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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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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6號)精神,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廣東省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10月28日

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客觀題

10月29日

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客觀題

14:00-16: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主客觀題混合

二、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詳細地址以准考證標註爲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13號)和《關於印發<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87號)執行;報考對象爲生產經營單位中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和爲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對中專以上學歷層次專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的審覈,參照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7)、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見附件8)執行。

(一)報考全部科目(4科)考試條件(級別爲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爲2017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級別爲免二科)

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並於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進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按照原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87號)第三十四條規定,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可報名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於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規定,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和繳費

1.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介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網上資訊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8月2日9:00-8月23日17:00。

2.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發改價格[2017]251號、人社廳函[2015]278號規定,客觀題按每科68元收取,主觀題按每科68元收取。

(二)報考流程

1.用戶註冊和電子照片上傳。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註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繫電話),並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已完成註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資訊。

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於製作准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後,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覈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後將審覈透過(轉換後)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檔案大於30K,像素大於300*215),轉換後的照片小於15K。

2.報名資訊填報和確認。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資訊,並進行資訊確認。凡因個人填寫資訊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覈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3.報名資訊修改。考生如要進行資訊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資訊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資訊;已確認報名資訊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方可修改報名資訊;報名資訊修改成功後需要再次進行報名資訊確認。

爲便於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註冊資訊,限制代報名行爲,網上報名平臺在用戶註冊或登入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註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後,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入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透過驗證後,考生可以檢視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註冊資訊。

考生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考試且有科目合格的,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與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滾動計算成績。出現該種情形時,考生可在繳費前聯繫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求修改;考試結束後,再提出檔案號資訊修改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不予受理。

4.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傳、資訊填報和報名資訊確認後,請下載並打印《2017年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由於報名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後,系統將不再支援《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爲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資訊,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後,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並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佈後,再交由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複覈。領取證書時,再一併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複覈材料複印件,並交由相關部門存入個人檔案。

五、准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准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於 2017年10月23日 9:00-10月27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並打印准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資訊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資訊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成績有效期保持不變,暫停考試年份(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爲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透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爲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透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複覈透過後,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爲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餘3個科目爲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按照國家關於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後,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後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4.考生考試使用的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和考室掛鐘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准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手錶和其他電子設備。

5.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並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採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爲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6.  2017年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版)》的要求執行,對於近年來部分相關法規變化情況,考試內容也相應有所變化,具體請參見《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附件9)。

7.考試用書徵訂由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承辦,需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會網站()查詢,聯繫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六、成績公佈和成績複覈

(一)成績公佈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7年12月底公佈,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佈時間以網站公告爲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爲準。

(二)成績複覈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佈後15日內向報考地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成績複覈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後資格複覈

考後資格複覈實行屬地管理,誰複覈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複覈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佈在廣東人事考試網)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複覈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省直、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具體聯繫方式詳見附件4。

全省考生資格審覈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後考試機構資格複覈的程序。爲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複覈、制發證週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佈後,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並複覈。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複覈材料(資格複覈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5)。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託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託書(附件6),並在之後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覈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檔案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複覈材料的考生,視爲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複覈未透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八、證書領取

各市證書發放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

省直證書發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附件:點擊下載

1.考生報考承諾書

2.考試報名表

3. 工作簡歷表

4. 人事考試機構聯繫方式

5. 資格複覈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6. 代辦委託書

7. 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

8. 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

9. 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