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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委託合同模板錦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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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託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委託合同模板錦集9篇

委託合同 篇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定義:風險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後律師事務所暫不以現有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律師服務費的收取以附加的條件是否實現爲收費依據,風險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同承擔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託標的

甲方與鄧能(莊愛蓮)就還款糾紛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趙福安、鄭江斌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和代理執行人。

三、代理權限

1、代爲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和質證;

3、代爲答辯和辯論;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後,有權代爲代爲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爲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爲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爲收領執行款物。

以上之委託權限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託。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複印件,並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2、出現調解、和解情況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和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3、甲方決定撤訴或轉讓債權時,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繳納律師費不在執行風險代理收費;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並在甲方認可後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

4、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資訊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或根據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案資訊資料。

六、律師代理費

1、律師服務費用收取,以執行到位爲條件,待執行所得的款項到位後,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終審判決的執行所得的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後,剩餘財產交付給甲方。

2、代理期間發生調解、和解、撤訴事由等案件終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協議賠償款項總額10%先行扣除律師報酬後,剩餘財產交付給甲方。

3、代理期間甲方同意每位委託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動費用,前期代理費用可以從律師報酬中扣除。

七、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委託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合理的通訊費、複印費、翻譯費、交通費、食宿費等;

3、經甲方同意後的專家論證費;

4、應當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爲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按現行律師收費標準支付律師費,且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2、一審判決支援甲方全部或部份訴訟請求,本案當事人上訴,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另行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按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師代理費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借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潯陽區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判決執行終結、裁定、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及撤銷訴訟等)。

十一、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2

編號:

委託人(下稱甲方)

姓名/公司名稱:

地址:

證件種類及號碼:

電話:

傳真:

受託人(下稱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委託乙方出租其擁有之位於北京市區街號第座層單位房產(下稱該房產),有關買賣契約或產權證明見附件,委託期限兩年。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爲平米(需以產權證所載數爲準)甲方合法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及其佔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且甲方願將房產出租。

2、甲方出租房產的條件如下:

1)租約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應積極爲甲方尋找適合租戶並最大限度地滿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爲甲方介紹客戶完成該房產租賃後,乙方可獲得相當於該房產租約中所簽訂之全年租金總額的平均租金作爲代理費。甲方授權乙方可在簽署正式房產租約前收取訂金,此訂金可作爲之後乙方應得之代理費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與承租人簽署該房產正式租賃合約(包括甲方應收之租房訂金到位)之日起7日內繳付乙方。

5、當乙方向甲方介紹可能承租人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自行與承租方簽約,並儘快辦理簽署租約所需的有關手續。

6、甲方亦可授權乙方作爲代理人代理簽署有關租約,有關事宜將在授權書中另行約定。

7、甲方除委託乙方代爲出租該房產外,亦可自行尋求或委託他人尋求該房產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尋求到該房產的承租人,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在委託期及委託期終止後六個月內,若甲方私下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簽訂租約,甲方也須將按照本協議訂明的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9、本協議書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託期滿且雙方並無續約;

2)甲方與經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約且付清應付乙方之代理費;

3)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

10、甲、乙雙方均須爲本協議書內容予以保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將有關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本委託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擬補充條款。如有爭議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透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2、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託房屋租賃合同範本2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出租自有房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產位置、面積和用途

一、甲方將自有的`坐落於北海市銀海區金海岸大道59號森海豪庭 幢 ,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給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變該房產的內部結構、使用空間時,須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條 委託期限

首度委託限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首度委託期限期滿後,雙方應協商續簽租賃協議。

第三條 房屋的租賃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託出租房屋的租賃使用排序嚴格按照簽定本協議的先後次序進行計算機程序自動循環排序。該程序的修改密碼由將來的業主委員會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動,甲乙雙方只能輸入或查詢,在未經業主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不能進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託期限內甲方自己使用該房屋時,則計算機程序自動將該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後,進行重新排序。甲乙雙方簽定的本協議將繼續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該房屋,工作日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視爲該房屋出租一次,計算機程序自動將該房屋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若甲方未能按約使用該房屋,計算機程序亦自動將該房屋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該房屋已出租或被預定,則乙方有權將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間。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方自行尋找的客戶,不按電腦排序安排房間,可直接租賃甲方委託乙方出租的房間,同時計算機程序亦自動將甲方房間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

第四條 經營利潤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協議期間可將該房屋按照市場價格出租給第三者使用。

二、該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項費用後即爲該房屋的經營利潤:

