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調查報告>

城中村發展與保障的調查報告

學問君 人氣:2.83W

2007年至2009年,我市大規模、大力度地推進市區城中村改造,收到了顯著成效。城中村改造之後,如何確保城中村經濟健康發展,解決好村民的就業、醫療、養老、基本生活等保障,成爲社會各界密切關注的問題。爲此,我們組織力量對市區城中村發展與保障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城中村發展與保障的調查報告

一、目前城中村發展與保障的基本情況

三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強力推動下,市區城中村改造進展順利,勢頭強勁,收到了農民得實惠、村企得市場、政府得民心、城區大變樣的明顯效果,真正成爲一項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得到了廣大幹部羣衆的真心擁護和熱情響應。到目前,已有58個村基本完成了改造任務,到今年底,市區66個城中村將全部完成整體拆遷。到明年底,66個村居的8.2萬戶居民都將喜遷新樓,市區範圍內將全部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化。(調研報告中所用有關數據爲首批計劃改造的51個村)。

(一)城中村集體經濟基本情況。城中村的村(居)集體經濟,主要以商貿服務業、房地產開發和工業園區經濟爲主,少數沿海村和地處市區外圍的村,尚有少量漁業、農業收入。從總體上看,大多數城中村都有集體經濟收入,但由於各村的所處位置、歷史條件、發展基礎、經濟能人等方面因素的差異,集體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差距很大,總體上呈現爲橄欖型,兩頭小,中間大。據對51個村2008年的統計情況看,集體經濟收入過億元的村約佔6%,億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村約佔20%,10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的村約佔40%,100萬元以下的村約佔25%,還有8%的村沒有集體經濟收入。據有關部門測算,此次城中村改造,僅村集體開發分成一項,就使66個村增加集體收入55億元。村(居)產業和商業設施增加了260萬平方米,年租金收入可達到20億元,平均每個村(居)增收3000多萬元,從而使村(居)集體經濟實力大爲增強。

(二)城中村村民就業及收入情況。根據調查情況,目前城中村村民的就業問題總體上得到了較好解決,在多元就業方式的條件下,絕大多數適合就業條件並願意就業的村民,都能夠得到就業崗位,並有比較穩定的收入。城中村村民的就業方式、所佔比重及其年平均收入的基本情況是:

1、外出就業或務工。包括在市區企業工作、在工業園區務工、在建築工地打工等。這部分就業人員約佔城中村勞力的40%—50%,年平均收入情況,在市區企業就業的,在15000元—18000元之間;在工業園區務工和建築工地打工的約爲12000元左右。

2、在村辦企業或個體企業務工。這部分就業人員約佔城中村勞力的25%—30%,年平均收入情況,在村辦企業的9000元左右,在個體企業的10000元左右。

3、個體經商。這部分就業人員約佔城中村勞力的15%左右,年平均收入在25000—30000元。

4、各村中仍有少數村民未就業或沒有固定的就業崗位,這部分村民人數約佔村總人口的1%。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這次城中村改造完成後,將一次性增加羣衆財產性收入120億元,成爲村民今後生產生活最堅實可靠的物質基礎。

(三)城中村村民社會保障情況。近年來,多數城中村根據本村情況和村民意見,對村民的養老、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採取了不同的保障辦法。此次城中村改造中,各村都首先落實了集體開發分成部分用於村民社會保障的要求,城中村村民社會保障問題普遍得到了妥善解決。

1、養老保障。主要有三種方式:

(1)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加此類保險的,區、高區、經區分別約佔31%、85%、36%。一般每年繳納3370元左右,到退休年齡後,每年可領取養老金8000—10000元;

(2)參加大齡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參加此類保險的,區、高區、經區分別約佔6%、11%、19%。每人一次性繳納50000餘元,到退休年齡後,每年可領取養老金7000—8000元;

(3)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參加此類保險的,區、經區分別約佔38%、23%。每年最低繳納500元,各級財政補助166元,到退休年齡後,每年可領取養老金400元—700元不等。此外,區有16%的村民、經區有5%的村民參與了失地農民基本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障。主要形式有三種:

(1)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區、高區、經區的覆蓋率分別約爲45%、95%、74%。

(2)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區、經區的覆蓋率分別約爲34%和7%。

(3)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大齡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區、經區的覆蓋率分別約爲21%和12%。

3、最低生活保障。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8年底,市區城中村裏有150多戶、370餘人符合城市低保條件,有80多戶、150餘人符合農村低保條件,均全部納入城市或農村低保範圍,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

二、城中村發展與保障需關注的若干問題

(一)經濟發展方面的問題:一是村集體經濟股份制改造步伐緩慢。傳統體制下的城中村,普遍存在着集體資產產權主體缺位、歸屬界定不清的問題,導致經營者與勞動者缺乏積極性,集體經濟發展缺乏動力和活力。在城中村改造後,農村的影子基本消失殆盡,迫切要求對村集體經濟產權結構進行改革,並創新集體經濟執行機制和管理機制。但目前進行股份制改造的城中村還很少,“三區”中只有經區選擇了三個村搞股份改造試點,大多數村仍處於觀望等待狀態。調查中有不少村民反映,這次舊村改造中集體得到了很大一塊收益,如果不改制,擔心被少數幹部隨意處置等。城中村改制是必由之路,需加以引導和推動。二是城中村產業結構上存在較嚴重的趨同現象,大多以房地產業作爲支撐,受企業規模較小、土地資源不足的限制,房地產業缺乏增長空間,集體經濟發展面臨路子較窄、後勁不足的問題。

