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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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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一、氣體車間在充裝前必須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事先進行妥善處理,否則嚴禁充裝氣體:

1、漆色、字樣和所裝氣體不符合規定,漆色或字樣脫落不易識別氣瓶種類;

2、安全附件不齊、損壞或不符合規定;

3、未判明裝進何種氣體或瓶內沒有餘壓;

4、鋼印標記不全或不能識別;

5、超過檢驗期;

6、瓶體外觀檢查有缺陷,不能保證安全使用;

7、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的瓶體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氣瓶在充裝壓縮氣體時,充裝終了時的壓力不得超過氣瓶的設計壓力。

三、氣瓶應儘量專用,若需將氣瓶改裝其他氣體時,必須取得充氣單位的同意。這種氣瓶的設計壓力,不得低於改裝後的氣體規定使用氣瓶的設計壓力。同時,充氣單位對這種氣瓶在充氣以前,必須進行專門清洗,換裝相應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2、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3、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4、車上禁止煙火。運輸可燃、有毒氣體氣瓶時,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運輸途中,車上不得帶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6、所裝介質相互接觸後,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安全管理規定

該規定是爲了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使運輸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保證廠內交通安全而設定的。

2.安全教育制度

爲了保證廠內交通運輸的安全生產,必須切實抓好運輸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其中包括幹部、工人、特種作業、復工和四新教育等。

3.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爲了發現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這是防止廠內運輸事故的有效方法。

4.隱患整改制度

廠內運輸生產的隱患整改是爲了消除運輸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這是預防事故的重要手段,採用“TQC”方法,堅持PPCA循環爲最好。

5.安全監護制度

廠內運輸情況複雜,有時又是多臺設備聯合作業,有時又運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品。所以,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廠內運輸的安全監護制度。

6.運輸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廠內運輸事故複雜、必須明確規定分析報告程序。

7.廠內運輸系統安全控制點管理制度

這是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實施重點控制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的特殊生產作業形式,危害能量大,易發生各類交通運輸災害性事故的道路區域和運輸生產場所。

8.運用現代科學方法安全管理制度

運用現代科學安全管理方法很多,如安全系統工程、行爲科學,“FTA”分析、人體生物節律的運用等等,爲了深入紮實進行,必須制定相應的'制度。

9.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爲了深入貫徹國家環保方針、必須制定一定的規章,以加強廠內運輸生產過程中的環境管理。並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組織,納入單位正常管理軌道。

10.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制度

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體現了黨和國家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爲使勞動保護用品真正起到勞動保護作用,必須制定相應的規定。

11.防火制度

廠內的運輸單位是防火的重點,必須結合實際情況,定詳細周密的安全防火規章,以防止火災發生。

12.廠內交通安全標誌管理規定製

廠內交通安全標誌是反映廠內交通情況的一種形式,是交通管理的輔助設施。爲了實現廠內交通暢通,保證靜態交通控制的完善,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13.機動車安全檢驗規定

該規定中明確了三檢內容,規定了檢查項目以及獎懲辦法,促進設備完好。

14.冬季行車安全保證措施

冬季雪大路滑,易發生運輸事故。爲了做好防凍防滑工作,制定相應措施。

15.試車安全規定

保修完的車輛狀況不一定完好,必須透過試車進行調試。爲了保證安全制定了試車規定。

16.百萬公里安全競賽規定

主要內容督促駕駛員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爭當百萬公里無事故優秀駕駛員。可以分階段進行。

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1、各類車輛駕駛人員和其他職工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各級政府指定頒佈的交通規則和法規;各類車輛的技術狀況都應符合安全運輸的要求,嚴禁“病”車上路。

2、嚴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職工進出廠區道路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鬧。嚴禁攔車、爬車、追車。行走時要走人行道或路邊,橫跨公路要注意左右來往車輛和聽清各種車輛發出的信號。

4、行人和機動車輛透過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時要對各種車輛進行確認,做到“一站、二看、三透過”和“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嚴禁鑽桿搶過。

5、職工在汽車未停穩時,不得搶上搶下,更不準鑽車、爬車、跳車。嚴禁在車輛底下休息乘涼。非隨車工作人員不準搭乘作業機車、車輛和汽車吊車。

6、載人車輛要按“準載”限額載人;載貨車輛除允許的裝卸人員外,不得人貨混裝。載貨不得超寬、超長、超重。載運特殊設備、工件(長、寬、高超過規定)時,應在明顯處插紅旗標誌(夜間掛紅燈),裝載物不安全時駕駛員不得動車;行車過程中一旦發現貨物有滑動、滾動等情況必須立即停車進行加固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7、各種交通車輛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十不準”,做到安全行車。

(1)嚴格執行交通安全規則,不準開快車;

(2)不準病車上路

(3)不準酒後開車和疲勞駕車;

(4)不準違章超車和佔道;

(5)不準自流供油與脫檔滑行;

(6)不準無證駕車;

(7)不準超員超載行車;

(8)不準將車交非駕駛員開車;

(9)廠內機動車輛不準到廠外公路上行駛;

(10)運載各種物件不準超高超寬,必須將物件捆綁牢固。

8、在廠區行駛的各種車輛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門有關“限速”的規定。廠區行駛速度不超過15公里/小時,檢修現場、檢修通道路段行駛速度不超過5公里/小時。

9、汽車進入廠房的管理規定

9.1駕駛員必須按照用車單位帶車人員(簡稱帶車人)指定地點停靠車輛。

9.2裝卸貨物時,駕駛員必須下車到帶車人指定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屬生產現場的,駕駛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9.3帶車人要在確定裝卸作業完畢,而且有關作業人員撤離汽車後方可通知駕駛員動車;駕駛員二次確認無誤後方可上車,鳴笛啓動汽車。

9.4用汽車拖拉物品時,由帶車人負責物品運輸途中的安全,確保被拖物品不傷行人。

10、萬能機、內燃翻斗車、電瓶車等生產工具車不準開出本廠區外從事作業,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