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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賽中常見的邏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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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加因果

辯論賽中常見的邏輯問題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這種錯誤往往很具迷惑性,許多辯手場上反應不過來。

前幾年很熱門的一本書叫《貨幣戰爭》,裏面有這樣的描述“林肯總統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殺,實際上他是在簽署了XX金融協議X天后被殺害的...肯尼迪總統遇刺前簽署了XX金融協議,試圖打擊大財團利益....里根總統在簽署XX金融協議後,旋即遇刺....”這些煽動性的描述讓許多讀者自行聯想,從而腦補出“美國金融集團控制了美國政壇,如果總統試圖限制他們的利益,那麼他們連總統都敢殺掉”這個結論。

這就是犯了“把前後聯繫偷換成因果聯繫”的錯誤。

打個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會吃早飯,但我不能說“我因爲吃了早飯所以考砸了”。同樣的,美國總統每年都會簽署無數的檔案,不能把遇刺總統都簽署過金融相關檔案就得出“總統遇刺和金融檔案”有關。這裏打個比方,宋鴻兵試圖以總統遇刺前都簽署過金融協議來論證相關性,但每個總統遇刺當天都會吃早飯,難道能證明總統遇刺是因爲吃了早飯麼?顯然不能。何況,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的遇刺,顯然和金融體系不直接相關。

一般情況下,因果聯繫都有前後聯繫,但前後聯繫不一定有因果聯繫。

二、倒果爲因

個人認爲,如果要挑選一本最重要的必讀書給辯手,那非《統計陷阱》莫屬。這本書裏面的邏輯講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動有趣,又嚴謹科學,我看了5遍,每遍都能學到很多。

裏面提到了一個案例:美國某州的麻風病患者全國最多、比例全國最高,因此許多人得出結論“這個州的氣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風病。”

但其實恰好相反,這個州的氣候是全國最有利於麻風病患者治癒的,所以全國的麻風病患者都會來這裏治療,所以這個州的麻風病患者才全國最多、比例全國最高。

前幾天的熱門狀態也是一個道理:“二戰時,盟軍請了一位科學家來研究該加強飛機哪塊機身的防護。這位科學家統計了飛機的中彈區域分佈圖,發現機翼是中彈最多的部位,座艙和發動機則是中彈最少的。那麼是不是該加強機翼的防護呢?事實是,能統計到的樣本都是中彈後活着回來的飛機,而那些中彈後墜毀了的是不在統計範圍內的。也就是說,機翼中槍只是輕傷,中彈最少的座艙和發動機纔是致命部位,這裏纔是最需要加強防護的。”

在辯論場上時,當對方提出了一個讓你覺得很突然的數據(比如X州麻風病人最多)時,不要本能地逃避或者害怕,而應該仔細思考一下,對方的數據是否能推出相應的論據。

三、偷換概念/偷換前提

將辯題的前提和定義偷換成與公衆認可的定義不相符的前提和定義。

它有以下幾種情況:

1,偷偷改變一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使之變成另外一個概念。比如“情在理先/理在情先”,這個題目本來討論的就是人際關係中人情和道理的比較,可許多反方會把“理”定義成“宇宙萬物的生存規律”等奇怪的定義,就屬於偷換概念。

2,利用多義詞混淆不同的概念;比如02全辯“網聊有聊”,“有聊”在語境中是“有意義”的意思,可是正方電子科大偷換成了“存在有聊天這一活動”,就是典型的偷換。

3,混淆集合概念與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類事物的整體屬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組成一事物類的每個分子的屬性。

4,偷換論題。在論證過程中故意違反論題要明確、要同一的規則,偷偷地轉移論題。

這裏說個題外話,由於語境的區別,出現定義分歧是很正常的事情,定義分歧一般都要先交鋒定義。一般原則是第一常識定義不需要過多演繹,但是反常識定義必須開展論證演繹。比如上週六的南京09明星表演賽,反方將“夢想”定義成“永遠不可能實現的憧憬”,這個定義違反第一常識,所以反方就進行了很長時間的演繹論證,雖然這個定義很難得到評委的認可,但是也成功打亂了正方部署,使得比賽一直在反方的節奏中展開。

四、攻擊辯題

也就是常說的不合題,嚴重違背出題人的本意。

打個比方,以前有個題目叫“生產安全問題可以/不可以避免重複發生”。正方的立論是這樣的:“人不可能同時踏進一條河流,世界上也沒有兩片一樣的葉子,所以生產安全問題再類似也不可能完全一致,自然可以避免重複發生”。這個立論在邏輯上毫無問題,但卻是典型的攻擊辯題。

還有“人類需要/不需要時光機”這個題目中,許多反方的論點是“時光機是造不出來的,造不出來的東西自然是不需要的”。這種論點也有攻擊辯題的嫌疑,因爲這個命題的討論就是以“時光機可以造出來”爲前提的。