1、 乙方的經營管理費。如管理及服務人員工資、員工福利、獎勵佣金、酒店經營營業稅等;

2、 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衛生紙、小香皂、牙膏牙刷、洗髮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紙杯、信封信紙、鞋擦、衛生袋、垃圾袋、保潔用品、消毒用品等);

3、 冷熱水費、電費、電話費、燃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

甲方在協議期間將以上1至3條所示費用的總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 %以內。

三、經營利潤的支付時間、方式:

1. 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經營利潤。

2. 乙方可以用現金、銀行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利潤。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在委託租賃期間開始時向乙方提供該房屋。

二、在協議期內,甲方需保證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的房屋內的傢俱、電器等所有配套設施、設備,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項目開發商處接受該房屋時的全套配置,一併交與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換,並按照第四條第二款中的規定承擔實際發生的經營費用。

三、協議期間,應按北京市有關規定繳納因租賃房屋所放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代扣代繳)。

四、甲方在將房屋委託給乙方時,必須交清房屋的維修基金、本年度物業管理費、冬季採暖費、房屋內財產保險費等費用。否則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五、在協議期間,甲方可隨時查詢房屋出租情況,甲方可採用以下辦理查詢:

1、 乙方設立網站,隨時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況,供業主查詢;

2、 酒店大堂設有自動查詢機,機內記錄當月的房屋出租記錄;

3、 乙方每天將房屋經營情況打單記錄供甲方隨時查詢,記錄期爲一年,同時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對該房屋作自由轉租經營,但不得將其用於非法活動,且不得在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

二、 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規定向甲方收取該房屋的各項管理費用。

三、 保證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內部的清潔衛生。

a) 保證該房屋及內部配套設施等在租賃期間的良好使用狀態。

b) 協議期滿時應及時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該房屋內原有傢俱、電器等應完好如數返還甲方,並保證房屋完好,如有損害、丟失的,應負責照價賠償(房屋、傢俱、電器、牀上用品、裝修等自然損耗折扣除外)。

c) 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遲一日,按月租金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 經營利潤分配

委託出租房屋的經營利潤以天爲分配單位,並按照同類型房屋分別平均分配。計算方式如下:

委託房屋的日經營利潤=當日同類型房屋的經營利潤總和當日委託出租同類型房屋的數量

第八條 設施、設備損壞責任及費用的承擔

一、 本協議期內,凡因乙方人爲或乙方出租給第三者所造成的設施、設備的損壞應由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相應費用。

二、 在本協議期內,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設施、設備的損壞應由甲方負責更換承擔相應費用。

三、 在本協議期內,該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傢俱、電器、牀上用品等的自然折舊費用由甲方承擔。(詳見第十條)

第九條 甲方自用房屋有關事宜

一、 甲方若自用房屋,則不參加使用當日的酒店經營利潤分配。

二、 甲方臨時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預先通知乙方,則乙方可視當時房屋出租情況予以安排,若確實無法安排時後

果甲方自負。

三、 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應當自行承擔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費、酒店消耗品等費用。

第十條 固定資產重置費(折舊費)

自甲方委託乙方經營之日起,第一年度固定資產重置費爲零;第二年度起,每年從甲方應得的經營利潤中提取4%作爲固定資產重置費。該項費用專款專用,由乙方單獨設立銀行帳戶予以保管,專用於房間裝修維護、家用電器、牀上用品、衛生潔具的修理與更新。該費用一旦動用須事先報請業主委員會審定,在業主委員會審定透過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須交清房屋維修基金、本年度的物業管理費、冬季取暖費後,本協議方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三、本協議執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託代理人:

委託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委託乙方開展招聘業務,雙方以“公平,公正,守信,誠意”爲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在雙方協議期限內,由乙方爲甲方提供人員代理招聘服務。

2.代理招聘服務費爲300元/人,支付方式爲工作時間每滿一個月支付100元/人,直至滿三個月後支付完畢。以30日爲月週期,不足25日無須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按實際崗位需求完整,並承諾工作內容、時間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及社會公德。因乙方係爲甲方提供招聘代理服務,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如實提供應聘者資料,乙方對應聘者資料負有審查責任。因乙方爲應聘者提供職介服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的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

4.甲方可與乙方商議每次代理的服務範圍。甲方未與乙方商議的,即視作默認爲委託乙方負責對應聘資料進行初步篩選。(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5.甲乙雙方在代理招聘期間應保持密切聯繫,甲方在委託代理招聘期間可向乙方瞭解應聘進展,乙方在代理甲方招聘過程中,有義務向甲方反饋招聘進展的情況,並提出調整應聘條件,崗位待遇等建議。

