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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器材管理制度(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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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農村器材管理制度(通用11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通用11篇)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1

一、 對原有的和新購置的器材登記註冊,交專人管理,上課和課外活動使用器材時,實行領取和註銷制度。

二、 保管員在發放和回收器材時要檢查驗收,並進行登記註冊和寫清處理意見,如無效損壞和丟失,要透過教研組長商定處理意見,執行賠償制度。

三、 存放的器材要歸類按品種存放固定地點,放置整齊。墊子要放在墊子架上,用後掃淨,防止黴爛和失去彈性。

四、 木製器材既要防潮有要防止暴曬,避免裂縫腐朽、變形、室外的器材,隨時檢查,及時修配,每年油漆一次。

五、 皮革製品,要防火、防潮、防油污,延長使用壽命,鐵製品注意防潮防鏽,跨欄架每兩年油漆一次,經常檢查螺絲的鬆動,避免丟失,整齊地放在乾燥的地方。

六、 保管員離校,由教研組安排教師輪流值日,實行交接班制度,清點後辦理交接班手續。

七、 不經允許不得私自外借,特別是家屬子女要婉言謝絕。

八、 定期更換和有計劃添置器材,要註明更換時間和損壞程度,並註冊存檔。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2

爲加強學院實踐教學設備、器材管理,充分挖掘設備潛能,確保學院不同層次教育教學培養目標的實現,特制定實踐教學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1、加強資產設備的技術管理,設備操作人員要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用途、懂操作),“三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明確職責,臺臺設備落實到人頭,誰用誰管、誰保養和送修。

2、嚴格資產管理紀律,各教學部門固定資產未經主管部門同意,未辦理相應手續不能隨意外借或私用。學校內部調劑須經本單位領導及實驗管理組同意後到總務資產管理部門辦理內部調撥手續。借出或調撥到校外單位須經主管校長同意後到資產部門辦理手續。否則要追究單位領導和管理人員行政和經濟責任。

3、各種設備、實物應建立相應的臺帳,(設備管理組設立總帳,各系部以實驗室、實訓基地爲單位分別建立分帳。)要求各項基礎數據、資料要準確詳實並儲存完好。

4、設備使用應符合操作規程,由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使用。

5、設備應設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保養和維修,建立科學的保管和使用制度,使儀器、設備經常處於完好可用狀態,保證實踐教學的順利進行。

6、各臺(套)設備應建立運轉及維修記錄。

7、設備損壞、報廢或調用應有專人鑑定並透過實驗設備管理組向學院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備案及有關業務部門批准後方可執行。

8、對實驗設備、器具等若有損壞或丟失,要及時查找覈對,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及時向領導報告進行解決處理。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3

一、音樂室儀器供音樂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由音樂組專人管理。

二、音樂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入櫥定位保管。

三、教師借用時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用後要及時歸還。

四、借用的儀器應正確操作並注意維護保養,不能亂拆亂裝亂扔亂放。

五、音樂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需報校長室批准。

六、音樂器材因使用不當造成人爲損壞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和賠償,因管理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七、保持音樂器材室的清潔衛生,嚴禁在室內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音樂教室,不亂丟果皮紙屑。

八、音樂器材室使用完畢後應做好使用登記,切斷室內所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九、音樂器材每學期清理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工作,確保物、賬相符。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4

1.音樂器材由學校指派音樂教師專人負責管理。

2.認真做好音樂器材設備的登記,對入櫃的音樂器材應規範存放整齊,做到賬、卡、物相符。

3.做好對音樂器材的維修、損壞、賠償登記工作。

4.按照音樂課程標準和教學需要增添音樂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員負責向學校申報添置計劃。

5.愛護音樂器材,未經管理人員的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動用音樂器材,違者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7.注重音樂教室教學氛圍的打造,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整潔。

8.每次學生使用器材完畢後,管理人員要檢查器材的數量和完好情況,並有序存放,關好門窗。如因失職造成器材損壞丟失,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

9.音樂器材管理人員因工作發生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5

一、 管理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素質教育的精神,努力貫徹我校保護天性、尊重人性、促進個性、協調共性的辦學理念,刻苦鑽研業務,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

二、 管理人員要定期對器材進行維護和保養。

三、 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音樂器材,及時管理、檢查和維修。要做到放火、防盜、防鏽。

四、 建立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對損壞或丟失器材者要追究責任、酌情賠償。

五、 每學期末要對器材進行整理和清查,向有關領導做出書面彙報,要做出維修和購置計劃,爲下學期教學做好準備。

六、 要建立音樂器材明細帳目,要做到帳物相符、有據可查。

七、 對器材要及時整理,分類儲存,放之有序。器材室內整潔、條理、衛生。

做好安全防範和財產保護工作,經常檢查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爲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爲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與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爲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2、佈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3、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後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4、如有關部門由於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繫,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後,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5、消防器材爲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爲者,有權制止並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6、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範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維護與保養:

1、廠區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對於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佈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5、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6、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爲全廠員工的義務。

7、滅火器使用後,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並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8、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後,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註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9、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准,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准,消防設施應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10、本制度從公佈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後可進行修訂。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7

一、學校音美各項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二 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要辦理登記手續,課後按數量歸,放回原處。

三、課餘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並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四、音美器材,每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要求達標。

五、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盜的工作。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8

一、愛惜音樂室的財物,不在音樂室牆壁及工作臺面上亂寫亂劃,物品或工具要輕拿輕放。

二、保持音樂室清潔衛生,每次課後均需做好值日工作。

三、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排練,就坐,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譁、走動、打鬧,不得用手機、MP3等工具聽歌