攻擊辯題最嚴重的惡果是無法交鋒,在論點裁眼中會直接判負,但在白紙裁眼中,則需要看對方是否應對。比如本屆華語辯論錦標賽,天津大學與馬來西亞國能的比賽“泰囧熱映是否是中國電影之福”,反方馬國能的論點是“任何電影的熱映都無法解決盜版的問題,因此任何電影的熱映都不是中國電影之福”。這個立論明顯是攻擊辯題的,但是正方天津大學相關反駁不夠,因此輸掉了比賽。

五、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僅根據少數事例得出一般性結論的簡單化的歸納方法。由於任何實例都不難找到,因此在嚴肅的科學思維中,僅僅靠個例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說,而不能證明任何命題。

在辯論賽的舉例中,一般有兩個原則:1、一個好的反例,比十個好的正例都要有效果,尤其是在比較性辯題的討論時;2、正例一定要舉那些不偏激、具有典型性、社會性,最好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例子,這樣一下子就能夠起到良好的說服效果。比如我如果要討論奢侈品消費問題,拿我自己做例子肯定是不科學的,必須要有社會性、典型性的數據或例子。

在數據的選取也是一樣,首先要保證數據來源的真實、廣泛,其次要保證數據口徑的科學有效,最後在數據到論點的橋接上也必須有充分的關聯,不然效力也很難保證。

六、類比不當

在運用類比推理時, 僅僅根據兩事物爲數很少的又不具備典型性的共同屬性,就推斷類比對象具有與已知屬性相關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屬性, 這種錯誤的類推邏輯上叫做不當類比。

這裏說一句題外話,汪一峯學長和武大的周帥兜曾經說過“一切類比都是不當類比”,意思就是所有的類比和你原來想要討論的東西都具有一定的差異性。這時候你經常需要告訴評委,你的類比並不是要直接佐證命題,而是要演繹你體系中某一個論點。

這裏打一個比方,周帥很喜歡的一個例子,來自安徽大學。

“請問對方辯友,夏蟲可以語冰麼?”

“夏天的蟲子不可以語冰,因爲它根本活不到冬天,自然不知道冬天是什麼樣的。同樣的道理,大學生剛畢業,如果不鍛鍊兩年,又怎麼知道怎麼做好省級公務員的工作呢?”

這個類比嚴格意義上不嚴謹,但是現場效果極佳,大家一下就聽懂了意思。

七、雙重標準

雙重標準是一種實用主義的詭辯術,指在同一問題上對不同對象採取不同的是非標準和取捨標準, 以混淆是非, 達到有利於自己的目的。

這裏需要講清楚,如果兩者性質不同的話,採用不同的標準是相當正常的。但如果兩者性質完全一樣,採用一樣的標準就很扯淡了。比如同樣是分離主義運動,美國有時候支援並說這是“民主自決”,有時候則暴力壓制,這就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雙重標準在生活中和辯論賽都很常見,但也非常隱蔽。這裏就不展開了,避免被扣上五毛或者美分的帽子,但大家可以看看網絡上那些人的論戰,雙重標準都表現得極其明顯。

八、包含式論證

偷換概念的一種特殊形式,將對方的立場也包進自己的立場進行論證,也叫包辯題。

比如“爲什麼說管理比服務更重要,因爲服務也是一種管理。”這種論正在現在已經比較少見了,以前在邏輯時代比較常見,價值時代大家都更喜歡受身打法。

九、循環論證

論題的真實性是要靠論據來證明的,而論據的真實性又要靠論題去證明,就是循環論證。

這也就是常說的“套套邏輯”,打個比方:“我愛你!”——“你爲什麼愛我呢?”——“因爲你值得我愛”——“我哪裏值得你愛呢?”——“在我愛你的那些地方”。

在辯論賽中,循環論證經常被暗藏在定義之中。比如“師者以傳道爲先”的立論是“一般的老師以授業爲先,但師者高於一般老師,他們是專門用來講授天地道理的,自然以傳道爲先”。這就是一個典型的循環論證,經過包裝後會很難發現。

這裏說一個題外話,網上有許多90年代的辯論理論文會把循環論證、偷換概念甚至捏造論據等都作爲“正確技巧”來推廣,大家一定要擦亮雙眼。

十、充分必要條件

這東西本沒必要單獨講,但我發現許多辯手在實戰中對此掌握差到了極點,故簡單提下。

所謂必要條件,其實就是你必須有我才行,沒我就不行。比如吃飯是活下去的必要條件,因爲不吃飯的話肯定沒法活下去。

所謂充分條件,是指有了你會帶來我,但沒有你,嘿嘿,可能我還在。比如喝牛奶可以長高,但是不喝牛奶未必不能長高。

在辯論賽的實戰中,必須界定清楚。比如“英雄莫問出處”中,正方要證明出處是一個充分條件,反方則可以證明出處是必要條件,基於此才能開展要不要問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