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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縣工作報告食品藥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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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縣工作報告食品藥品安全

20xx年上半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精心指導下,我局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關於食品監管“四個最嚴”指示精神爲指導,以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颶風行動”爲載體,努力創新監管機制,嚴格精細化管理,全面履行工作職能,較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達到了預期目標,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總體水平穩中有升,上半年沒有發生較大及以上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全縣人民羣衆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滿意度進一步提升。現將上半年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況

(一)監管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嚴格按照省市食品藥品機構改革要求,以“先到位後理順、先運轉後完善”爲原則,穩步推進機構改革工作,正確處理好機構改革和日常工作的關係,保障各項工作全面進入正常軌道。積極協調縣編辦出臺印發了縣局“三定”方案,監察大隊、檢驗檢測站、食安辦、“12331”投訴舉報中心、各鄉鎮監管所“八定”方案,實現了“定機構、定編制、定職責”。截止目前,我縣在改革中涉及的多部門整合職責、人員、經費均按照人隨編制走、經費隨事轉的原則完成劃轉。機構、隊伍、裝備等除個別機構外基本劃轉到位,各項工作實現了有序銜接。

(二)機關制度建設不斷完善。機構改革後,根據新監管職能,認真梳理、修改和完善了有關規章制度,進一步提高監管工作效能和內部管理水平,例如,及時修訂了《吳起縣食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委員會工作職責》、《執法文書製作制度》等。修訂了機關幹部考勤管理、公務用車管理、執法着裝管理規定、廉政竈管理,各股室職責、股長職責、基層監管所職責、幹部輪崗制度等11項內部管理制度。

(三)各項專項整治效果明顯。爲有效遏制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着力解決食品藥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和羣衆關心的熱點問題,我局結合省局統一開展的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颶風行動”以及“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縣城”複審等工作,尤其以“颶風行動”爲載體,分解細化整治目標任務,積極深入開展水產品、食品添加劑、嬰幼兒奶粉、糧油、酒類、豆製品、飲料、飲用水、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專項整治工作,有效規範了全縣食品藥品市場經營秩序,確保廣大市民羣衆飲食用藥安全。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共出動執法車輛730車次,執法人員2180人次,共檢查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594戶次,下達責令整改意見書207份,完成監督抽樣任務30批次78種,處理各類投訴舉報16起,辦結16起,立案查處食品藥品44起(其中食品32起,藥械保化12起),結案44起,罰款共計81100元,停業整頓7戶,移送公安機關1起。共沒收過期假冒僞劣食品 138種,貨值10萬元,嚴厲的打擊了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爲。另外,上半年我局聯合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快檢蔬果樣品30份,農殘檢測合格率爲100%;自行抽檢火鍋底料、豆腐、豆芽、水產品、風味涼皮、米線等產品共43份,檢驗合格率100%。

(四)重點工作亮點紛呈。按照“突出重點、抓好難點、提升亮點”的工作思路,紮實抓好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各項重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在餐飲監管方面,以學校及周邊食堂爲重點,成立專門整治組,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透過印製宣傳資料,開展專題講座等形式,保障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同時在學校食堂大力推行“明廚亮竈”工程,有效保障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師生身體健康。計劃今年完成10家學校“明廚亮竈”的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5家;在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方面,以小作坊爲整治重點,5月中旬專門舉辦了110人蔘加的“全縣小作坊從業人員培訓會”。透過對經營者及從業人員進行系統的業務授課培訓,提高了其崗位操作水平和守法經營意識;同時嚴查重處小作坊非法添加或者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爲,取締了3家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小作坊;在藥械市場監管方面,重點規範藥品零售行業流通秩序,推進了藥品零售企業藥品流通電子監管化建設,全面實施藥品購進索取發票制度,大力推進藥品零售企業新版GSP認證工作,嚴肅查處了同濟門診、華仁門診、縣醫院等3家醫療機構使用過期劣質醫療器械的行爲,有效保障了轄區內藥械質量安全。

(五)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取得實效。精心組織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成立了以局長劉峯爲組長的行評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了《20xx政風行風工作要點》和《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實施方案》。局務會專題研究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3次,結合“羣衆和服務對象監督評價權利部門和視窗單位”活動,下發滿意度測評表,主動公開監督舉報電話、箱、通信方式等監督舉報渠道,接受社會評價監督。透過走訪座談、問卷調查等形式開門納諫,認真查擺並梳理出政風行風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並且堅持未評先改、邊查邊改,完成問題的整改工作,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六)包村扶貧工作紮實開展。按照縣委、縣政府有關精準扶貧會議及檔案精神要求,積極開展包村精準扶貧工作,深入長城鎮包扶村調研,詳細瞭解包扶貧困戶的生活現狀和迫切需要解決問題,透過個人出資、單位補助、項目扶持等方式幫助貧困戶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實現了“輸血”式幫扶向“造血”式幫扶轉變,共出資13000元,購買小雞540只,農機、農具10件,切實爲幫扶羣衆辦實事、辦好事。

二、存在問題和困難

儘管我縣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除鄉鎮所外已基本完成,各項工作實現有序銜接,但隨着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和先照後證制度的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的監管壓力更大,目前存在一些有待解決的問題和困難。

(一)基層監管所辦公場所未落實到位。各鄉鎮監管所沒有專門的辦公場所,新分配基層所工作人員都在縣局辦公,場所略顯擁擠,鄉鎮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還沒有真正開展起來,存在安全隱患。

(二)監管任務重,人員不足。全系統共缺編人員33人。基層所缺22人,個別鄉鎮監管所僅到位1名工作人員,沒有達到執法稽查至少需要2名工作人員的標準,且都爲非相關專業人員,培訓難度大,缺乏資訊化監管手段。

(三)檢驗檢測水平低下。雖然成立了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設立了專門的檢測實驗室,購置了設備,但是人員僅到位6人,均爲非專業人員,無檢驗資質,食品檢驗檢測工作無法正常開展,還需向省市專業機構送檢,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

(四)法律法規和標準不完善。機構改革後,《食品安全法》雖然修訂出臺了,但後續的配套條例、辦法、規範制度卻遲遲沒有修訂,導致食品藥監局在履行職責時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撐。例如酒類流通的.監管,執法主體還是商務部門,食藥監部門履行職責名不正、言不順,缺乏法律依據,而且目前我國食品標準不統一,存在標準交叉、重複、矛盾的問題,與當前食品安全監管形勢不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