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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農村水利問題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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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市農村辦、市水利局的同志一道,就新形勢下特別是農村“兩工”及堤防保護費取消後,如何加強農村水利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問題進行了一次專題調研。透過調研,我們形成的一個基本看法與基本結論是:農村水利已經成爲制約“三農”發展的瓶頸問題,成爲構建和諧農村的嚴重問題,加快解決農村水利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迫在眉睫。

某農村水利問題的調查報告

一、現狀與問題:農村水利問題已到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經過多年治水努力,雖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最大市情是水情,最大憂患是水患”這一問題並沒有根本改觀,而且近年來有些問題呈現更加嚴峻的趨勢。

1、堤防抗洪能力脆弱。經過近10年大規模二期治理,我市堤防工程尤其是重點垸堤防抗洪能力有了明顯提高,但由於泥沙淤積加快、工程老化嚴重、資金投入不足等多種因素影響,堤防標準依然不高,防洪形勢依然嚴峻。一是重點垸堤防險工隱患仍然較多。我市5個重點垸一線大堤全長503.7公里。到目前爲止,按二期治理設計標準,重點垸還有52公里未達標;按歷史最高水位標準,未達標堤段有352.0公里,佔堤防總長的69.89%;此外,尚有病險穿堤建築物77處,當衝當浪堤段104公里,砂基堤642處,兩水夾堤39處,每年汛期險情不斷。二是蓄洪垸及一般垸堤矮單薄。我市蓄洪垸和一般垸共有33個,其中萬畝以上的22個,一線大堤全長618公里,其中556.2公里大堤欠高,309公里堤段爲沙基沙堤,247公里堤段迎流當衝,一遇高洪險情頻發。三是撇洪工程和內江內湖防洪標準極低。我市撇洪工程和內江內湖堤防總長1500多公里,線長面廣,先天不足。由於國家投資少,地方財政和羣衆投入有限,工程長年失修,防洪標準極低。特別是五強溪等一批大型水庫建成後,外河中高水位時間延長,致使內江內湖擠排撇洪機率減少,電排排水效益降低,高洪水位時間過長,防汛任務加重。每到主汛期,內江內湖堤基翻砂鼓水、堤身散浸滑坡及穿堤建築物險情接連不斷,層出不窮,成爲湖區人民的一塊心病。

2、水庫樞紐病險嚴重。我市共有水庫1119座,其中大型水庫3座,中型水庫34座,小型水庫1082座。病險水庫672座,佔水庫總數的60.1%,主要問題是,不同程度存在壩體單薄、大壩滲漏和滑坡、溢洪道損毀、涵管破裂、啓閉設施陳舊等症狀。桃源縣戈爾潭水庫大壩壩體嚴重滲漏,最大總漏水量達104.51L/S,此外,還存在大堤滑坡沉陷、溢洪道嚴重滲漏、底板結構性破壞、輸水建築物損毀等問題,被認爲是我市水庫第一樞紐病險工程。

3、排澇設施老化失修。一是機電設備老化嚴重。我市建於70年代以前的機埠有395臺4.5萬千瓦,建於70-80年代的機埠有1831臺13.5萬千瓦,這些機埠全部超期服役,設備嚴重老化,機組平均效率下降20%以上。80年代以後修建的機埠,雖然設備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但由於大部分泵站無錢維修,機組效率也有不同程度地下降。據統計,全市有2431臺電機2571臺水泵1505臺變壓器急需更新改造。二是排灌配套工程不完善。我市排灌配套工程基本由鄉村兩級管理,缺少整體規劃和資金投入,而配套工程特別是渠道工程數量多、距離長,疏挖任務大,鄉村很少組織大規模清疏,只是發動村組各自爲戰,搞“百節工程”,致使渠道內雜草叢生,污泥淤積,滲漏嚴重,“有水排不出,缺水灌不進”的現象非常普遍。全市共有375條1434公里渠道需清疏,需資金2300萬元。此外,還有300多處1萬平米排灌機房、3000處附屬建築物沒有完善,不能滿足“高水高排、分區排水”的要求。三是內湖調蓄作用銳減。我市湖區大部分地勢低窪,主要靠內湖調蓄和電排排水減少漬災,到2004年,內湖面積減少至43.79萬畝,調蓄水量僅2.4億立米,減少70.7%,相當於16萬千瓦電排的年排水量。四是外河水位擡高帶來負面影響。我市建於70-80年代的排澇裝機有13.5萬千瓦,大部分水泵爲軸流泵,設計揚程7-8米。經過30多年執行,由於外河泥沙淤積,水位普遍擡高2-3米,相當於水泵實際揚程增加3-5米,造成水泵高洪水位能效降低,執行不穩,振動劇烈,60%以上外排的機埠被迫停機,加大了排區的漬災損失。

