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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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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不太瞭解,又想弄清某一情況或事件時,我們有必要進行深入調查,並最終寫出有價值的調查報告。在寫之前,要先考慮好內容和結構喔!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通用5篇)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1

本案爭議的是關於新發現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郭某在車禍後,由於左脛腓骨骨折嚴重,疼痛劇烈,而沒有意識到其他部分的傷痛。出院後不久,郭某始出現左髖部疼痛並加劇、左股腫大等症狀,後來傷勢加劇,才被診斷爲左股骨頸骨折。而且郭某的腳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牀上或者輪椅上度過的,生活更加小心細緻,從來沒有過任何外部衝擊,更不會無緣無故出現左股骨骨裂這樣嚴重性的損傷。這一系列症狀的發生都是由於事故造成的,法院應認定爲郭某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存有因果關係。

案情簡介:

20xx年xx月29日8時左右,郭某在韶山路被謝某的小轎車撞倒,發生交通事故,經醫院診斷爲左脛腓骨下段骨折,手術後於20xx年xx月14日出院。20xx年2月19日原告首次因左髖部不適就診,20xx年3月5日MRI顯示爲左股骨頸骨折。由於雙方在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存在糾紛,而郭某又無力支付醫藥費,遂第一次起訴至法院要求謝某賠償醫療費、交通費和律師費,法院支援郭某的全部訴請。現郭某第二次起訴要求謝某支付傷殘賠償金、殘疾器具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律師費和鑑定費。

調查經過:

接受甲的委託後,律師代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同時申請對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鑑定。

辦理結果:

經過鑑定,郭某構成道路交通十級傷殘,但難以認定左側股骨頸骨折系交通事故外傷所致。審理後,法院支援了郭某關於傷殘賠償金、殘疾器具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律師費的請求,但是對於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因果關係難以認定,該部分的鑑定費不予支援。

辦案心得:

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之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本案中,由於謝某的不謹慎駕駛,致使郭某的人身受到損害。謝某對於此次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應賠償郭某相關方面的費用。

本案爭議的是關於認定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郭某在車禍後,由於左脛腓骨骨折嚴重,疼痛劇烈,而沒有意識到其他部分的傷痛。出院後不久,郭某始出現左髖部疼痛並加劇、左股腫大等症狀,後來傷勢加劇,才被診斷爲左股骨頸骨折。而且郭某的腳部打上石膏,基本都是在牀上或者輪椅上度過的,生活更加小心細緻,從來沒有過任何外部衝擊,更不會無緣無故出現左股骨骨裂這樣嚴重性的損傷。這一系列症狀的發生都是由於事故造成的,法院應認定爲郭某左股骨頸骨折與交通事故之間存有因果關係。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2

世界衛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駕駛有關。酒後駕駛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爲 車禍致死的首要原因。在這些酒後駕車釀成的慘劇中,有多少是源自於駕駛員的僥倖心理?有多少是源自於駕駛員對酒精的錯誤認識?

調查顯示:駕駛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

根據來自4538位新浪網友的.調查顯示,有81.29%的被調查者同意酒後駕駛屬於違法行爲,但在被問及是否有過酒後駕駛行爲時,僅有20.63%的被調查者從未有過酒後駕車的行爲。在被問及酒後駕駛人員存在何種心理時,有39.84%的被調查者認爲酒後駕駛人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27.35%的被調查者認爲酒後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另外,有18.97%的被調查者認爲酒後駕駛人員存在僥倖心理。

飲酒與開車——致命的結合。

然而事實並非想象中那樣簡單,來自某國際組織的一項統計數據顯示:每33分鐘就會有一人死於與飲酒有關的交通事故。儘管有大多數人認爲酒後駕車釀成的交通事故永遠不可能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但專家的統計結果證明:在每個人的一生中捲入與喝酒有關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爲30%。顯而易見,飲酒與開車是多麼可怕的致命結合,正是由於酒後開車這個“罪魁禍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該發生的慘劇接連上演,造成一個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

酒精對駕駛員身體的影響。

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尤其是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下降。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意外的機會越高,受到酒精影響的司機通常會有如下特徵:

1、對信號燈反應慢;

2、逆向行駛;

3、搖擺不定、突然轉向、飄忽不定或在道路中線駕駛;

4、亂踩剎車;

5、轉彎幅度大;

6、蛇行;

7、沒有原因就停車;

8、開車速度極慢;

9、突然轉彎或違法轉彎;

