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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創業將減稅三年 最高每年減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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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試報訊(記者 安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高校應屆畢業生等創業從事個體經營者,稅務部門將減稅,最高每年減稅8000元。

應屆畢業生創業將減稅三年 最高每年減8000

《通知》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這部分人員包括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通知》還規定,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爲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