4、灌溉工程效益衰減。一是大中型灌區灌溉功能萎縮。我市共有大型灌區4處,中型灌區32處,乾渠156條1674.5公里,支渠855條3227公里,設計灌溉面積266.78萬畝。已硬化乾渠僅479公里,佔乾渠總長的28.6%。已硬化支渠僅383公里,佔支渠總長11.9%。由於灌區工程設計標準不高,附屬建築物不配套,管理設施落後,渠道硬化率低,導致輸水能力減弱,灌溉效益下降。全市大中型灌區灌溉渠道總體水利用係數0.4,極個別渠道僅0.2,實際灌溉面積170.79萬畝,佔設計灌溉面積的63.79%。二是小型蓄水工程蓄水能力下降。我市小型蓄水工程37252處,其中小型水庫1082處,塘壩36170處(萬方以上),設計蓄水13.0億立米。由於缺少養護,病險嚴重,實際蓄水能力僅8.8億立米,佔設計水量的65%。

5、水管單位生存艱難。一是工資發不出,職工生存難。2002-2004年,全市水利系統應發基本工資21417萬元,實發工資14563萬元,拖欠6854萬元,佔應發基本工資的32.0%。應繳納養老保險費用4846萬元,實際繳納2601萬元,欠2245萬元,佔應繳費用的46.3%。二是單位負債重,維持運轉難。2002-2004年,我市基層水管單位爲維持正常運轉共需資金38964萬元,實際到位12729萬元,尚欠26235萬元,欠費比例達67%。其中工作經費欠3856萬元,佔所需經費的45%,日常維護管理費欠1944萬元,佔所需經費的42%。三是人心不穩,留住人才難。全市水利系統由於多方面因素影響,本來素質就偏低,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達3502人,佔51%;初級職稱1932人,佔28.1%;無職稱人員4545人,佔66.1%。更爲令人擔憂的是,由於工資不能正常發放,基層水管單位普遍人心不穩,有文憑、有職稱的專業技術骨幹紛紛自謀出路。1999-2003年,我市水利系統共流失骨幹專業技術人員1612人,2004年又流失218人,其中本科1人,專科56人,中專161人。

二、原因分析:制約因素日益凸現

導致目前這種現狀,既有觀念上的障礙,也有現實的原因,更有體制的因素。綜合分析,主要是四大影響:

1、政府投入不夠的影響。多年來,各級政府輕視農村水利建設的問題一直存在,沿襲的是“農村水利農民辦”的治水思路,始終把農民作爲水利投入的主體,認爲農民是一個最大的羣體,“盆大好刮粥”,與水有關的事情,都是農民的事情,農村水利基本上處於一種自我積累、自我發展、自求平衡的狀態。突出表現爲“大災大投,小災小投,無災不投”的被動投入多,各級政府自覺修水利的少。一是國家投資逐年減少。1999年,國家投資我市水利建設11.8億元,2004年下降到2.01億元,減少83%,今年還有繼續減少的趨勢。目前國家正式審批立項的洞庭湖治理三個單項工程,總投資46.58億元,其中國家意向投資25.57億元,地方自籌21.01億元,但二期治理已接近尾聲,國家投資已達25.45億元,可利用投資僅0.12億元;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第一批項目的國家投資已基本上安排完,第二批項目正在爭取中,能否啓動還是未知數。二是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對於水利投資,國家在控制總投資的前提下,一般只按工程總造價的40-60%下達國債資金計劃,其餘部分由省市縣配套或業主自籌。由於地方財政困難,配套資金很難足額到位。比如,洞庭湖二期治理重點垸堤防加固工程等三個單項,需地方配套21.47億元,而到目前爲止,省市縣基本上沒有安排配套資金。又比如,2003年我市四水治理需資金976萬元,其中國債資金450萬元,要求地方配套526萬元,而實際到位配套資金僅106萬元,只佔規定配套額的20%。

2、配套政策滯後的影響。農村稅費改革後,農村“兩工”和堤垸保護費被逐步取消。2002-2004年,市“兩工”用工總額5832萬個,年平均用工總額1944萬個,是農村水利修、防、管的投入主體。2002年以前,我市各大垸、修防會每年收取堤垸保護費約1700萬元,其中農村部分1200萬元。多年來,堤垸保護費是維持堤防管理單位日常運轉、大堤培修養護、堤防管理人員工資的主要來源。“兩工”和堤垸保護費分別於2004年和2003年取消,取消後,由於配套政策沒有及時跟進,特別是需要各級財政解決的範圍不明確,致使跨鄉跨村的水利建設投入主體不清,水利建設和堤防管理的主要資金來源被切斷。

3、水費擠佔挪用的影響。2002—2004年,3年時間,鄉鎮共擠佔挪用水費5460萬元,年平均擠佔挪用25.3%。鼎城區牛鼻灘電排站1999年-2003年共應收水費2307萬元,實收917萬元,鄉鎮拖欠1390萬元。

