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爲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重慶九龍坡失業金領取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重慶九龍坡失業金領取條件
首先,參保人員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是指累計繳費年限,而不是連續繳費年限)。
其次,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第三,失業保險參保人員還需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指:
①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也可申領失業金);
②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③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這些情形不能領失業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重新就業的;
應徵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正在執行的`;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