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進入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本站提醒各位考生抓緊報名,積極備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64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天津考區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政策適用詳見司法部公告);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天津考區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透過網上填報報名資訊、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准考證。
網上報名時間爲6月16日至7月5日,凡在天津考區報名的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入司法部網站(),“報名地”選擇“天津市”後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向天津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諮詢辦理。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規定期限透過全軍政工網報名,相關工作由軍隊負責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門具體組織。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本人畢業證書。
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學生證。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格式證明電子照片。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本人電子證件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報名流程
凡在天津考區報名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按照以下報名流程操作:
1、閱讀報名公告以及相關須知。
報名人員應仔細閱讀司法部公告和天津考區公告及相關須知,瞭解掌握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並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各項報名材料準備工作,以便真實、準確填寫報名資訊,上傳照片及交納考試費。凡填報虛假資訊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爲處理辦法》處理。
2、網上填報報名資訊、確認承諾。
報名人員進入報名資訊填報程序後,應當由本人真實、準確填寫報名資訊,並加以確認,做出相關承諾。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做好相關證明材料準備工作,考試結束後,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在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以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
3、網上上傳電子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爲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網上報名時,報名人員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需經司法行政機關審覈,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網上交費。對不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將通知重新上傳。凡在報名期間上傳的證件照片不符合規定要求,且未能及時進行重新上傳的,視爲放棄報名。
(五)考試費
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的交納考試費期限內及時辦結網上支付手續,網上交納考試費截止時間爲2016年7月10日。經市物價管理部門覈准,考試費爲220元。報名人員交納考試費後,不得更改報名地。因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再退還其考試費。需要考試費定額收據的,由報名人員在2016年7月11日至7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打印的報名憑證到天津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天津市南開區水上公園北道52號)領取。
(六)准考證
網上報名成功後,報名人員應於9月9日至9月23日登入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報名人員在打印准考證時,須選擇彩色激光打印機或精度爲600dpi以上的黑白激光打印機和白色A4打印紙打印,以免影響覈驗身份。
二、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爲9月24日、25日。
試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分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與科目詳見司法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