4、水利改革不到位的影響。一是水利改革缺乏統一的政策和標準。由於省裏的《定員標準》、《定額標準》和我市的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辦法未出臺,各區、縣(市)改革進度不一,操作隨意性較大。如同樣是中型水庫,高的是正科級,低的無級別,有的甚至被鄉水管站代管;有的單位定員80人,有的40人,有的只有10多人。二是公益性水管單位的經費來源沒落實。公益性水利工程編制內在職人員經費、離退休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以及工程維修養護經費、更新改造除險加固等建設費用,目前普遍沒有落實到位,就連堤防工程等純公益性水利工程,無論屬地方財政還是國家財政負擔的,絕大多數沒有落實到位。三是分級投入機制未建立。國家投入一部分後剩餘交地方負責,地方能拿一點算一點,剩餘的望着國家,導致許多工程國家無投入,地方也無投入。四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滯後。對於面上衆多的小型水利工程,一個有效辦法就是透過拍賣、租賃、承包等辦法搞活經營管理權。我市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未形成氣候,沒有在大面上得到推廣。

對策與建議:統籌解決農村水利問題

農村水利建設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農業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工程,也是建設和諧農村的前提。改變農村水利建設滯後局面,關鍵是要構建起利益主體明確、事權責任明晰的新型水利投入、開發和管理機制。

1、加大各級政府對農村水利的投入。各級政府要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把加強農村水利建設擺在與城市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廣闢投資渠道,形成各級財政分級負擔的`公共財政投入格局。就地方投入而言,主要是增加五個方面的投入:一是設立防汛應急基金。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用以解決汛前應急處險、汛期防汛搶險、汛後堵口復堤、險情處理、物資器材補充和水毀工程恢復等。二是設立水利建設專項基金。按不低於同級財政可用資金5%的比例,納入年初財政預算,用於屬地方負擔的堤防等純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除險加固、管理維護等。三是設立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專項補助基金。按中央1號檔案要求,對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實行以獎代投。四是轉移支付資金要列出專項。明確水利項目轉移支付的範圍和額度,並重點安排堤防等純公益性水利工程。五是制定防汛用工和農村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用工辦法。從制度上保證防汛用工、堤防維修養護等用工的需要。同時,建立水利投入責任體系和考覈獎懲制度。要在劃清事權的基礎上,明確各級政府水利投入責任,並進行年度考覈和專項考覈,嚴明獎懲制度,確保投入到位。

2、深化水利單位人事改革。一是儘快出臺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編定崗實施意見。對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人員編制、級別予以明確,精減富裕人員,穩定水利技術骨幹隊伍。二是將純公益性水管單位的人員工資等基本支出按國務院和省政府檔案規定納入縣級財政統一發放。同時,要落實他們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免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使他們真正能安心工作,勞有所得,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三是要妥善解決好下崗人員的安置問題。首先要從財政拿出資金補足補齊拖欠他們的工資,同時根據政策和實際情況,從財政安排一定的資金解決下崗人員安置經費,享受下崗職工的同等待遇,以解決他們的生活出路。

3、強化依法治水管水。依法治水是農村水利發展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加強水法宣傳,提高全社會的水法意識。二是要加強水利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的素質和水平。三是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保護水利工程的安全與效益。依法保護水利部門的權益,如依法收回應由水利部門管理的洲土和禁腳等。四是強化水利規費徵收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切實加強水利建設基金、防洪保安基金、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和水土流失防治費、河道採砂管理費、洲灘開發利用管理費等各項水利規費徵收。特別是市本級的水利建設基金要按城市維護稅的15%足額劃撥到位,以緩解水利建設資金嚴重短缺的問題。

4、創新水利發展機制。一是儘快出臺市、縣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辦法。統一明確水利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和標準,提出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方案和步驟。二是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透過拍賣、租賃、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明確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權,放開建設權,搞活經營所有權,推進小型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和民營水利的步伐,進一步調動社會參與水利建設的積極性。三是加快發展經營性水利。要充分利用水利部門的資源優勢,並透過政府大力招商引資,吸引民間資金、外行業資金、外地資金和境外資金,積極發展經營水利,搞活水利經濟,增強水利系統“造血”功能,壯大水利隊伍和水利事業。四是理順鄉鎮水管站管理體制。實踐證明,過去“以鄉爲主”的管理體制不符合我市農村水利工作的實際,不利於農村水利事業的發展,建議恢復“縣鄉共管,以縣爲主”的管理體制。

5、改革農村水費徵收辦法。基本思路是由目前的鄉鎮徵收爲主改爲縣財政統一徵收,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專戶管理,水利部門列出使用計劃,由政府分管領導批准後及時撥付給水利主管部門使用,以確保水利系統的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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