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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財政個人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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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20xx年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區之一,在省廳和市財政局的領導關心支援下,在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和部門密切配合下,緊緊圍繞支援我區石榴特色產業發展,積極支援現代農業示範區主導產業建設。按省廳部署,紮紮實實開展了一系列整合推進工作,資金整合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現將我區20xx年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總結如下:

2017年財政個人工作總結

一、區20xx年支農資金整合工作進展情況

區地處平原,轄三鎮四辦,50個行政村,面積388平方公里,全區總人口37萬人。項目區內有耕地2萬畝,其中1.7萬畝以石榴生產爲主,項目區涉及榴園1個行政村,總人口0.29萬人,農業人口0.27萬人,農業勞動力0.26萬人。近年來,區委區政府把推進特色農業產業化建設,充分利用塔山石榴資源優勢,發展石榴主導產業,作爲農民致富、穩定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區嚴格按照省廳《關於做好20xx年縣級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鑽研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的工作機制,積極主動做好支農資金整合的基礎性工作,努力將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把責任落實到位。區財政局及時將省廳《關於做好20xx年縣級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的通知》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彙報,得到了區領導的高度重視,成立了財政支農資金整合領導小組,先後兩次召開了涉農主管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專題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同時結合區產業發展實際,制定了《區20xx年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實施方案》努力使思想上達成共識,行動上與省廳保持高度一致,在此基礎上,區向省財政廳上報了支農資金整合商請函。整合資金在不違背資金整合原則的前提下,按照“統一規劃、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突出重點、集中使用,先行試點、穩步推進”的原則,整合涉農資金,爲加快我區塔山石榴支柱產業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支農資金整體效應。

(二)認真制定《方案》,把項目落實到位。年度支農資金整合實施方案是做好資金整合的基礎和前提,我區在充分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選定塔山石榴產業作爲支農資金整合的平臺,及時制定出臺了《區20xx年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實施方案》,《方案》對支農資金整合的指導思想、原則,支農資金整合的內容、形式和規模以及支農資金整合的工作措施進行了詳盡的描述,《方案》的`制定改變了涉農資金分而難集的被動局面,爲今後資金整合工作機制的完善奠定了基礎。

(三)着力抓項目,將《方案》實施到位。按照《實施方案》要求,20xx年我區用於石榴產業示範區建設等財政支農資金和社會投入總投資爲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總數爲10133.1萬元。其中:整合財政資金萬9818.1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1596.7萬元、省級財政資金847.9萬元、市級財政資金2307萬元、區級財政資金5066.5萬元),整合社會資金315萬元。結合塔山美好鄉村建設,截至目前,所整合財政支農資金,全部用於塔山石榴產業發展和柳園村美好鄉村建設。二是保證項目實施落實到位。目前,對項目區農民進行技術培訓1000人次,引進優質石榴新品種,示範推廣3000畝,扶持市鎮塔仙石榴專業合作聯社1個。已新建續建砂石機耕路15公里,新建續建砼路10公里,新建曬場1200平方米,倉庫800平方米。新建深水機井、井房及灌排渠道工程,架設輸變電線路4公里,安裝變壓器3臺(套),已完成石榴精品園工程、景觀及配套設施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園區內外綠化等工程,其中僅水利、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投入就達到5700餘萬元,提高了項目區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改善了農民生活環境。三是實行項目實施驗收責任制。對完成項目一律由區審計局、支農資金整合單位聯合審計驗收,驗收合格後方予以撥付項目資金。

二、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的主要措施

我區支農資金整合工作之所以能順利推進,並取得預期效果,主要得益於區委、區政府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領導小組。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工作在區委、區政府認識高度一致,決策高度統一的基礎上,由區政府組織實施。區政府成立由區長擔任組長、常務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的支農資金整合領導小組,成員包括財政局、發改委、農林局、水利局、國土資源局、城建局等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

(二)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積極宣傳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透過宣傳介紹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的好經驗、好做法和所取得的成效,使社會各界理解支援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工作,推進全區支農資金整合健康有序發展。

(三)加強制度建設。按照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管理的要求,制定整合項目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科學規範的項目資金管理制度,爲財政支農資金整合提供製度支撐。同時,認真執行集中支付制度、政府採購制度、資金專戶管理制度、資金報賬制度和監督檢查等資金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強化監管機制。1、加強項目管理。積極推行項目公示制、項目法人負責制、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招投標制、項目建設監理制,確保整合項目順利實施。2、加強資金管理。進一步完善財政支農資金“區級報賬制”,做好整合項目的資金覈算工作。同時,發揮財政、審計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作用,對各項支農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及時進行檢查。對重點項目進行評審,對財政支農資金使用績效進行監測評價。對財政支農資金安排的項目從立項、執行、完成全過程進行審查監督。在立項階段,對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進行評估論證。在執行階段,按項目實施進度撥付資金,並確保項目資金按規定的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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