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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廣東省德慶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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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本縣縣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廣東省德慶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通知

一、招聘人數

德慶縣17個事業單位68個崗位共招聘112名工作人員,詳見《德慶縣2016年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爲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2016年畢業,並於同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含2014年、2015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指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含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報考必須於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書。對於學制爲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畢業的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視爲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畢業不超過1年的報考者視爲應屆畢業生。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按招考對象類別對應報考。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徵得工作單位同意,並出具書面證明(證明必須有經辦人簽名、聯繫電話和工作單位蓋章)。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且符合職位條件要求方可報考。

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我縣2013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5日期間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既可報考“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崗位,也可報考其它崗位,但筆試成績均不再加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註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爲18-40週歲(1975年12月5日至1998年12月5日出生)。個別專業或特殊崗位確有需要的,可放寬至45週歲以下(1970年12月5日之後出生)。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招考崗位明確要求“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爲工作經歷;招聘崗位要求具備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條件的,報考者應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

報考人員年齡、工作經歷和入戶籍計算截止日期爲本次報名的第一日(即2016年12月5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現役軍人、未滿服務期(含試用期)國家單位工作人員、原爲公務員或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在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以及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辦法

(一)招聘職位查詢

招聘崗位請查閱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並自行在網上用A4紙雙面打印《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4)一式兩份。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1、本次考試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可在2016年12月5日至12月7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持《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和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工作單位出具證明,須有經辦人簽名、聯繫電話和工作單位蓋公章),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張(其中2張貼報名表、1張貼准考證),到德慶縣城孔中路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辦理報名手續(所需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複印件,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外,其他證件、證明要求一式一份),無需繳納報名考務費。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附件2)和《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爲準,輔修專業和學位種類不等同於報考專業,不能作爲報考專業的依據。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不能使用舊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時填報的 個人資訊必須真實、 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或開具各種假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報名透過審覈的考生,現場發給准考證。准考證編號、考試地點和試室安排情況請報考者於2016年12月13日後登入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自行查閱填寫。如有疑問,可諮詢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電話:0758-7732172

四、考試

本次招考按有關規定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採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考試科目:根據招考崗位不同類別設定筆試內容,分別爲A、B、C、D四類,考試科目不指定參考用書。

(1)A類:爲教育類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爲教育教學綜合知識。

(2)B類:爲衛生類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爲醫學綜合知識。

(3)C類:爲管理崗位和非A、B類的專業技術崗位,考試內容爲綜合知識。

(4)D類:爲工勤技能崗位,考試內容爲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7日上午:09:00—10:30

2、筆試採用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筆試最低入圍分數線由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

(二)面試

1、按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面試對象。如擬招聘人數與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報考資格複審。考生對報名時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招考單位對考生資料及個人資訊有疑問或收到投訴舉報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對考生資料或個人資訊進行覈查,考生應主動配合招聘單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覈查或覈查結果影響招聘的,即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並依次遞補對象。

3、面試由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範(試行)》組織實施。面試可按不同的崗位要求,採取結構化面試、工作情景模擬、實際操作測試(如醫生的病例判斷、處理或操作考覈)等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爲放棄。

面試採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於60分不得列爲體檢對象),面試結束後當場公佈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3位。考試總成績出現相同分數的,按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招聘人選。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後,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考覈人選。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爲擬錄用考察人選,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考察。

六、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透過上述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爲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棄錄用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人選,由招錄單位研究提出意見,報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

經本次公開招聘聘用的人員,與工作單位約定5年服務期。期間,個人違約解除人事關係的,需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標準由用人單位與個人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七、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附件5)。

2、考生考前請認真閱讀准考證的注意事項,准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本公告由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詳細情況及考試成績可查閱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招考政策諮詢: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聯繫電話詳見崗位表。其他事項可諮詢德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諮詢電話:0758-773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