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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違治理工作計劃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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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傳動員

雙違治理工作計劃範文

爲加強對全鄉雙違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調整鄉雙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劉波負責日常工作,負責加強對各村的銜接,並充分運用廣播、板報、標語等形式深入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教育廣大幹部羣衆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保護耕地的關係,提高對保護耕地的認識,嚴格制止沿道路和河流的亂佔濫用耕地行爲,對越權批地,未批先佔,批少佔多等行爲進行認真清理,並按有關規定依法予以查處。

二、清理的內容

1、未批先建;未經國土部門依法審批,擅自動工建設的;

2、擅自亂佔亂建、破壞土地及種植條件的;

3、不按批准地點建設,批甲佔乙的;

4、違規批地,越權審批和村級亂收費隱瞞不報的;

5、超標準批地,違反土地管理法的;

6、建新留舊,原房仍未撤除的。;

7、農村村民私自買賣土地的;

8、違反土地管理法使用土地採礦的;

9、違法開採礦產資源的;

三、清理範圍及時間

1.此次清理範圍爲:各村委會2002年以來至今未經正規報批程序已經建成房屋和附着物的違法用地。

2.清理時間

(1)自查摸底階段:

1月1日—1月10日爲各村自行清理摸底階段,徹底摸清轄區土地使用情況,落實清理整頓責任;

(2)覈實整治階段:

1月11日至今年年底爲集中清理整治階段。按照縣土地管理工作會議的要求,對2002年以來未批先佔等違法用地透過行政處理使之正規合法,以便解決歷史遺留和民生問題。從而達到清理后土地及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走上規範正規化。

四.實施辦法

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其面積不超過省規定的標準,超過標準部分按違法佔地論處。

2、未經批准或者超過批准數量佔用土地的,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折除違法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貌,並處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罰款。

3、未按審批程序批准建設,破壞耕地嚴重的,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折除違法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貌,並處以耕地開墾費的2倍以下的罰款。

4、無權批准徵用、使用土地的人員批准佔用土地的,按照違法佔用土地論處,限期折除違法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貌,並處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究批地人員的相關責任。

5、村民在原鄉國土站(或鄉經濟發展辦公室)繳費未辦理合法手續的,持繳費單據到鼎屏國土資源所登記並繳齊工本費後辦理合法手續。

6、未經批准,擅自亂挖亂採,破環種植條件及盜採國家資源,按照中華人名共和國刑法156條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