四、音樂室的多媒體使用按照多媒體管理要求執行,學生不得隨意操作。

五、對所有設備進行登記造冊,一學期一清理,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如有丟失、損壞要責任到人。

六、對所有儀器、設備使用後,要做好記錄,對設備的完好率和執行情況作出說明。

七、音樂室的一切設備、鑰匙、教具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擅自拿走或外借(含學生),發現一次罰款30元。不得將食品帶進音樂室,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 元;室內器材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借用後要立即放回原處。器材人爲損壞的,要照原價的1—3倍賠償。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9

1、礦山企業井下用設備嚴禁採購和使用未取得“煤礦安全標誌準用證書”的產品。

2、礦用器材設備採購到貨後,必須按規定組織驗收,填報驗收報告,發現部件缺損或質量問題,要及時向生產廠家反饋資訊及索賠。

3、各單位應結合本制度和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健全礦用器材設備全過程的管理制度和考覈制度。完善管理臺帳、領用、發放及消耗記錄,定期編制相關報表。

4、購置的礦用器材及設備到貨並經驗收後,應及時進行安裝調試、投入使用。暫時不使用的設備、零部件等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日曬、雨淋、鏽蝕、損壞和丟失,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各礦必須加強對礦用器材設備的檢查、維護和檢修,確保礦用產品的'完好狀態及使用性能。

6、大型設備及關鍵採掘設備的安裝調試必須在生產廠家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設備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工程技術人員必須隨時作好各種原始記錄及各種技術參數,並註明是否符合安裝標準。需要進行質量認證的設備,必須及時收集並填報各類質量保證資料。

7、所有設備都必須按照設備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與維護。設備的管理必須堅決貫徹使用維護相結合的原則,做到設備誰使用、誰維護。

8、凡本礦山企業未使用過的新型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由主管技術人員詳細研究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技術資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維護規程,組織操作工人、維修工學習熟悉後,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術人員,應經常檢查其執行情況,及時向設備管理部門反饋資訊。

9、所有設備必須建立健全設備包機制、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設備執行、維修、保養制度;設備定期檢修制、交接班制等各項管理制度,並嚴格按制度執行。

10、建立設備定期查驗、檢測、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保證設備完好;杜絕電氣設備失爆,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電設備,完善供電系統和規章制度,嚴格按規定實行雙迴路供電,定期檢修供電線路,設備,保證礦井用電安全。

11、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可靠執行。

12、礦用大型設備的大修,必須委託具有設備檢修許可證或相關資質的企業承擔檢修任務。

13、各礦要認真組織好礦用器材設備維修用備品、配件的生產和供應,並認真做好備品配件保管和質量控制,建立健全備品配件的質量驗收制度,嚴禁使用質量低劣的配件進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10

爲加強教學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使用效率,保證教學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所有儀器設備和器材,在學校主管部門和分管校長領導下,由各科室指定人員負責統一管理(包括:建檔案檔案、軟件、儀器卡片、訂購審批,檢查驗收等工作),並根據實習教學的需要統一調配。

第二條儀器分佈管理。除大型儀器設備安放在教學儀器室外,其餘儀器設備及器材安裝在各實習車間,儀器室和各大型儀器設備由學校指派專人兼管。

第三條配件管理,各儀器配件均由儀器設備管理的人員統一管理,並建檔,實行臺帳管理。

第四條各實習車間均要建立管理臺帳。

第五條維護使用

(1)儀器設備一律面向實習教學,並實行對外開放,實驗教學用儀器設備,器材均由各實驗室管理人員統一對儀器、器材等編號,學生也對應分組編號(每臺儀器、器材均要落實到每個學生),儀器、器材損壞或丟失按《實習設備器材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執行。

(2)使用時必須經主管儀器、器材的負責人同意,按儀器操作規程使用。各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實驗教學使用。

(3)使用儀器設備前,儀器負責人必須對學生進行嚴格的操作技術培訓,經考查合格者,發給儀器使用證,取得儀器使用證者,纔可直接操作使用儀器設備。在使用中,如損壞儀器,必須及時上報實習主管人員,並查清原因,做好事故記錄,並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實驗中心主任審批。損壞儀器不報者,一經查出,按《實習設備器材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加倍處罰。

(4)全部儀器設備都要由儀器主管人員負責編寫出操作規程、維修和使用管理制度,並做好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儀器資料完整無缺,並作爲技術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管理人員要按期完成任務。

(5)對於從事儀器設備管理的人員,要互相協作,服從學校統一調動,實習的儀器器材根據實習教學的需要可由學校臨時調配。

第六條各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和器材,均要建檔製成軟件管理,要求做到帳、卡、物一致。

第七條各實習車間的儀器、器材、管理人員,年終由學校根據對設備、器材管理好壞,寫出考覈意見,存入本人檔案,做爲評先表優的重要內容之一。

農村器材管理制度11

一、保管制度

(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細帳,做好賬物相符。

(二)根據器材的性能、形狀分類存放,擺放整齊。

(三)注意器材室的通風及防火。

(四)定期檢查物品,對易耗品及時辦理註銷、報廢手續。對丟失的物品及時登記,並及時報告。

二、借用制度

(一)借用活動器材物品要填寫“器材使用單”,並註明日期、器材數量等。

(二)認真記載借用器材物品情況,歸還時要檢查數量和有無損壞,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酌情處理或賠償,並記錄在冊。

(三)對外借的活動器材物品,要履行登記手續,歸還時要予以註銷。

三、賠償制度

(一)對活動器材由於使用不合理,造成損壞者,視情況酌情處理或者批評。對有意破壞者,要根據損壞程度進行賠償。

(二)外借的活動器材丟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並進行登記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