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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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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實驗室管理制度1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菸,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4、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面板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後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採用)或5%硼酸溶液(鹼腐蝕時採用)沖洗,最後用水沖洗。

5、使用玻璃儀器時,要按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以免破損,造成傷害。

6、嚴禁用溼手開啓電閘和電器開關,禁止使用漏電儀器,以免觸電。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後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0、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11、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

實驗室管理制度2

1、凡由實驗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設備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實驗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2、任課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實驗室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實驗室,由實驗員檢查驗收後,註銷借用手續。

3、實驗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員要登記。

4、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准簽字後,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5、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並經主管校長批准簽字後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6、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收輔導教師代爲借用並負責按時歸還。

7、教學儀器外借後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實驗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准人員負責追回。

8、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後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後再辦交還手續並註明處理意見。

9、對不合理的借用,實驗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10、下列儀器、設備不準向外借出:(1)實驗室用於維修儀器用的儀器、儀表、工具等;(2)新購進的,未進行驗收的儀器;(3)損壞後未修好的儀器;(4)學生分組實驗用的儀器;(5)不宜搬運的較精密的儀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儀器,如藥品、玻璃儀器等;(7)危險品,易燃、易爆品。

實驗室管理制度3

爲了保證實驗室儀器設備正常執行,和工作人員、學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覈。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物品,必須按物品性質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存放地點、位置安全可靠,數量清楚,並指定專人負責。

7、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爲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8、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並保護好現場。

9、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10、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1、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12、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一旦發生火情,便於疏散和滅火。

13、實驗室內不準吸菸和吃食物。

14、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實驗室管理制度4

1、要嚴格執行xx食品管理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定,加強實驗室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對可能影響檢驗工作的安全隱患進行控制。

2、實驗室和樓道內必須配置足夠的安全防火設施。消防設備要品種合適,定期檢查保養。

3、走廊、樓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設施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並不得隨意移位、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藥品專人專櫃存放保管,並符合危險品的管理要求。劇毒藥品應由兩人保管,雙鎖控制,存放於保險箱內。建立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使用登記制度。

5、普通化學試劑庫設在檢驗科內,由專人負責,並建立試劑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應符合審批手續,並詳細登記領用日期、用量、剩餘量,並有領用人簽字備案。

6、凡使用高壓、燃氣、電熱設備或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試劑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7、各種電器設備,如電爐、乾燥箱、保溫箱等儀器,以實驗室爲單位,由專人保管,並建立儀器卡片。

8、做好電腦網絡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時,各實驗室應檢查水、電安全,關好門窗。確保無隱患後,方可鎖門離開。值班人員要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

10、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廢液、廢氣、有毒有害的`包裝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應按屬性分別妥善處理,以保證環境和實驗室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12、定期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並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實驗室管理制度5

1、實驗室要專室專用,不堆放公私雜物,不得從事其它活動。儀器設備不得挪作它用,未經允許不得搬出實驗室,不能據爲己有。

2、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教師和管理人員要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有權對違章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教育或提出處理意見。

3、實驗室裝備要及時計劃,按時採購,並驗收登記入帳,任何時候做到帳物相符。移交時須清點清楚,問題處理妥善,才能轉交。

4、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曬、防害等工作,未經許可不得隨便挪動。

5、任何儀器的挪用、歸還必須透過管理人員。任課教師領用,必須提出使用計劃,填好“實驗通知單”擇時交管理人員提前準備。使用完畢當時歸還,檢查完好後註銷。電教設備也同樣。儀器一律不得外借,違者學校規定誰借出誰負主要責任。

6、愛護儀器,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找,誰上課實驗室財產由誰負責,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廢要嚴格審批手續。經常維修,及時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蟲、防黴等工作,使儀器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7、建立健全檔案和實驗教學檔案並妥善保管。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檔案、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應分類裝訂成冊。

8、管理室建好“兩帳一冊”,實驗員學習大綱及儀器說明書。做好一切工作,保證人身和儀器安全。

9、必須完成計劃並填好記錄單。

10、充分尊重實驗管理人員,自覺得按規章辦事,爲實驗教學做好服務工作,充分利用好儀器,提高我校實驗管理水平努力。

11、充分發揮儀器設備和實驗室的多功能作用。師德師風建設社會問卷

實驗室管理制度6

一、科學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環境保護工作、消防工作是關係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應定期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科學實驗室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於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科學實驗室使用制度,要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五、科學實驗室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如有撒落,應立刻採用科學方法處理。接觸過有毒藥品的手,應及時清洗乾淨。

六、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存放,並妥善保管。領用時必須經保管老師批准,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剩餘部分要立即放回,並做好詳細記錄。

七、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結電線。

八、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菸。

九、配齊消防器材並能保證應急使用。實驗教師要學習和掌握實驗室傷害救護常識,能在突發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對違反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相關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實驗室管理制度7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覈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定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