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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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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文: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一場牽一髮動全身的深刻變革,意義重大,任務艱鉅。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關於放管服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放管服工作情況自查報告

自查報告一

2016年上半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定遠縣20XX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明確目標、強力推進。現將上半年自查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工作推進情況

一是抓好取消審批事項的有效銜接。根據“四個一律”和“兩個全程”的要求,全面銜接國務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權力事項,印發定政〔2016〕18號檔案,落實國務院第一批決定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涉及省級33項(含省與市縣共有事項7項),省級有對應項目的7項全部取消;涉及縣級34項(含省與市縣共有事項7項),我縣對應的33項事項全部取消。同時對項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權力和責任清單作出相應的調整。

二是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一批清理規範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8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第一批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皖政〔2015〕135號)檔案精神,縣審改辦要求各涉及部門對照上述檔案認真梳理,分別徵求法制辦、主管部門意見後,進行了清理規範,將清理規範後的20項縣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以縣政府檔案予以公佈。

三是做好縣、鄉兩級政府權力和責任清單的調整。根據省市編辦要求,對機構改革和上級部門權力事項調整以及法律法規修改,涉及的權力和責任清單進行梳理調整。做好政府權力和責任清單的規範和提升。縣政協調研組到縣審改辦調研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後深入縣交通局、規建局、國土房產局檢視了三個部門行政審批改革開展情況,聽取了三個部門領導工作彙報,並召開了座談會。調研組對我縣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審改辦按照調研組的要求,積極協調做好改進。

四是研究定遠縣政府權力執行監督管理實施辦法。爲規範政府行政行爲,強化對政府權力執行的監督管理,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依據《關於安徽省政府權力執行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市《關於貫徹(安徽省權力執行監督管理辦法)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定遠實際,擬定了縣政府權力執行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對政府權力執行監管任務、監管措施和責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規定,使得政府權力在陽光下執行。

五是不斷提高涉企收費監管法治化水平。縣物價局圍繞政府中心工作,轉變監管方式,實施“四項制度,一項清單”不斷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的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收費執行情況報告制度,提升監管透明度。結合收費清單追責制度,促進收費主體歸位盡責。建立收費誠信檔案制度,提升監管效能。建立收費執行情況評估制度,不斷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學性。建立收費目錄清單,提升事中事後監管能力。加大對違規收費行爲依法查處力度,加大對不作爲、亂作爲的問責力度,看住亂伸費的手,從制度建設上強化行政事業性收費的.事中事後監管,促進我縣收費管理工作再上臺階。

六是積極推進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嚴格落實“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先照後證”制度。透過簡化審批流程,市場主體總量不斷增長,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實施註冊資本實繳改認繳制,取消了對註冊資本的諸多限制,激發了投資熱情。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符合經營條件的住宅改經營性用房。並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寬了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資源。推行“先照後證”,方便了主體登記。行政審批視窗進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務平臺優勢凸顯。在視窗推行“馬上就辦”、“想辦法辦”、“把事辦成”的“十二字”服務口號,使視窗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6年,我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爲市場增添了活力,也爲企業減輕了負擔,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三單”受關注度不夠高和缺少執行監管手段。從前期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涉企收費清單的網上公示、公告徵求意見以及“三單”實施一段時間以來接收的反饋意見情況看,幹部羣衆關注不夠,特別是廣大羣衆參與度不高。權清辦至今未接收到“三單”制度建設方面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雖然“三單”已公佈施行,且編辦、法制辦、物價局等單位也聯合對各單位“三單”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檢查,但由於“一庫四平臺”尚未建成執行,各單位在日常實施審批、處罰等行政權力時還是按老辦法進行,監管仍然是個難題。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進一步轉變。不少部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對審批制度改革的認識不到位,思想認識上還存在誤區。比如,在法定時限與承諾時限上,過於強調法定時限,沒有想方設法去縮短承諾時限;在部門審批權與視窗審批權上,過於強調部門的工作特點,不願意對審批職能進行整合和集中,沒有對視窗充分授權;在部門利益與全局利益上,過於強調部門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車收費、收費不透明等現象。

