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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戶東莞人員公租房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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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方案應當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租金標準,供應對象範圍,意向登記時限等內容。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新入戶東莞人員公租房申請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新入戶東莞人員公租房申請指南

申請條件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透過人才入戶方式將戶籍遷入本市,且戶籍遷入本市未滿3年;

(二)在本市用人單位工作並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該單位在本市爲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租賃補貼,未享受經濟適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優惠政策。

所需材料

(一)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

(二)勞動合同,申請人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可提交所屬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在本市納稅證明代替勞動合同;

(三)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對賬單和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四)結婚證及配偶身份證(已婚人員需提供);

(五)配偶原籍爲東莞市的,需提供戶籍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產(土地)申報表》。

辦理程序

1、申請及資格審覈程序:提交申請→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受理→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公示→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公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審批→保障登記。

2、租房補貼辦理程序:資格複覈→劃撥補貼。

辦理時限

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的工作、住房、購買社保等情況進行調查。調查覈實後,透過網絡、電視、報紙、張貼等多種方式將確認的申請人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爲10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經初審的申請材料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應當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覈意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情況在東莞政府網、東莞建設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爲10日。

辦理地點

工作所在園區、鎮(街)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