6.乙方可根據甲方商定的時間,地點,安排甲方與經乙方初步篩選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甲方根據面試情況確定意向錄用人員。

7.甲方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進行面試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錄用的決定,並反饋給乙方,否則視作推薦成功。

8.甲方在錄用人員後,應依法與所錄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用工登記手續,繳納工傷保險、支付勞動報酬。對甲方拒絕或拖延與所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用工登記手續,支付工資等的,一經查實,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髮布招聘崗位。對情節嚴重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本協議。

9.甲方在錄用人員後,應向乙方反饋錄用人員的工作情況,以便乙方工作人員及時做好資訊處理和回訪工作。

10.乙方所進行的代理招聘地點範圍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區(五區範圍)

11.對於因甲方崗位待遇前後不符,虛報工資等不誠信行爲而造成求職者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2.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6月13日20xx至20xx年月31日。

1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委託合同 篇4

甲方:廣州xx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電話: 傳真: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以OEM方式生產“ ” 商標的 產品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經 公司授權【參見《商標授權委託書》或《購銷合同》附件】,委託乙方生產“ ”商標的 產品。

授權方公司資料:

二、“ ”商標 產品的模具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模具進行生產。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術資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自己直接使用或在此基礎上改造使用該技術資料,也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泄露相關技術資料。本協議期滿終止或本協議因各種原因解除時,乙方應當將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術資料返還給甲方。

三、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 ”商標 產品的規格型號爲 ,產品數量爲 臺,由乙方分批生產交貨。

各批次的型號、規格、數量、單價、交貨期限等,甲乙雙方每批次另行簽訂訂貨合同執行。

四、產品保修期限

1、乙方生產的“ ”商標 產品質量必須符合 公司的企業標準,乙方對委託生產的產品質量承擔責任,整機保修 年,其中第一年內保換,第 年內免費維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費。

2、保修期限從甲方提貨當日開始計算。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六、運輸及費用:

1、交(提)貨地點: 。

2、運輸方式: 。

3、運輸費用負擔: 。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當雙方簽訂本協議後,雙方將以此協議作爲基礎,每次訂貨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訂單,由乙方負責人確認後才視爲合格的訂貨合同,訂貨合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受本協議條款約束。

2、貨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

3、乙方對甲方所訂貨物的交貨期限,從乙方負責人確認甲方訂單之日起計算。

八、驗貨的標準、方法和期限:

1、甲方對貨物的驗收標準和方法依據甲方和乙方商議認可的質量檔案爲依據。

2、甲方對貨物的驗收期限爲收到貨物之日起算 天內完成。

3、甲方認爲貨物有質量問題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並可以拒絕收取貨物。

4、甲方提出質量異議期限爲驗收貨物即日起算180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三日內給予處理答覆,超過答覆期限視爲保修處理。

九、獨家銷售要求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 ” 商標 產品只具有甲方委託範圍內的生產製造權,無經營銷售權。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五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透過甲方以外的渠道向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銷售甲方委託其加工生產的 “ ”商標 產品。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五年內,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私下直接或間接與授權方 公司或其關聯企業、供貨商、產品銷售商直接聯繫、報價、交易,也不得私自接受來自授權方 公司或其關聯企業、供貨商、產品銷售商關於“ ”商標 產品的訂單或“ ”商標的其他產品或其他商標的

產品訂單。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五年內,乙方如有來自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的有關“ ”商標 產品的詢價或訂單,乙方應轉交給甲方,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私自接受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的有關“ ”商標 產品的詢價或訂單。

十、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有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有別於乙方委託甲方加工生產的 產品,從而會影響到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的 產品的銷售並影響到甲方的經濟利益時,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達成有關協議,以保障甲乙雙方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害。

十一、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五年內,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中約定的任一情形的,乙方應當爲其每次違約行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佰萬圓(¥2,000,000.00),並在甲方發現乙方違約行爲並向其發出警告函的叄個月內支付給甲方。

若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又有新的合作約定,該五年期限自動順延至新的合作約定完成後五年內。

2、乙方違反訂貨合同中關於交貨期限的約定,延期交貨的,每延期一日,應當向甲方支付當批次貨款總額萬分之八的違約金;延期超過15日,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乙方全額退還貨款並支付當批次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

3、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的保密義務,應當向甲方支付壹佰萬元(¥1,000,000.0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一併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包括甲方爲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支付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十二、解決糾紛的方式:

