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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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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篇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羣衆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並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採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覈辦法,定期進行考覈,公示考覈結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各企業應採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第十四條 要加強對臨時僱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覈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並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覈。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並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各集團應建立幹部安全生產聯繫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繫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範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並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爲(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爲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爲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並按照規定統計。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並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燬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發生事故後,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並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 考覈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覈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覈評比。對安全生產考覈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覈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覈指標,並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 第三十一條 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爲進行處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爲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係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係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係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並視情況立即決定啓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並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並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並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於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並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於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

4、負責本隊(室)的定額考覈工作,協助隊(室)長定生產經營任務。

5、負責設備執行消耗統計,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報表。

6、認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覈,做到持證上崗。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第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爲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執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爲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執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第四、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考覈、獎懲制度

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覈。

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三、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覈。

四、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覈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爲依據。

五、檢查、考覈情況以書面形式彙總於公司,並在安全生產會議上公佈。

六、每半年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結以此爲依據開展考覈。

七、檢查考覈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並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訓考覈管理制度

一、新員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公司安全教育。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保衛處等其他部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有:黨和國家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公司的基本概況和重點部位分部情況及注意事項;一般安全知識和公司安全工作總則。

3、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經理主管負責,教育內容有:商城基本概況;重點部位、特殊設備、特殊工種及防護措施;各部門安全制度規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訓和危害。

4、班組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內容是:本部門運營工作及安全規章制度,各種安全事故案例的經驗和教訓。

5、安全教育時間:公司安全教育一般爲一週,部門安全教育爲一天。

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由物業部組織實施。

二、全員教育

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組每天晨會時教育內容要緊密結合本崗位工作的具體情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崗位存在的問題及產生根源,擬定採取措施;上級安全運營檔案、典型事故經驗教訓等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各自實際需要,不定期的進行。

三、日常教育

對職工進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貫徹營運權過程的經常性工作,由各部門、班組根據各自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結合營運工作等不同的階段和任務的輕重緩急,考慮不同季節的氣候變化,工作環境及人員變化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不斷培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範素質。

四、重大節假教育

公司每逢節假同期間,由各部門、班組負責人根據公司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出節假同期間的安全保護方案,確保營運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複審

凡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範圍內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參加當地安全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複審。根據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門組織,對各種特種作業人員不定期的進行專業技術教育、培訓、審覈。

六、對商戶的安全教育

對商戶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識由物業部門負責,市管人員必須對商戶進行安全教育,做好防護措施。

七、事故教育

對發生事故和事故苗頭的責任人由其部門、班組負責,暫停其工作,對其進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訓),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場物業部門組織各級領導班子進行安全專項培訓,加強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意識。

九、公司結合市消防支隊在進行大型的滅火應急疏散演練,並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透過授課、觀看火災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對員工進行培訓,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簽字,由物業部和人事部(總經辦)共同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檔案,每次教育培訓必須要有記錄,並妥善儲存。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服從公司安全保衛處的管理,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經營的關係,確保給商戶提供一個安全經營的良好環境。

二、嚴格遵守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條款,各部門的簽約責任人即爲各部門的安全責任人,對經營區的安全經營切實負起責任。對本單位的員工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於一次,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公司應對本單位員工的安全教育負責,制訂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將安全經營的責任落實到人。

三、切實做好公司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本單位無隱患事故,無火災事故。自覺做到不擠佔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捲簾下嚴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滅火器材落實專人維護、管理,確保處於完好狀態。員工要掌握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強防火工作,嚴格對火種的管理。餐飲單位要教育、督促廚房間員工在操作時要掌握火候,人離竈臺時必須關閉煤氣竈。餐飲單位必須每半年對油煙管道徹底清洗一次,確保不積油污,以消除火災隱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廚房問油鍋必須配備滅火毯。

五、市場所有工作人員及商戶必須時刻注意消防安全,嚴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針對行業的特點,切實落實防火、防盜的責任制。

六、各單位嚴禁在禁菸區吸菸,不得亂拉亂接電源,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材。

七、嚴格對固體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設有專門倉庫儲存,專人負責,營業場所禁止存放。

