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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原單位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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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單位要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是防止原單位追究新單位的責任,因爲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接未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以下是關於原單位離職證明說明及範本。

關於原單位離職證明

原單位離職證明說明】

如果你與原單位不存在任何糾紛,可以向新單位寫一份說明(或保證書),說明自己與原單位屬於臨時用工性質,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如果新單位沒有後顧之憂,估計就沒問題了。

1、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時效是一年,不知道你的時間過了沒有,申請原單位補繳社會保險,同時需支付滯納金和經濟補償金

2、新單位要離職證明原件,用途是什麼?若是算年休假,最近單位即可。

1)沒上保險的公司,你只需證明你們存在勞動關係即可以,工作證,工資條,勞動合同都能證明,至於將來申請勞動仲裁補繳多少,一般是有一個法定水平,不需要你花太多心思的。

2)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申請工資雙倍補償

以上的仲裁申請你只需證明你與違法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及在職時間有多久就可以了,其它的社保沒繳納,合同沒簽訂,單位負有舉證責任,

有關新進員工錄用規定是否一定要原單位離職證明?目前國家勞動部門沒有統一的標準,如果原單位拒絕出具離職證明,可以到親戚單位寫個證明蓋上章應付一下,再不行就只有買假證明了,都讓社會逼的,我們總是要吃飯的呀

要原單位人事部門開具,並加蓋原單位印章的

如果原單位已經撤銷,那麼可以跟現在的單位說明情況,人事部門或者行政部門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驗的。

新單位要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是防止原單位追究新單位的責任,因爲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接未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如果你與原單位不存在任何糾紛,可以向新單位寫一份說明(或保證書),說明自己與原單位屬於臨時用工性質,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如果新單位沒有後顧之憂,估計就沒問題了。

新單位要原單位的離職證明,是防止原單位追究新單位的責任,因爲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接未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如果你與原單位不存在任何糾紛,可以向新單位寫一份說明(或保證書),說明自己與原單位屬於臨時用工性質,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如果新單位沒有後顧之憂,估計就沒問題了。

根據勞動合同法,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出具書面證明。你可以就此在一年之內,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單位履行該義務。

【離職證明範本】

原單位離職證明一:

  離職證明

茲證明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 市場開發部 職員,在職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____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年**月**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二:

  離職證明

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爲 )自****年**月**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年07月31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____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年**月**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三: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____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年**月**日

原單位離職證明四:

  離職證明

____同志於****年**月**日至****年**月**日任職於____公司,於****年**月**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____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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