1、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2、協商解決不成,需要訴訟的,任一方均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協議有效期爲 年,從2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效期滿,如需繼續委託生產,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加工協議。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託合同 篇5

委託人:

被委託人:

本人因在澳大利亞攻讀博士學位,不能親自辦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的相關手續,特委託蔡國棟作爲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對委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檔案,我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年月日

委託合同 篇6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受託方授權受託方辦理有關購買________的各項事宜。

二、委託授權範圍(委託權限)

1.購買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的購入價應掌握在人民幣________萬元________之間。

3.所購須爲________________,不得爲________________。

4.其他

三、委託報酬

受託方如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委託事宜,委託方給付報酬人民幣_____萬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全部委託事宜,則按每購入_____計算作爲報酬;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購買到任何_____,則僅給付勞務費_____人民幣。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必需之要求,受託方完成委託事項所必需的費用憑有效支出憑證由委託方予以報銷,但是數額限定在人民幣__________之內,超過的費用部分由受託方自己負擔。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受託方完成委託事宜後_____日內一次支付。

其他完成委託之必要費用先由受託方墊付,每星期五結算一次所有費用往來均透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受託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方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委託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主營業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字)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

被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

爲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及周圍的物業管理工作委託給乙方代管理,其具體條款如下:

一、委託代管時間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暫定爲兩年。

二、乙方接受代管理後,須在一個月內,將其警衛室給予搭建完成。

(建築面積約爲____平方米,該建築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三、本協議書籤訂生效後,甲方應在此時的下個月初付給乙方警衛人員每月________元生活補助費。

四、合同生效後,該物業的水電費應由乙方負責收、繳、交。

五、現有的房屋的租金,由甲方負責收繳。

六、合同生效之日後,所簽訂的任何房屋租賃合同、廣告租賃合同、

場地租賃合同,甲方應將租賃房屋、廣告、場地的年租金的3%費用作爲一次性獎勵給乙方。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甲方):________

被委託方(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8

第1條 定義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築及設備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 保險

第8條 財務項目

第9條 合同期限

第10條 一般期限

第11條 雜項

本合同雙方爲:

1.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爲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檔案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爲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定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爲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爲大約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及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爲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爲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爲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爲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爲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檯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爲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爲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爲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爲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委託合同 篇9

編號: 日期: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租賃項目的批准檔案 和乙方的《租賃項目申請書》(編號: ),並依據下述各款規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賃委託,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賃物件品名、規格、數量:

設備成交單價、總值和其他交易條款,均按第 號《訂貨協議書》規定辦理。

二、租賃費及有關條件:

1.租賃費總額: (大寫: )。租賃期自提單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賃期起算日起滿 個月的當天爲第一次支付日,以後每滿 個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至租賃期結束。

2.其他有關費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價單》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後30天內,甲方將按照租賃業務和國際貿易習慣做法,代表乙方簽訂租賃合同。該租賃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履行該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三、租賃物件交接:

1.租賃物件裝船後,甲方應適時向乙方發出“到貨通知”,並負責在到貨後代辦進口許可、報關、保險、提貨、託運等有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接貨後,應立即在商檢部門的督導下開箱檢驗。檢驗無誤後,即可安裝使用。如檢驗結果與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不符,應立即申請商檢部門檢驗並出具商檢證書,最遲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對外提出索賠。

四、費用結算辦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國內外費用系估算額,實際支付時,按附表說明事項辦理。

2.有關各期租賃費的結算辦法,乙方應在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將本期應支付的租賃費劃撥至甲方帳戶。甲方在對外結算後,以原始發票金額爲準開據結算清單,多退少補。倘乙方未能按期劃撥,甲方將依據本合同透過銀行向乙方開戶行( 賬號: )託收。在此情況下,甲方按本期遲付額每月向乙方加收 %的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國內有關費用,係指乙方應向國內有關單位交納的進口關稅、進口工商稅、港口、陸運雜費和銀行費用等概算額。結算辦法同本款第1、2條。

4.甲方代理費按租賃費總額的 %,於到貨時一次性計收。不足5萬美元的租賃項目,按 %計收,結算辦法同本款第2條。

五、擔保單位及責任:

爲確保租賃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同意 爲乙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有責任監督乙方按期執行合同並在乙方不能或無力支付租賃費及其他費用時,代乙方履行付款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並由乙方擔保單位蓋章擔保後生效。副本分送有關部門備查。第 號《租賃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號估價單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