10、天黑時不開前燈。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3

一、事故概況

20xx年xx月xx日12點50分,xx公司xx廠房電機短路起火。該位置系兩面鐵皮夾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溫作用,牆體內的泡末燃燒,高溫拌發大量煙塵產生,引燃室內的地毯和木地板。

xx公司xx廠房車間本就是一個封閉的空間,xx室又進一步形成一個更爲封閉小空間,致使濃煙積蓄更多,對救援帶來極大的阻撓。

20xx年xx月xx5日12:55:28,xx消防隊接到報警電話,稱xx公司xx廠房發生火災。xx消防隊立即組織兩車九人趕赴火災現場,於12:57:32出b區大門;於12:58:57過a區大門;於12:59:25過a區二門;於12:59:34過a區地磅房;於12:59:40過a區xx部電工班門口;於12:59:54過xx廠房門口併到達火災現場。

到場後,由於室內煙霧非常濃,起火點與起火物質均不明確,又被該分廠人員告知用水施救會損壞設備,針對此情況,消防人員採用滅火器實施救援。在使用大量滅火器無效的情況下,經現場請示溫總,立即使用水進行施救,在儘量保證設備的情況下於13:27分左右將火撲滅。在明火撲滅後,江津消防支隊德感中隊13:30分左右也到達了現場,他們立即使用專業排煙設備進行排煙,透過較長時間的排煙,順利將室內煙霧排空,使得此次火災事故得以成功處置,並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事後,我隊對火災現場進行了初步勘察,從火災現場痕跡來看,有可能是該廠房旁的空氣壓縮機過熱發生故障造成電氣線路短路起火,並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熱層裏的泡沫,且現場可能工作人員缺位,未能及時發現火情,從而造成了火勢的蔓延、擴大。

同時,透過此次火災事故,我們也要從中吸取教訓,各單位對各類電氣設施,特別是重點部位和死角的電氣設施要加大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作爲我們職能部門,也需要加大對各單位的督促、檢查、考覈力度,共同努力,確保公司的生產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

火災救援後,我隊對火災現場進行了初步勘察,從火災現場痕跡來看,基本可以確定是該廠房旁的空氣壓縮機過熱,發生故障造成電氣線路短路起火。在xx室當班工作人員xxx部測試組——xxx的證詞材料中,也提到是“5月5日12點50分左右,我到達p300儀器室門口時聽到有異響,馬上去檢視,看到空壓機起很大的火。”

(二)火災擴大的原因

1、火災未能及時發現

由於是大功率電器設備短路起火,溫度應該很高,高溫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熱層裏的泡沫,且現場工作人員缺位。p300儀器室當班工作人員xxx部測試組——謝武俊的證詞材料中,也提到是“xx月xx日12點50分左右,我到達p300儀器室門口時聽到有異響,馬上去檢視”可以說明他是在12:50左右“到達”現場,其真正起火時間現場並沒有任何人。由於未能及時發現火情,從而造成了火勢的蔓延、擴大。

2、火災現場的建築材料違反消防要求

從火災現場來看,其建築材料是以雙層薄鐵皮加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這種材料嚴重不能阻燃,並且一遇見高溫就能融化、自燃並伴生濃煙。

生產現場鋪設地毯也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類似這樣多油霧的磨齒間內,空氣中的油霧濃度相對較大,鋪設地毯不利於消防安全。

3、建築結構違反消防要求

無消防通道,無通風口,完全在半密閉的恆溫間內,再次密閉成一單獨空間。這樣的建築形式導致內部空氣不能有效流通,高溫後極可能引起易燃物質自燃,並有毒煙霧不能及時、有效、快速排出,容易造成人員窒息傷亡。

三、起火部位起火點的認定

1、據查,xx室當班工作人員xxx部測試組——xxx的證詞材料中,提到是“xx月xx日12點50分左右,我到達xx室門口時聽到有異響,馬上去檢視,看到空壓機起很大的火,我立即關閉附近電源”。

2、經過現場勘察,可以確認xx機的電機部分已經完全燒燬、融化;相鄰的電路設施也是完全燒燬。

3、空氣壓縮機鄰近的鐵皮牆面油漆與其他過火地方的牆面油漆完全不一樣。是一種重度燒燬的跡象。

4、由xx機至平臺,一路過火跡象明顯。

基於以上原因,可以認定xx公司xx火災事故起火點爲:xx室後,xx機起火。

四、起火原因調查

圍繞起火部位和起火點,我們對可能的四種起火原因(縱火、菸頭起火、自燃、電線短路起火)進行了認真的調查。

1、排除縱火

據查,火災時在起火部位附近有工作人員正在加班,並有監控錄象可以證明,無有意縱火跡象,可排除縱火。

2、排除菸頭起火

據查,xx公司及xx分公司、xx部均明確要求工人不準在生產區內吸菸,調查中沒發現有人在生產區內吸菸。在場人雖均證實,火災發生前未聞到焦味及見到煙等異常情況,從火災發生的過程看,起火較突然,不存在陰燃起火特徵。據此,可排除菸頭引起火災的可能。

