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女在結婚時將戶口遷至男方或女方處的,那麼在離異時向要遷出戶口的,特別是遷回父母所在地的,必須要有遷入地村委會或街道同意。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離婚投靠父母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離婚投靠父母遷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投靠父母遷移戶口的.程序:
1、需要徵得父母所在村委會或街道同意,並出具接收協議或同意入戶證明;
2、與父或母各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及同意入戶證明(接收協議)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投靠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審覈後開具同意接受戶口的準遷證;
3、你持準遷證到你原戶籍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
4、持遷移證、身份證再回到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二、戶口遷移辦理條件
公民符合如下條件可辦理戶口遷移: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收養已登記常住戶口未成年人;
2、幹部、職工調動、錄用;
3、復員、轉業、家屬隨軍;
4、投資興業、人才引進;
5、購房、分房、自建房、受贈或繼續房產;
6、留學回國、入境定居
7、大中專學生入學,畢業(肄業、轉學、退學)
8、刑滿釋放(假釋、保外就醫)、解除勞教;
9、其他符合規定的戶口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