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索賠包括索賠的分類、索賠程序、索賠的依據、工程師處理索賠的原則、可以質疑的情況、FIDIC 合同中可以索賠工期、費用、利潤的情況。
建設工程施工索賠概述
一、核心知識點
一)索賠的分類
1、按索賠的合同依據分類
1)合同中明示的索賠
合同中明示的索賠是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賠要求,在該工程項目的合同檔案中有文字依
據,承包人可以據此提出索賠要求,並取得經濟補償。
2)合同中默示的索賠
合同中默示的索賠,即承包人的該項索賠要求,雖然在工程項目的合同條款中沒有專 門的文字敘述,但可以根據該合同的某些條款的`含義,推論出承包人有索賠權。
2、按索賠目的分類
1)工期索賠
2)費用索賠
3、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分類
1)工程延誤索賠
2)工程變更索賠
3)合同被迫終止的索賠
4)工程加速索賠
5)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
6)其他索賠
如因貨幣貶值、匯率變化、物價、工資上漲、政策法令變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賠。
索賠程序
一、核心知識點
本節結合施工合同文字掌握索賠的程序
一)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
1.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索賠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 28 天內向工程師遞交索賠意向通知, 聲明將對此事件提出索賠
2.遞交索賠報告
索賠意向通知提交後的 28 天內或工程師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時間,承包人應遞送正式的索賠報告。
二)工程師審覈索賠報告
1.工程師審覈承包人的索賠申請
2.判定索賠成立的原則
(1)與合同相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總工期延誤;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延誤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於承包人應承擔的責任,包括行 爲責任或風險責任;
(3)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3.對索賠報告的審查
(1)事態調查;
(2)損害事件原因分析;
(3)分析索賠理由;
(4)實際損失分析;
(5)證據資料分析。
三)確定合理的補償額
1.工程師與承包人協商補償
2.工程師索賠處理決定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如果在 28 天內既未予答覆,也未對
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的話,則視爲承包人提出的該項索賠要求已經認可。
四)發包人審查索賠處理
當工程師確定的索賠額超過其權限範圍時,必須報請發包人批准。 索賠報告經發包人同意後,工程師即可簽發有關證書。
五)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終索賠處理
承包人接受最終的索賠處理決定,索賠事件的處理即告結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 會導致合同爭議。
工程師的索賠管理
一、核心知識點
一)工程師審查索賠證據
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證據包括下列證明材料:
(1)合同檔案中的條款約定;
(2)經工程師認可的施工進度計劃;
(3)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來往函件;
(4)施工現場記錄;
(5)施工會議記錄;
(6)工程照片;
(7)工程師發佈的各種書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單證;
(9)檢查和試驗記錄;
(10)匯率變化表;
(11)各類財務憑證;
(12)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