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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院處方點評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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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衛生院處方點評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衛生院處方點評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醫院處方點評工作,提高處方質量,促進合理用藥,保障醫療安全,根據《藥品管理法》、《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處方點評是根據相關法規、技術規範,對處方書寫的規範性及藥物臨牀使用的適宜性(用藥適應證、藥物選擇、給藥途徑、用法用量、藥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進行評價,發現存在或潛在的問題,制定並實施干預和改進措施,促進臨牀藥物合理應用的過程。

第三條 處方點評是醫院持續醫療質量改進和藥品臨牀應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臨牀藥物治療學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級醫院應當按照本規範,建立健全系統化、標準化和持續改進的處方點評制度,開展處方點評工作,並在實踐工作中不斷完善。

其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處方點評工作,參照本規範執行。

第四條 醫院應當加強處方質量和藥物臨牀應用管理,規範醫師處方行爲,落實處方審覈、發藥、覈對與用藥交待等相關規定;定期對醫務人員進行合理用藥知識培訓與教育;制定並落實持續質量改進措施。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醫院處方點評工作在醫院藥物與治療學委員會(組)和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由醫院醫療管理部門和藥學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第六條 醫院應當根據本醫院的性質、功能、任務、科室設定等情況,在藥物與治療學委員會(組)下建立由醫院藥學、臨牀醫學、臨牀微生物學、醫療管理等多學科專家組成的處方點評專家組,爲處方點評工作提供專業技術諮詢。

第七條 醫院藥學部門成立處方點評工作小組,負責處方點評的具體工作。

第八條 處方點評工作小組成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較豐富的臨牀用藥經驗和合理用藥知識。

(二)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二級及以上醫院處方點評工作小組成員應當具有中級以上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其他醫院處方點評工作小組成員應當具有藥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三章 處方點評的實施

第九條 醫院藥學部門應當會同醫療管理部門,根據醫院診療科目、科室設定、技術水平、診療量等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抽樣方法和抽樣率,其中門急診處方的抽樣率不應少於總處方量的'1‰,且每月點評處方絕對數不應少於100張;病房(區)醫囑單的抽樣率(按出院病歷數計)不應少於1%,且每月點評出院病歷絕對數不應少於30份。

第十條 醫院處方點評小組應當按照確定的處方抽樣方法隨機抽取處方,並按照《處方點評工作表》(附件)對門急診處方進行點評;病房(區)用藥醫囑的點評應當以患者住院病歷爲依據,實施綜合點評,點評表格由醫院根據本院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第十一條 三級以上醫院應當逐步建立健全專項處方點評制度。專項處方點評是醫院根據藥事管理和藥物臨牀應用管理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確定點評的範圍和內容,對特定的藥物或特定疾病的藥物(如國家基本藥物、血液製品、中藥注射劑、腸外營養製劑、抗菌藥物、輔助治療藥物、激素等臨牀使用及超說明書用藥、腫瘤患者和圍手術期用藥等)使用情況進行的處方點評。

第十二條 處方點評工作應堅持科學、公正、務實的原則,有完整、準確的書面記錄,並通報臨牀科室和當事人。

第十三條 處方點評小組在處方點評工作過程中發現不合理處方,應當及時通知醫療管理部門和藥學部門。

第十四條 有條件的醫院應當利用資訊技術建立處方點評系統,逐步實現與醫院資訊系統的聯網與資訊共享。

第四章 處方點評的結果

第十五條 處方點評結果分爲合理處方和不合理處方。

第十六條 不合理處方包括不規範處方、用藥不適宜處方及超常處方。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判定爲不規範處方:

(一)處方的前記、正文、後記內容缺項,書寫不規範或者字跡難以辨認的;

(二)醫師簽名、簽章不規範或者與簽名、簽章的留樣不一致的;

(三)藥師未對處方進行適宜性審覈的(處方後記的審覈、調配、覈對、發藥欄目無審覈調配藥師及覈對發藥藥師簽名,或者單人值班調劑未執行雙簽名規定);

(四)新生兒、嬰幼兒處方未寫明日、月齡的;

(五)西藥、中成藥與中藥飲片未分別開具處方的;

(六)未使用藥品規範名稱開具處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