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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17年出版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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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8號)精神,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廣東省2017年出版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10月15日

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

(中、初級)

主、客觀題混合

14:00—17: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

(中、初級)

主、客觀題混合

二、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詳細地址以准考證標註爲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新聞出版總署《關於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執行,凡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互聯網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報考對象爲在圖書、期刊、音像、電子等出版單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從事編輯、出版、校對、發行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工作,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以下規定報考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專業爲“出版2科”):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3.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本地區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報名。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專業爲“出版2科”):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三)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專業爲“出版1科”)

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且資格複覈透過者,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以上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爲2017年12月31日。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和繳費

1.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介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網上資訊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7月19日9:00-8月9日17:00。

2.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發改價格[2017]251號、人社廳函[2015]278號規定,考試費按每科71元收取。

(二)報考流程

1.用戶註冊和電子照片上傳。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註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繫電話),並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已完成註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資訊。

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於製作准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後,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覈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後將審覈透過(轉換後)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檔案大於30K,像素大於300*215),轉換後的照片小於15K。

2.報名資訊填報和確認。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資訊,並進行資訊確認。凡因個人填寫資訊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覈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3.報名資訊修改。考生如要進行資訊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資訊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資訊;已確認報名資訊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方可修改報名資訊;報名資訊修改成功後需要再次進行報名資訊確認。

爲便於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註冊資訊,限制代報名行爲,網上報名平臺在用戶註冊或登入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後,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入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透過驗證後,考生可以檢視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註冊資訊。

4.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傳、資訊填報和報名資訊確認後,請下載並打印《2017年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由於報名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後,系統將不再支援《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爲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資訊,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後,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並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佈後,再交由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複覈。領取證書時,再一併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複覈材料複印件,並交由相關部門存入個人檔案。

五、准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准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於 2017年10月9日 9:00-10月13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並打印准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資訊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資訊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2個級別,每個級別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各科目均爲主、客觀題混合試卷。應試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透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透過資格複覈,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各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按照國家關於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後,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後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4.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准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手錶和其他電子設備。

5.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並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爲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6.考試用書徵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會網站()查詢,聯繫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六、成績公佈和成績複覈

(一)成績公佈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7年12月底公佈,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佈時間以網站公告爲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爲準。

(二)成績複覈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15日內向報考地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成績複覈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後資格複覈

考後資格複覈實行屬地管理,誰複覈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複覈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佈在廣東人事考試網)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複覈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省直、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具體聯繫方式詳見附件4。

全省考生資格審覈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後考試機構資格複覈的程序。爲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複覈、制發證週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佈後,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並複覈。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複覈材料(資格複覈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5)。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託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託書(附件6),並在之後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覈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檔案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複覈材料的考生,視爲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複覈未透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八、證書領取

各市證書發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

省直證書發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附件:點擊下載

1.考生報考承諾書

2.考試報名表

3. 工作簡歷表

4. 人事考試機構聯繫方式

5. 資格複覈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6. 代辦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