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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職工醫保異地就醫備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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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備案主要是爲了基本醫保跨省或者跨地區異地就醫時住院費用直接結算。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太原市職工醫保異地就醫備案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太原市職工醫保異地就醫備案指南

一、範圍對象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人員,可以申請辦理統籌地區以外(不包含香港、澳門、臺灣及國外)就醫備案。

(一)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後在異地定居並且戶籍遷入定居地參保人員。

(二)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指在異地居住生活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參保人員:

1、退休後在異地居住生活,但未將戶籍遷入居住地的參保人員;

2、各單位內退專戶人員;

3、軍隊自主擇業人員。

(三)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的參保人員。

(四)就業創業人員:指在統籌地區外就業創業的參保人員(特指靈活就業人員專戶的非勞務派遣參保人員)。

(五)異地轉診人員:參照並醫險中心字〔2017〕75號檔案相關規定執行。

二、所需材料

(一)異地安置人員:

備案城市的戶籍證明及“社會保障卡”,並填寫《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一式兩份)。

(二)異地長期居住人員:

備案城市居住證(原件、複印件)(內退專戶人員和軍隊自主擇業專戶人員,戶口遷移至備案地的,提供戶籍證明)、“社會保障卡”,並填寫《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一式兩份)。

(三)常駐異地工作人員:

1、單位爲派駐異地辦事機構的在職職工辦理異地備案:需由所在單位統一進行辦理,出具所在單位的正式申請書、備案人員的“社會保障卡”、派駐檔案,並填寫《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花名錶》。

2、建築施工類性質的單位爲統籌地區外的工程項目相關施工人員辦理異地備案:需由所在單位統一進行辦理,出具所在單位的正式申請書、備案人員的“社會保障卡”、並填寫《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花名錶》、備案地單位《職工工資發放花名錶》(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企業資質證明(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五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

3、單位爲在統籌地區外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異地備案:需由所在單位統一進行辦理,出具所在單位的正式申請書、備案人員的“社會保障卡”,並填寫《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花名錶》,參保人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署的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公司派遣人員花名冊,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派遣合同。

(四)就業創業人員:

1、已在就醫地工作或居住的就業創業人員,需提供居住地居住證(原件、複印件)及“社會保障卡”。

2、擬赴就醫地工作的就業創業人員,可先提供《太原市就業創業人員異地就醫備案登記補充材料承諾書》,一年內補充居住證(原件、複印件)。

三、辦理流程

(一)申報流程

1、對備案人員的“社會保障卡”進行環境測試;

2、提交《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或《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花名錶》及申報備案相關材料(異地長期居住內退人員及常駐異地在職職工由單位承辦人辦理);

3、單位爲常駐異地工作人員辦理異地備案時,四人(含)以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分別填寫《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五人(含)以上備案人員,要按照“資訊系統報盤格式”做好報盤,並填寫《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花名錶》(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

(二)變更、取消流程

1、備案地址變更

已經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人員滿一年後,方可變更異地就醫備案地址,辦理時按異地就醫備案要求攜帶材料。

2、取消備案

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滿一年後,方可取消備案(回統籌地),由備案人員提出申請(常駐異地在職職工由單位承辦人辦理),攜帶《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辦理取消(回統籌地)手續。

3、就業創業人員可根據就業創業需求辦理變更及取消。

四、就醫管理

(一)登記時效

1、參保人員在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登記審覈完成後即時生效,登記備案資訊如無變更(或取消)長期有效。

2、擬赴就醫地工作的.就業創業人員,因辦理備案時未取得就醫地居住證明,備案登記即時生效,在承諾期內補充資料後長期有效,如未兌現承諾,備案登記自動取消。

(二)結算流程

1、完成參保地異地就醫備案登記的參保人,在備案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應持社會保障卡就醫,執行就醫地醫療機構就醫流程和服務規範。

2、參保人員出院結算時,按照參保地政策規定計算參保人員個人以及各項醫保基金應支付的金額,結清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屬於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就醫地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協議結算。

3、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執行就醫地政策,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執行參保地政策。

4、參保人員在進行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案時,應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山西省太原市異地就醫備案登記表上“溫馨提示”的內容。在跨省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完成直接結算的,不允許因待遇差等原因辦理退費。

5、辦理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時,因存在欠費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直接刷卡結算的,由患者全額在醫院付款後回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相關政策進行報銷。

6、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後,仍可在參保地住院治療和使用個人帳戶,住院報銷比例退休人員降低2個百分點,在職人員降低5個百分點。

五、其它相關事項

1、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材料須真實、有效。若以欺詐、僞造證明材料等手段提交虛假材料的,將依據《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給社會保險基金造成損失的,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只可選擇一個地級市(到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團就醫的,備案到就醫省份即可);

3、已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人員在統籌地就醫,按照“異地就醫備案人員本地住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4、已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人員,在備案城市因醫療技術或設備的原因需要到備案地以外的醫療機構就診的,按照異地就醫備案人員“轉診”的相關規定執行:備案地爲山西省內其他地市的,轉診需回太原市醫保轉診醫院辦理轉外手續;備案地爲山西省外地市的應到當地三級甲等綜合醫院或三級專科醫院辦理轉外手續;

5、已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人員,不能在備案城市直接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要選擇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先行墊付進行治療(定額慢性病可選擇兩家定點醫院、非定額門診慢性病選擇一家二級甲等以上的定點醫院),於次年三月底之前按照統籌地區的門診慢性病相關規定辦理報銷。

6、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相關規定即日起廢止。

7、本通知最終解釋權歸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