3、排除自燃起火

據查實,現場基本無自燃物品,不具備自燃的條件,可排除自燃起火。

4、電器短路引起火災的調查分析

據查,起火部位可以認定xx公司xx火災事故起火點爲:xx室後,xx機起火。據資料顯示:電源線發生短路時,短路點會產生電弧或電火花,其溫度可達2000~7000℃。完全能夠融化鐵、銅等金屬物質。

經現場勘察,起火點空氣壓縮機的電機外殼已經完全融化,那麼基本可以斷定,正是由於空氣壓縮機的電機短路,產生2000~7000℃的高溫後,直接融化掉了電機外殼,引發火災。

五、火因分析意見

綜上所述,經大量的調查分析,我們排除了縱火、遺留菸頭起火、自燃引起這次火災,我們認爲:xx公司xx火災是xx室後,xx機的電機短路,產生至少2000~7000℃的高溫後,直接融化掉了電機外殼。高溫引燃大量使用的建築材料雙層薄鐵皮加聚氨酯泡沫牆體,拌生濃煙,引發火災。

六、事故責任及處理意見

一)事故認定:

1、次事故系電器短路引發,但在設備運轉的時候,設備現場負責人員離開,未對設備起到監管的作用,致使大火蔓延,有失職行爲。

2、火災發生後,未第一時間向消防隊報警。

3、公司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火災發生場地負責人未及時向消防人員通報現場情況,致使消防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火災現場內被燃燒的xx機及氣罐實施零距離救援,雖未造成重大爆炸傷亡事故,但此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負知情不報,隱瞞重大危險源,極度不配合事故救援的責任。

二)處理意見:

1、對現場工作人員xxx給予1000元經濟處罰。

2、對xx管理部根據xx企(20xx)xx號檔案精神進行考覈處理(發生萬元以下的火災扣500—1000元;萬元以上的,每萬元增扣500元)。

3、責成該部進行書面檢討,並報公司防火委員會。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4

20xx年xx月x日晚x點xx分左右,我公司駕駛員駕駛大客車從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駛至交叉口時,因紅燈,大客車駕駛員在導向車道內正常停車等待。在等待過程中聽到車後一聲巨響,駕駛員下車檢視時發現一輛二輪摩托車(爲套牌車)撞在大客車左下尾部,摩托車駕駛員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傷。駕駛員立即撥打110報案、120搶救傷者。目前,受傷摩托車駕駛員在市中醫院接受治療,摩托車女乘員在普濟醫院接受治療,兩傷者傷情較重,正在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

後經調查瞭解,摩托車駕駛員,人,現年26歲,在泰打工;摩托車女乘員,黑龍江人,現年26歲,在崑山打工。事故發生後,我公司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搶救傷者,併到交警隊積極配合處理。從事故現場分析,我公司車輛正常停車等待信號燈,摩托車是從車後撞上大客車的,按法理講,責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隊責任認定書尚未下達,交警部門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墊付壹萬元費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傷者家屬到我公司交涉,無理要求支付醫療費用。傷者家屬情緒激動,並在交警隊辦公室毆打我公司駕駛員,無理指責說:你不停車,就不會有事故發生。我公司要求家屬依法辦事,但傷者家屬置若罔聞,一再到我公司胡攪蠻纏。

4月2日正是清明節假日運輸高峯期,傷者家屬在無理要求沒有得到滿足的條件下,於10時左右糾集數十人在南站車輛進出口攔堵大門,給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響,旅客投訴不斷,嚴重擾亂我公司正常生產秩序。

鑑於以上情況,我公司認爲事故發生,應由交警隊按照法律法規處理,只要交警隊認爲我公司需承擔相關責任及費用,我公司當有有義不容辭的責任。但傷者家屬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攪蠻纏,妄圖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應其無理要求,這是難以辦到的。現在的社會是法制的社會,不是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的時代,是講法講理的時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義精神,又墊付了兩萬元醫療費用,於情於理,恰如其分。

