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既將發生和已經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或公司的情況要進行深刻了解,而且時刻注意它經營情況的變化-主要是指企業或公司資金狀況的變化;
2、對"公司註冊資金過大和過小"的.公司和企業,尤其要比較注意;
3、對"急於要貨的單"也要比較注意;
4、儘可能採用現款現貨的方式,原則上不允許"賒銷";
5、儘量不和某些"職業騙子的集散地"的地區的單位和人做任何生意,因爲沒有必要冒這種風險!
6、爲防止銀行支票和匯票的風險,建議採用款到帳纔給貨的方式。
7、爲防止假期資金風險,企業可以採用早放假、晚收假、多放假的方法,以避開因爲銀行票據交換而可能出現的問題,因爲"非誠信分子"完全可以利用長期假期中銀行結算速度慢和時間差來騙取不正當收入。
8、和業務合作單位的負責人或老闆,交爲真正的朋友。
9、瞭解對方法人代表的實際情況,因爲這是企業在法律上的責任人。某些不誠信的公司和企業聘請公司外的無業人員等無關人員來做爲公司的法人代表,一旦東窗事發,即刻溜之大吉,剩下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法人代表"來承擔他根本沒有辦法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