區進行封鎖或重大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場嚴重萎縮,造成養殖或銷售無法進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養豬場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省編辦駐村工作隊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時間:20xx年 月 日

見證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時間:20xx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6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筆記本電腦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筆記本電腦,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筆記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筆記本單價爲_____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並於甲方在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

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餘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並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______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說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爲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後七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後概不調換。

6.乙方單方面對於售後的承諾:

(1)免費保修一年。在此期間甲方不需要承擔保修的任何費用,但必須備份好自己硬盤裏的數據,乙方對於檔案的丟失概不負責。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況下,除人爲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擔筆記本電腦送到廠家售後部門的費用,一般爲____元。

(2)特殊情況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購買筆記本電腦的廠家的保修範圍之內,如果廠家的保修範圍之外的損害,請甲方自行向廠家進行協商,乙方 會盡最大努力保證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負責有質量問題的機器的售後服務。

(4)甲方自行升級BIOS請自己承擔風險,即不負責對甲方自行升級BIOS所導致的機器任何非質量問題提供相對應的售後服務,升級BIOS請勿更改機器序列號等資訊,否則導致的得不到售後服務,也不負責保修。

(5)個人更換配件的機器,只對機器上的原配部件負責保修,如果因爲更換的配件導致原配件損壞的不負責保修。

(6)所購筆記本官方拒絕保修的機器不負責保修(官方會給出書面恢復,說明是人爲引起的非機器質量問題)。而且此種情況送達於售後的費用需要由甲方承擔。

(7)壞點保修請參考生產廠家關於壞點的保修規定。

(8)其他任何筆記本官方保修規則上標明的不負責包修的事項也不負責保修。

(9)對所有符合條件的保修機器承諾,只在官方保修地點保修,不私自更換配件。

(10)請勿私自拆開機器,請勿撕毀機器背後螺絲上的標籤,有以上行爲的表示自動放棄乙方的承諾!

7.在以下情況下凡是由於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機身的易碎保修貼、銷售卡、發生模糊,撕毀,塗改的;

(2)包換期內發生商品外觀磨損及附屬配件缺少的;

(3)非承擔保修責任的第三方拆動、改裝、改版造成損壞的;

(4)由人爲原因造成的機器損壞,外力碰撞,墜落,入水,受潮,發黴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個人失誤;

(5)未按商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6)由水災,火災、雷擊、戰爭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損壞。

8.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簽訂日起即時生效。

特別說明,以上所有乙方單方面做出的承諾不包括甲方與產品的供貨商以及生產商的關係,甲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供貨商以及生產商提供更好的更長的承諾,服務。乙方不干涉甲方的這種自由。以上承諾僅僅只是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承諾。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託合同 篇7

甲 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潔服務事宜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沽服務,依據雙方確認的《保潔範圍和標準》,承擔相應的保潔服務責任。《保潔範圍和標準》作爲合同附件。

二、服務地點、範圍、合同期限、保潔人員數量及服務時間

1、甲方向乙方提供保浩服務的地點: 具體服務範圍包括:詳見附件二《保潔範圍和標準》

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日 止。

3、乙方保證在上述範圍內爲甲方提供每週天,每天小時保潔服務,並保證每天安排 名保潔人員在上述範圍內按本合同約定標準完成保潔服務。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

2、無償爲乙方提供用水、用電。

3、積極配合乙方的清潔作業。

4、對乙方保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清潔範圍和標準的,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達到質量標準。

5、積極採納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書面合理化建議。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潔人員實施本合同規定的服務範圍以外的行爲造成的事故或者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切實履行對保潔人員的管理義務,確保保潔人員認真完成《保潔範圍和標準》規定的作業項目和標準,確保工作質量。

2、乙方在提供服務時不能妨礙甲方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務區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承攬業務。

3、乙方保潔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保潔人員屬於乙方員工,由乙方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在乙方提供保潔服務過程中,乙方人員出現的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5、乙方保潔工作中未達到保潔的質量標準(但透過限期整改可以達到保潔質量標準的),經甲方兩次口頭通知,仍未達到標準,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發出一次書面通知,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保潔服務費的0.5%—1%。

四、保潔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保潔服務費每月爲。

合同總金額爲元(大寫:人民幣。甲方需要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服務的,其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

2、乙方每月初爲甲方提供正規發票,甲方自收到發票後10日內向乙方付款。

五、違約、賠償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 的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

2、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保潔服務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

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無正當理由甲方累計逾期3個月未支付保潔服務費,乙方有權終止解除合同,甲方結清所拖欠乙方的保潔服務費及違約金。

六、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保潔人員知曉的關於甲方業務、客戶等資訊,在本合同中都應被認爲是甲方的商業祕密,除非是爲了甲方的更大利益,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們,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或終止之後的任何時候將它們泄露給第三方。

七、合同變更、解除及續訂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更改或終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原條款進行補充及變更。

4、合同到期,雙方若無異議,合同自動順延1年,順延次數不限;如有異議,任何一方須於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並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