我們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對該事故能夠秉公執法,依法處理。

特此報告。

交通事故調查報告5

20xx年8月11日,曲靖市羅平縣發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經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監管局牽頭,省監察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總工會和曲靖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羅平縣“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參與。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對事故進行了全面調查。

一、事故經過和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8月11日,曲靖市羅平縣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郭雙海駕駛一輛號牌爲雲dv5586“長安”牌微型普通客車,載乘15人(核載7人),從挖玉衝村前往阿崗鎮。當日8時許,車輛行駛出約146 米,在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大轉彎”下陡坡左轉急彎路段,車輛駛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墜落於該道路下一臺路面上,造成10人當場死亡(含駕駛人)、1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4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況

8月11日8時05分,羅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過路羣衆吳永平電話報警“阿崗鎮戈維村委會挖玉衝村有輛麪包車翻在路邊,具體情況不清”,指揮中心立即指令阿崗鎮派出所出警;8時09分,指揮中心再次接到吳永平電話報稱“有7人受傷”後指令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出警;9時28分接到阿崗鎮派出所反饋的“有10人死亡、5人受傷”的情況後,迅速組織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餘人於11時50分左右到達現場,開展救援處置。阿崗鎮黨委、政府有關領導率領在崗的所有幹部職工於9時30分左右趕到現場參與救援。

事故發生後,羅平縣政府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縣委、縣政府領導率相關部門人員於12時30左右趕赴現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報事故資訊後,按照市委書記高勁鬆、市長範華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書記李雲忠、副市長早明光率領安監、衛生、公安等部門於13時30分趕到現場,指揮救援和指導事故處置。與此同時,成立了市、縣兩級事故救援處置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調查組、善後工作組、醫療救治組、秩序維護組、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7個工作組。羅平縣設立了由縣級領導、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和阿崗鎮黨政班子成員組成的9個善後工作組,進村入戶“一對一”包戶做好死者家屬思想穩定工作,羅平縣對每名遇難人員給予6000元救助費;每名受傷人員,設1個醫療小組,實行“一對一”救治。

省委書記秦光榮、省長李紀恆、副省長劉慧晏、尹建業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搶救傷員、妥善做好遇難者善後處置和安撫工作;成立事故調查組,認真查明事故原因,開展責任倒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勢頭,確保人民羣衆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領導要求,省安委辦副主任、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白光福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董家祿及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波帶領安監、公安、交通、監察、衛生、檢察院等部門組成的省政府工作組,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處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組於當日下午17時左右趕到事故現場,初步檢視現場後,召集現場有關人員對現場搜救和善後處理,晚上到羅平縣醫院看望了傷員,並召開專題會議,傷員救治提出了具體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羅平召開有100多人蔘加的事故調查組成立大會,宣佈了經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調查組組成單位和成員,白光福爲“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組長。聽取縣政府工作彙報和省級有關部門領導發言後,事故調查組組長對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善後等有關工作提出要求。

二、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一)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羅平縣應組織對全縣範圍內縣、鄉、村道路安全隱患進行逐條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對隱患整改過程中,不能保證安全通行的,應採取限制車輛通行措施,特別是要對營運車輛通行條件重新組織評估,確保安全。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改善農村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努力解決農村羣衆出行難、出行不安全的問題。

(二)特殊時段要採取羣防羣治措施。趕集天、婚喪嫁娶、學生收放假日、重要節假日等羣衆聚集出行比較集中時段,出村路口要有專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執勤點,安排警力上路執法,加強路面管控,嚴處非法營運、超員、超速、酒後駕車、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爲。

(三)紮實開展農村地區微型麪包車和摩托車專項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數,落實車輛及駕駛員“一車一檔”、“一人一檔”,實行戶籍化管理,落實“一盯一”、“一幫一”監管措施,村委會、村民小組、交通協管員、交警和片警要落實具體責任。對駕駛員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增強處置突發問題的技能。

(四)專項排查平交路口隱患。324國道師宗至羅平段,平交路口較多,安全隱患突出。曲靖市交通運輸局要立即進行專項排查,結合實際,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員交叉通行等路口,設定減速帶、安全警示提醒標誌等安全防護設施。

(五)結合實際加強宣傳教育。宣傳工作要深入廣大農村和邊遠山區,加強本地區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透過報刊、廣播、電視、電影放映等形式,重點加強農村羣衆不乘座非法營運、違法載人、超員行駛等危害交通安全行爲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安全出行意識。

(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羅平縣、鄉(鎮)兩級政府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履行職責,切實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協作,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羣死羣傷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