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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融資渠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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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融資渠道,大家知道的有哪些?下文是有關房地產融資渠道分析資訊,歡迎大家閱讀與瞭解。

房地產融資渠道分析

一、銀行貸款

房地產貸款是指與房產或地產的開發、經營、消費活動等有關的貸款,主要包括土地儲備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商業用房貸款等。銀行貸款至今仍然是我國房地產最主要的融資渠道,至少70%以上的房地產開發資金來自商業銀行系統。而這種以銀行爲主導的單一融資模式必然會把整個房地產業的風險完全集中到銀行身上,因此,改變國內單一的以銀行爲主導的房地產融資模式已迫在眉睫。隨着央行“121號檔案”對房地產開發商的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等7個方面提高了門檻,再加上“8.13大限”,預示着房地產開發商憑藉銀行資金買地開發模式的終結。在新的融資限制條件下,實際上可以說多數房地產企業難以繼續依賴銀行貸款。然而2006年銀行仍然是房地產融資的主渠道。當然,銀行融資門檻將越來越高,銀行貸款在房地產資金鍊中的比例會逐漸減少。在目前的情況下,房地產以銀行爲主導的模式,短期內不會改變。因爲一個市場的建立,不僅需要相關的制度法規出臺,更需要整個市場的條件和環境。

二、上市融資

理論上講,公開上市是最佳途徑,因爲直接融資,可從容化解金融風險,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改善企業資本結構。但是,房地產企業上市非常困難,因爲它的贏利模式有別於一般工業企業,資金流不連續,呈現週期性的大進大出狀況,難以達到上市要求。有數據顯示,2002年以來全國有20多家地產公司併購上市,以股權融資的方式買殼進入股票市場,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進行直接融資。如北京萬通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首創置業等開發商已紛紛透過買殼成功參股或控股上市公司。另據統計,到2004年初,已有北京天鴻寶業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金地集團、上海復地等60多家房地產企業實現了在證券市場上市融資。據悉,2006年國資委和證監會有意降低房地產企業上市門檻,保利地產已經率先敲開了A股市場大門。很多好的房地產公司也正在醞釀直接IPO。但是在新一輪宏觀調控的影響下,以內地發展爲主要目標的房地產企業紛紛放緩在香港、新加坡、A股市場的融資步伐。

三、房地產債券融資

我國房地產企業發行債券並不多見,房地產債券最先出現在1992年,由海南經濟特區的開發商推出房地產投資券,分別是“萬國投資券”、“伯樂投資券”以及“富島投資券”,總計1.5億元。同年9月,北京華遠房地產發行了2900萬元、利率爲10.1%、限期爲3.5年的債券,這屬於資產負債表內的房地產企業債券。由於後來接連出現企業債券到期無法償還的事件,我國債券市場從此陷入低潮,國家採取了嚴厲措施,限制企業發行債券,尤其嚴格限制房地產企業,1993年到1998年上半年,房地產企業沒有公開發行房地產債券。1998年以來,有4家房地產企業發行了債券,分別是:深圳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爲翠海花園項目發行的“1998深振業債券”;北京首都創業集團發行的“首創債券”,用於北京市六個居民小區的商品房建設;北京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總公司發行的“蓮花小區建設債券”;北京市華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華遠債券”,用於北京市西城區東冠英小區危舊改造。近年來,發行房地產債券的企業也屈指可數,因爲發債融資對籌資企業的條件要求較高,中小型房地產企業很難涉足。再加上我國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完善和企業債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國內房地產企業大都不採用這種融資方式。2004年,伴隨《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國家對於債券融資的態度會有實質性改變,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債券融資空間將會增大。按照我國“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比例”的發展思路,2006年債券市場的發行量將有一個大的增長已成必然。而像短期融資券、企業債的發行更有可能成倍增長。

四、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mezzaninefinancing)是指從風險與收益角度來看,介於股權與債權之間的投資形式。“夾層融資”可創新的金融產品很多,一部分可以轉讓成股份,一部分可以轉讓成債券;在結構上,可以是本金和利息按月付給投資人,也可以在前期急需資金的時候只支付利息,最後才歸還本金。因此,其靈活性非常適合於房地產業。“夾層融資”模式大致分爲四種:第一種是股權回購式,就是募集資金投到房地產公司股權中,然後再回購,這是比較低級的;第二種是房地產公司一方面貸款,另一方面將部分股權和股權受益權給信託公司,即“貸款+信託公司+股權質押”模式;第三種模式是貸款加認股期權,到期貸款作爲優先債券償還;第四種模式是多層創新。在“夾層融資”,這種大的制度安排下,房地產金融創新空間很大,可在債權、股權、收益權方面進行多種創新組合。夾層融資是一種準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夾層融資可以繞開銀監會212號檔案規定的新發行房地產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開發商必須“四證”齊全、自有資金超過35%、同時具備二級以上開發資質的政策,開發商可根據自身的`偏好選擇投資。而對於房地產商來說,夾層融資是一種非常靈活的融資方式,可以根據募集資金的特殊要求進行調整。夾層融資的提供者可以調整還款方式,使之符合借款者的現金流要求及其他特性。外來資金的投資加上自有資金的進入構成了夾層融資信託模式。該模式大量採用了基金要素進行設計,是我國房地產信託發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五、房地產信託

在銀行信貸收緊的情況下,房地產信託迅速成爲近年來異常活躍的房地產融資方式。我國的房地產信託是指信託公司接受委託經營、管理和處分的財產爲房地產及相關財務的信託。自2001年我國信託投資的“一法兩規”(《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相繼出臺以來,信託公司在房地產資金融通市場上開始扮演起日趨重要的角色。自2002年以來信託投資公司發行一系列地產信託計劃,特別是央行“121檔案”以後,房地產開發商把融資的目光轉向房地產信託產品。房地產信託是金融信託業與房地產業相互融合的產物,它爲房地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最大的資金和手段。房地產信託在資金運用上,可以橫跨產業投資、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形式多種多樣:如透過貸款、股權融資和交易等方式爲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或者階段性地購買房地產企業,然後再以賣出的方式融人資金。與其他模式,比如上市、海外融資、企業債券、股權投資、產業基金等相比,雖然房地產信託融資本身也有諸如“200份”、流通性、營銷方式等方面的限制條件和缺欠,但信託的宏觀環境相對其他融資工具而言要寬鬆得多。2005年國內房地產信託市場繼續呈現快速發展的態勢,不僅信託品種及規模迅速擴大,而且信託產品結構也呈多元化態勢。據市場不完全統計,截至2005年12月31日,信託市場共發行房地產信託121只,募集資金規模157.27億元,絕對額大幅增加了35.1億元,分別較上年同期增長11%和28.73%。隨着信託計劃“200份”的可能突破及分類監管的正式實施,2006年有望成爲信託行業走向規範與專業道路的轉折之年。雖然目前房地產信託投資規模仍然很小,但卻提供了一種新的融資模式,可能成爲房地產資金供給渠道的有效補充和主流發展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