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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2016下半年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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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2016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鑑發[2016] 1號)要求,經廳職業能力建設處同意,現就統籌做好我省2016年全國(省)統一鑑定工作的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遼寧2016下半年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公告

11

20

企業人力

資源管理師

4-2級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覈

14:00-15:30    綜合評審(2級)

 

1級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覈

14:00-17:00   綜合評審

 

一、全國(省)統一鑑定職業範圍

2016年全國統一鑑定職業包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企業培訓師、職業指導人員等7個職業,鑑定時間和鑑定考覈方案見附件1和附件2。參加2015年項目管理師(1-4級)、營銷師(2級)2個職業全國統一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安排在5月22日。

2016年5月全省統一鑑定職業包括公共營養師、祕書、涉外祕書、營銷師、室內裝飾設計員、信用管理師、營養配餐員、育嬰師、速錄師、房地產策劃師、形象設計師、黃金投資分析師、婚姻家庭諮詢師、社會工作者、勞動關係協調員(1-3級)等15個職業,鑑定時間和鑑定考覈方案見附件3和附件4。

2016年11月全省統一鑑定職業範圍及考覈方式將有所調整。擬將信用管理師、室內裝飾設計員、速錄師、房地產策劃師、形象設計師、婚姻家庭諮詢師、黃金投資分析師7個職業調整爲非統一鑑定考覈模式,其他職業和原全國統一鑑定範圍中的項目管理師、企業資訊管理師、營銷師,以及健康管理師、商務策劃師等合計12個職業設定爲全省統一鑑定職業,在鑑定考覈形式上採取計算機考試和現場發佈成績,具體實施方案另行通知。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規定日期內組織實施全國(省)統一鑑定,不得擅自組織開展已列爲全國(省)統一鑑定職業範圍的鑑定工作。

二、全國(省)統一鑑定工作安排

(一) 各單位要按照2016年全國(省)統一鑑定工作時間安排表(附件5),切實做好組織報名等相關考務工作。在彙總報考職業、等級和報考人數等資訊後,填寫《遼寧省統考職業彙總表》(附件6)報省鑑定中心考務部。

(二)統一鑑定考務數據採集與處理等要透過在線考務管理系統完成,電子商務師考務數據需要採用電子商務師專用考務管理系統上報。

(三)各單位應首先處理新增考生數據,再進行補考資訊提取。全國統考職業的考生成績,在一年內只允許補考提取1次;全省統考職業的考生成績,在兩年內可補考提取3次。

(四)在組織報名過程中,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各職業國家職業標準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相關規定,提交的申報材料須採用無紙化申報模式,即將考生申報材料採用電子照相或電子掃描方式存盤(U盤)彙總後上報。各單位在提交考生資格審覈材料前,需結束在線報名業務。

(五)省、市(縣)鑑定中心進行試卷交接時,試卷領取方工作人員不得少於3人,交接雙方覈對試卷種類、數量無誤後,由雙方人員在試卷交接單上簽字,並簽訂《試卷保密承諾書》。考試結束後,各地要按照指定時間,參照試卷交接辦法將作答試卷(答題卡)返回省鑑定中心。

(七)相關職業綜合評審要求和安排如下:

1.人力資源管理師(一級)綜合評審採用檔案筐形式(紙筆作答),檔案筐包含十個模組主觀題。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綜合評審採用檔案筐形式(紙筆作答),檔案筐包括六個模組的內容,分別是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管理、薪酬管理、績效管理和勞動關係管理,考生答題時可根據考試要求選答四個模組內容。

2.公共營養師(二級)、營銷師(一二級)、物流師(二級)、項目管理師(二級)綜合評審採用紙筆作答方式。

3.企業培訓師(一級)、職業指導人員(一、二級)、社會工作者(二級)綜合評審採取論文評審或論文評審+現場答辯形式。每人提交3份紙質論文和1張光盤(電子版word文檔)形式的電子論文,論文選題範圍及撰寫格式要求見附件12。電子論文命名規則和格式爲:省直培訓機構或市鑑定中心名稱申報職業名稱申報等級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證號碼。論文內容嚴禁涉及考生姓名、報考機構,如發現則取消該考生綜合評審成績。以上職業申報者要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論文。信用管理師(一級)綜合評審採用情境題形式(紙筆作答),信用管理師(二級)綜合評審採用案例分析題形式(紙筆作答)。

4.心理諮詢師(二級)、企業培訓師(二級)綜合評審爲現場答辯。

現場答辯具體場次和時間安排將在考前另行通知,答辯順序在通知後不予調整。

(八)申報一級職業指導人員需要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兩篇以上,申報二級職業指導人員需要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本專業論文一篇或二篇以上。現就該要求說明如下:

1.國家級刊物,一般是指由黨中央、國務院及所屬各部門,或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各民主黨派和全國性人民團體主辦的期刊及國家一級專業學會主辦的.會刊。另外,刊物上明確標有“全國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樣的刊物也可視爲國家級刊物。

2.國家級刊物所發的增刊及論文集等,也予以認可。

3.“二篇以上”指的是二篇及以上,“一篇以上”指的是一篇及以上。

4.審覈申報資格時,應要求報名者提交發表論文的刊物以便審覈,同時提供論文複印件存檔。

5.論文字數應不少於2000字,僅第一作者署名有效。

(九)理財規劃師考試可使用金融財會專用計算器,推薦型號爲惠普HP10bii、美國德州生產TIBAIIPLUS、卡西歐FC200;營養配餐員考試允許考生攜帶《食物成分表》;公共營養師考試不允許考生將《食物成分表》等參考資料帶入考場;其他職業考試可使用普通計算功能的計算器,但不得使用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