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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詳解營改增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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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部署,2016年5月1日起,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將全面覆蓋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4月21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開展了以“全力優化納稅服務,加強國地稅徵管協作,確保‘營改增’平穩落地”爲主題的在線訪談。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與廣大網友在線交流,解答營改增相關問題。訪談部分內容摘錄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詳解營改增熱點問題

關於營改增準備工作

主持人:今年5月1日起營改增就要在全國全面推行了,我們在納稅服務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可不可以先請韓司長爲我們做一個簡單介紹?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好的。按照國務院部署,2016年5月1日起,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營改增”,將全面覆蓋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此次改革涉及的納稅人數量衆多,業務量較大,爲有效應對營改增給納稅服務工作帶來的挑戰,確保營改增順利推進,我們提前謀劃、精心安排、狠抓落實,根據對各地納稅服務工作量增加情況和現有納稅服務能力的準確分析和預判,制定科學嚴謹的服務保障方案,做好“三點一線”工作,即以確保宣傳諮詢精準到位、確保辦稅服務井然有序、確保權益保障及時有效三個方面爲重點,以深入開展“問需求、優服務、促改革”專項活動爲主線,着力提升一線稅務幹部昂揚鬥志,全力優化納稅服務質效,確保改革平穩落地。

主持人:謝謝韓司長。從徵管科技司的角度,爲做好5月1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有關工作,近期,也下發了一系列檔案和操作辦法,有關資訊系統也正在升級改造,那麼現在請楊司長幫我們做一下簡單介紹?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這項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專門印發了《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委託地稅機關代徵稅款和代開增值稅發票的公告》和《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委託地稅局代徵稅款和代開增值稅發票的通知》,這是從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最大限度保障稅制順利轉換所做出的特殊徵管制度安排。二是根據不動產特別是二手房交易、個人出租不動產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徵管需要,印發了《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下發二手房交易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委託地稅代徵業務需求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下發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營改增委託地方稅務局代徵業務需求的通知》,提供了系統調整的參考業務需求,確保全面推開營改增平穩實施,確保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辦稅。三是對稅務系統有關資訊系統改造。目前,資訊系統開發改造正在有序進行,納稅人的有關申報辦稅事宜會更簡單、快速、便捷。

關於不動產交易

網友18374:稅務總局對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個人出租不動產有哪些具體的徵管制度安排?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2016年3月31日,稅務總局印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委託地稅機關代徵稅款和代開增值稅發票的公告》(2016年第1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委託地稅局代徵稅款和代開增值稅發票的通知》(稅總函〔2016〕145號)兩個檔案,對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具體徵管制度安排作出了統一部署。

網友18443:營改增後,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應去哪裏辦理增值稅的涉稅事項?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營改增涉及大量自然人納稅人,爲確保相關辦稅業務平穩過渡、無縫銜接,稅務總局決定,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繼續由原地稅局辦稅地點代徵增值稅並開發票。納稅人不需要去國稅局辦理業務。

網友1834:營改增後,國稅局主要負責辦理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增值稅的哪些業務?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營改增後,國稅局主要負責協調增值稅稅控系統服務單位做好地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係統的安裝及維護工作,以及對同級地稅局代開增值稅發票操作及相關政策的培訓工作。

網友18690:您好,關於個人出租房屋給公司做辦公性用房,可否到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承租方不屬於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後可以向地稅局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網友19174:納稅人出租個人不動產,如何開具發票?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根據政策規定,個人出租不動產由國稅局委託地稅局代徵、開發票,納稅人在繳納完稅款後,即可持完稅憑證在相應視窗代開增值稅發票。

關於二手房交易

網友18592:營改增前,出售二手房需要繳納的稅款在地稅一次就能辦完,營改增後,是否需要兩頭跑,分別到國稅、地稅繳納稅款?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不需要。爲方便納稅人辦稅,部分業務的增值稅將由國稅局委託地稅局徵收,並代開增值稅發票。二手房交易需要繳納的增值稅屬於委託代徵範圍,因此,出售二手房的納稅人,可在地稅部門的辦稅服務廳或房地產交易大廳等辦理場所辦理完所有涉稅事項。

網友18632:營改增後,個人二手房交易是否要到國稅交稅和開票?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根據《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第五條的規定:

(一)個體工商戶應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二)其他個人應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納稅。

網友18962:二手房交易計稅價格的核定由國稅局負責還是由地稅局負責?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二手房交易計稅價格的`覈定仍由地稅局負責辦理。

網友19066:5月1日以後發生的納稅人出售二手房,個人出租房業務馬上就可以去辦稅廳辦稅麼?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是的。營改增後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特別是二手房交易、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委託地稅代徵、開發票政策是徵管系統調整的焦點。我們會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徵管系統的升級完善,納稅人在營改增開始實施當天發生的出售二手房、個人出租房業務即可辦理繳稅、開票等業務。

關於發票

網友18209:地稅發票能用到什麼時候?可以同時用國稅地稅發票嗎?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5月1日起,原地稅營業稅發票將停止使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國稅局向同級地稅局提供六聯增值稅專用發票和五聯增值稅普通發票。

