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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準則下其他稅種的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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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企業會計準則應交稅費

小企業會計準則下其他稅種的賬務處理

(1)本科目覈算小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和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等。

小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也透過本科目覈算。

(2)本科目應按照應交的稅費項目進行明細覈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當分別“進項稅額”“銷頊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定專欄。

小規模納稅人只需設定“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不需要在“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中設定上述專欄。

(3)應交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其他稅種的賬務處理

應交營業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A.小企業按照營業額和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繳納的營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B.出售原作爲固定資產管理的不動產應交納的營業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C.繳納的營業稅,借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主要賬務處理。

A.小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教育費附加)。

B.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借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教育費附加),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應交企業所得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A.小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的企業所得稅,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企業所得稅)。

B.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企業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應交個人所得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A.小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應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B.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應交資源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A.小企業銷售商品按照稅法規定應繳納的資源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B.自產自用的物資應交納的資源稅,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C.收購未稅礦產品,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材料採購”或“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代扣代繳的資源稅,借記“材料採購”或“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

D.外購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在購入液體鹽時,按照稅法規定所允許抵扣的資源稅,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按照購買價款減去允許抵扣的資源稅後的金額,借記“材料採購”或“在途物資”、“原材料”等科目,按照應支付的購買價款,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加工成固體鹽後,在銷售時,按照銷售固體鹽應繳納的資源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將銷售固體鹽應交資源稅抵扣液體鹽已交資源稅後的差額上交時,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E.繳納的資源稅,借記本科目(應交資源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應交土地增值稅的'主要賬務處理。

A.小企業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一併在“固定資產”科目覈算的,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

土地使用權在“無形資產”科目覈算的,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按照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照其成本,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非流動資產處置淨收益”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非流動資產處置淨損失”科目。

B.小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銷售房地產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

C.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A.小企業按照規定應交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應交房產稅、應交車船稅、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應交排污費)。

B.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礦產資源補償費、排污費,借記本科目(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應交房產稅、應交車船稅、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應交排污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小企業按照規定實行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先徵後返的,應當在實際收到返還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不含出口退稅)、消費稅、營業稅等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4)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繳納的稅費;期末如爲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