(二)社會保障方面的問題:一是由於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提高幅度較大,參加大齡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也相對較高,使那些經濟不寬裕的家庭難以一次性支付保險費,因而有不少家庭一對夫婦只選擇爲一個人辦理了養老保險,保障能力顯然不足。二是醫療保障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如選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與選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相比,其所享受到的醫療待遇、報銷標準等醫療保障水平差異較大。此外,醫療保險範圍中對慢性病規定的病種較少,使部分慢性病居民享受不到補助待遇,影響了參保積極性。

(三)社區管理方面的問題:一是村級管理體制大多未轉型。“村改居”是城中村改造的必然結果,要求實現由農村管理模式向城市社區管理模式的轉型。目前多數城中村仍沿用農村管理方式,有的村雖然成立了社區居委會,但基本上還按村“兩委”體制機制執行。二是社區工作水平較低。不少社區沒有辦公場所或現有辦公場所狹小,社區工作人員基本來自於原村民,整體素質較低,管理服務的意識、能力和水平等,均不能適應城市社區管理工作的要求。

三、對城中村發展與保障的主要建議

(一)集體經濟發展方面的建議。主要體現在“三個字”:一是“改”,即積極穩妥地推進城中村集體經濟股份制改革。城中村股份制改造有股份合作制企業、股份制公司、股份合作社等形式。我市經區採取的是股份合作社的形式,其基本方式是,將村(居)集體所屬的有形資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無形資產以及直接管轄的資產等一起評估,將評估後的資產折股量化給全體享有集體資產所有權的村(居)民,成立新的村(居)股份經濟組織;基本程序包括,清產覈資、資產評估、股權設定、股份量化、制定章程等,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機構,形成相應的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我們認爲,經區的做法比較適宜於我市多數城中村的現實情況,應當總結經驗,推廣借鑑。但各村的情況千差萬別,搞股份制改革應充分尊重大多數村民的意願,做到因地、因村制宜,成熟一個,改造一個。二是“活”,即以搞活三產爲龍頭促進村經濟發展。大多數城中村應以第三產業爲主導產業。建議各級各部門積極引導城中村調整產業結構,利用好區位優勢,大力發展三產服務業。三是“租”,即盤活園區廠房以“租”生財。多數城中村自建的工業園區,應以租廠房、租園區爲主,讓位於大項目、高新技術項目進園發展。要打破地域限制,相鄰村儘可能做到統一規劃,解決村小、地缺等限制,爲引進大項目創造條件。毗鄰開發區的村,可以開展建設職工公寓對外出租等配套服務項目。

(二)促進就業方面的`建議。一是完善吸納城中村居民就業的政策。規定佔用城中村土地的單位要把適合的崗位優先安排給村民,因城中村改造而增加的就業崗位,要優先招用村民,並簽訂中長期勞動合同。開拓公益性就業崗位,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值班、保潔、城管協管等崗位,優先安置城中村居民就業。對城中村的“零就業家庭”至少要保證一人實現就業。二是大力發展三產吸納就業。第三產業是吸納居民就業的主渠道。要積極發展商貿、餐飲、運輸、洗浴、家政、旅遊、房屋租賃等服務業,不斷增加就業機會。三是鼓勵城中村居民自主創業。可在城中村改造後的一定時間段內,對城中村居民自主創業給予貸款扶持,制定和實施針對性強、門檻低、手續簡便的貸款政策等。

(三)社會保障方面的建議。在醫療保障方面,應按照新醫改所確定的目標,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醫保管理體系,逐步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合二爲一”,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均等化,即實現繳費標準均等化、醫療待遇均等化、醫療服務均等化和財政補助均等化。此外,目前仍有部分村以福利作爲村民保障主要是養老保障的形式。村級福利,一是不具有政策規定性;二是其提供保障的程度,取決於集體經濟的收益情況,因而具有不確定性。對此,應引導村居把“福利”轉變爲“保險”或“紅利”,以增強保障的確定性。

(四)社區管理方面的建議。一是加快推進“村改居”工作。建議在城中村進行股份制改革過程中,按照國家《村委會組織法》和《居委會組織法》的規定,撤銷村民委員會,組建社區居民委員會,爭取用兩年左右時間完成城中村向城市社區的過渡,在社區管理、社會保障、計生環衛等方面與城市社區接軌。“村改居”過程中,要根據城市發展和社會管理的需要,合理規劃社區設定,調整社區佈局,可以打破村村、村居的界限,對規模過小的社區重新組合,對邊際不清、交叉管理的區域做適當調整,明確管轄歸屬。二是加強社區居委會建設。根據社區管理的需要,明確居委會的職責權限,選好配強社區居委會班子,充實社區工作人員,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同時,完善社區經費保障機制,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理順社區財政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機制。三是提升社區服務水平。加強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工作站建設,做好幫困助殘、康復醫療、敬老養老、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等服務工作。依託社區居委會,做好發展社區經濟、開展便民利民服務、實施轄區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理順居委會與物業公司的關係,提高社區物業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