網友18719:營改增後,地稅發票沒開完還能繼續開到6月30號,那期間開的發票應該申報國稅還是地稅?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6月30日前繼續使用地稅發票,在國稅申報繳納增值稅。

zhanzhan2314:北京一卡通定額發票可以繼續使用嗎,還是隻能使用到2016年6月30日?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試點納稅人已領取的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網友18928:地稅局開發票部門爲納稅人代開的增值稅發票,哪些聯次交與納稅人持有?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地稅局開發票部門爲納稅人代開的增值稅發票,統一使用六聯增值稅專用發票和五聯增值稅普通發票。第四聯由開發票崗位留存,第五聯由徵收崗位留存,其他聯次交給納稅人。

網友19035:納稅人需要辦理三證合一業務,那麼對於三證合一之前開出和取得的專票認證是否受影響?怎麼處理?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2015年12月30日,總局資訊中心對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進行FWSK_V7.00.09_ZS補丁升級,完成新舊稅號對照的關聯關係,修改與徵管系統同步納稅人檔案、發票驗舊、發票認證和一窗式比對以及查詢等功能。此外,防僞稅控系統保留了基於納稅人舊納稅人識別號的納稅人檔案資訊,因此三證合一之前納稅人取得的專票認證不受影響,開具給其它納稅人的專票認證不受影響。

網友18101:楊司長您好!一個單位可以是簡易也可以是一般嗎?個人可以去稅局代開增值稅發票嗎?

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副司長楊培峯:根據財稅〔2016〕36號檔案規定:第十七條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

第十八條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爲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爲,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個人可以去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網友18101:韓司長您好!營改增後,建築業外出還要開外管證嗎?是在當地開票還是在機構地開票?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營改增後,建築業納稅人外出經營仍需開具外管證,可以在經營地開具發票。

關於便民辦稅

網友18128:營改增後,第一次到國稅辦稅大廳要辦理什麼業務?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營改增納稅人需要辦理業務包括設立登記、稅種覈定、一般納稅人登記、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發行、稅銀協議維護等。

網友18693:爲應對營改增,稅務機關有何便利辦稅的舉措?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各地稅務機關將全面落實首問責任、限時辦結、預約辦稅、延時服務、24小時自助辦稅以及導稅服務、提醒服務等各項辦稅服務制度。同時,稅務機關積極透過開展同城通辦、國地稅合作、合理簡併申報繳稅次數等便利納稅人辦稅。

網友18724:我的經營地點離主管稅務機關較遠,能選擇就近的辦稅服務廳辦稅嗎?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各地辦稅服務廳將大力推進部分涉稅事項同城通辦,方便納稅人自主選擇辦稅服務廳辦理日常涉稅事項。同時,還將透過系統自動預警或人工直報方式,建立辦稅服務廳等候狀況實時發佈機制。透過官方網、手機APP、微信、短信等多種渠道,實時向納稅人發佈相關資訊,便於納稅人合理選擇辦稅時間和辦稅地點。

網友18755:哪些業務可以同城通辦?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加快推行辦稅事項同城通辦的通知》(稅總髮〔2016〕46號),明確了包括稅務登記、稅務認定、發票辦理、申報納稅、優惠辦理、證明辦理、宣傳諮詢在內的7大類53個事項列入同城通辦業務範圍,各地稅務機關將在此基礎上加快推進同城通辦,具體通辦事項請以各地稅務機關公開資訊爲準。

網友18946:我是營改增戶,之前沒有接觸過國稅業務,我想提前熟悉下國稅業務辦理流程,有什麼簡便方式沒有?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爲幫助納稅人快速便捷的獲取稅收業務辦理指南,我們推出了“二維碼”一次性告知措施,納稅人可以在辦稅服務廳或登入稅務機關官方網掃描所需瞭解業務的“二維碼”圖標,即可獲取相應業務的辦理指南。我們會根據政策調整情況和實際徵管流程的變化適時更新補充“二維碼”一次性告知內容,以確保其與實際辦稅流程一致。

網友18880:我曾經打過12366,有時會佔線。營改增期間應該很多人打12366吧?能打得通嗎?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爲確保營改增納稅人諮詢渠道暢通,我們對12366熱線系統進行了升級,開通了營改增專線。您撥打12366,在一級選單按照語音提示選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政策諮詢,就可以接入營改增專線諮詢相關問題。

關於納稅信用評價

網友18838:我單位是一家建築公司,原來交營業稅在地稅局管理,5月1日營改增後交增值稅就在國稅管理了,這樣算下來,2016年我單位在國稅局、地稅局管理的時間都不到一年,這是否會影響我單位參加2016年度的納稅信用評價?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納稅信用按年度進行評價,納入納稅信用管理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企業,不參加本期的評價。營改增企業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時間,從原地方稅務機關稅務登記日期開始計算。如您單位原地方稅務機關稅務登記日期在2016年1月1日(含)之前,且2016年12月31日(含)以前沒有註銷,就符合可以參加2016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的條件。

網友19052:去年4月,我們酒店被地稅局評爲A級納稅人,在地稅局可以按需領用普通發票,感覺十分方便。今年我單位的納稅信用還在地稅局評,如果是A級,5月1日營改增後我單位去國稅局領用發票是否還能按需領用?

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在國稅局、地稅局是統一、一致的,評價結果也互爲認可。您單位2015年度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如果是A級,在國稅局仍可以享受諸如按需領用普通發票等A級納稅人激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