三是行政審批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特別是投資項目審批環節多、審批時限長等問題依然存在,有些還比較突出。一個備案項目從立項到開工,一般都要經過10多個職能部門、20多個審批環節和中介服務環節,至少需要3個月時間。  四是政務服務中心功能有待進一步增強。政務服務中心是提高審批效率、優化投資環境的重要平臺。但目前仍有一些與企業、羣衆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沒有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已進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事項中,部門審批權力人至今尚未進駐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項可在視窗現場直接辦理。有些名義上進了中心,實際是“兩頭辦理”或“體外循環”。一些跨部門的事項本來可以並聯審批,但由於有些事項和審批環節還沒有進駐中心,因此無法實現並聯審批,嚴重影響了中心功能作用的發揮,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開展權力和責任清單動態調整。貫徹落實《安徽省政府權力執行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展“兩個清單”調整更新,探索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完善“兩個清單”制度體系,推進“兩個清單”升級改造。

(二)做好國務院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頒佈、修訂、廢止和部門職能變化情況以及國務院、省政府行政權力事項調整,按照國務院簡政放權工作的進程及時跟進,對國家後續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權限的事項,做好落實和承接。

(三)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根據省政府《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動我縣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2016年度將大力推廣隨機抽查,創新事中事後監管辦法,督促縣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切實把隨機抽查監管落到實處。

(四)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落實力度。加強各部門聯動,強化各項改革的過程督查,適時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並組織開展績效評估。督促相關部門制度權力執行監管細則。

(五)持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會保險和統計登記證,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擴大“三證合一”覆蓋面,實現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大幅簡化市場主體註銷程序,推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繼續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探索實施各類經營許可證負面清單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對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實現物理集中,提供全覆蓋、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務;同時,要按照“互聯網+政務服務”要求,加快新的“網上政務超市”建設,實現網上集中和“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提高網上大廳集中到位水平。

自查報告二

近年來,我局堅持以“依法行政、羣衆滿意”爲工作標準,透過清理審批事項、健全工作制度、強化中心建設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審批效能,大力改進服務能力和水平,政務服務環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進服務視窗建設,努力打造 “辦事速度快、服務形象好、羣衆評價高”的高效便民滿意民政形象。現將工作情況簡要自查如下:

、行政審批事項承接和取消情況

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基礎性工作。根據《三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市級行政審批項目調整和清理結果的通知》(明政文〔2014〕270號)、《三明市人民政府關於承接、下放和調整一批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明政〔20xx〕5號)檔案精神,自去年底以來,我局啓動歷時半年的三次權力清單整理,現在共計行政許可5項,非行政許可0項。其中,承接市級下放行政權力1項(境內社會福利機構審批),保留原有行政許可4項(縣級社會團體登記,縣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縣級非公募基金會登記,養老機構審批),取消社會團體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等共計3項,經過清理,審批事項得到有效承接和減少。

 二、審批程序進一步簡化

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梳理,按照初審、審批、發證的程序實行流程再造,進一步規範審批程序,精簡審批環節。同時按照能減則減、能合則合的原則,對保留實施項目的辦理條件、申報材料進行全面清理。透過壓縮審批時間,以及對無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據的或雖有依據但要求向同一個部門重複提交的審批申請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辦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審批制度不斷完善

按照規範化、標準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審批制度,彙總行政審批事項名稱、辦理程序、辦理權限、辦理時限、法律依據以及負責人、聯繫電話等內容,方便羣衆查閱使用。並透過資訊網站、多媒體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公佈。繼續落實鞏固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學習成果,力爭用最好的服務態度、最快的審批速度,最少的審批時間真正做到服務爲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羣衆滿意視窗,促進服務型政府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