八、經常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公司保衛處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認真對待並限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檢查出屬本部門內部整改的隱患,由責任人負責落實“三定”原則,組織整改和驗收

二、檢查出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整改的隱患,有責任人直接與有關職能部門聯繫,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研究,及時予以答覆和安排整改。

三、檢查發現的隱患因受條件的限制不能馬上整改時,由責任人採取臨時安全措施,落實人員監控,進行跟蹤檢查。

四、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爲失職,發生事故負直接責任,並予以追究和嚴肅處理:

1、檢查發現隱患後,責任人不組織整改或無正當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員不按責任人的要求進行整改。

3、職能部門接到隱患通知後不研究、不答覆、不安排整改。

五、對於發現在短時間內即可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各級應立即報請領導批准,停止工作,進行整改。整改後應及時報請有關事故隱患主管負責人組織驗收。

六、對由於及時發現和報告重大隱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積極整改消除了重大隱患事故的,要給予部門或個人獎勵。對隱瞞事故隱患的,對重大事故隱患既不整改又不採取防範監控措施,導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視情況輕重,給予部門或個人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

1、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管理由專職安檢員負責,專職安檢員每日檢查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由專職消防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市場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市管人員定期巡查各商戶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二、治安監控設備

1、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及時報告值班領導並按值班領導指示辦理。

2、對一般的設備故障,能自己調試解決的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請專業維修部門及時維修。

3、保持設備的清潔衛生,每週對外置的監控探頭進行清潔擦拭一次,確保監控圖象效果,對監控探頭內出現的不衛生等影響使用效果時,不可擅自拆卸擦拭,報請專業人員處理。

4、堅持每季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5、監控室內要設定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發生火情時,應立即斷掉電源開關,火勢較小時可使用滅火器,禁止使用水滅火,火勢較大失控時,通知消防部門滅火併及時撤離現場人員。

三、公司基礎設施

1、公司的電梯由省特種設備年檢中心每年檢測一次,消除隱患,使設備在正常狀態下執行。

2、公司所有電梯由廠家售後服務部負責同常的維護和保養,每月兩次定時維修保養,給設備定期補給設備所用“油、液’’

3、實行崗位操作持證上崗制度。

4、做好設備各種維修記錄,按使用說明進行定期保養。

第九、財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並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壞,保證在自己的工作範圍內不發生火災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準確填寫打印各項收費單、帳單和發票,及時準確收妥商戶應付的費用,保證不錯收、漏收,做到不誤收jiǎ幣。

三、加強現金及內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隨意存放。錢箱抽屜要隨開隨關,交款時要裝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現金,及時存到銀行

四、仔細檢視支票和使用者的有關證明,萬元以上金額須經銀行證實,防止詐騙事故。

五、每日營業中的業務要當面點清,做到票款與帳單核對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錯,必須執行“長繳短補”的規定,並如實彙報,不得以長補短。

六、按照正確方法使用收銀機、打字機、驗鈔機和電話等設備,注意控制好電源,專用電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設備、線路發生故障要及時報修。

七、嚴格執行消防規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親自清點現金、票證並送交到指定地點,離崗前要仔細檢查崗位環境,確保無火種,並保持必須電源,關掉其它無關電源,拔掉無用設備的插銷。

第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特種工上崗須持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二、人事部對應聘特種工人員相關證件要驗明真僞,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三、特種工證件到期要按規定到相關部門審覈換證,嚴禁超期使用。

四、特種工上崗要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

五、特種工要按規定參加公司及相關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

第十一、叉車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執行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職責

1、叉車工負責叉車使用和日常檢查。

2、維修工負責叉車潤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時、500小時的保養。

3、使用部門負責叉車工的調度、管理。

4、設備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外協維修以及監督管理。

5、人力資源部負責叉車工的技能培訓工作。

四、程序

1、叉車工要求

(1)叉車工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未經公司的安排,叉車工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

(3)叉車工不準酒後駕車。

(4)叉車工駕車要穿着整齊,不得赤膊、穿拖鞋開車作業。

(5)叉車工不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如駕車去食堂吃飯、出去買東西、幹私活、非規定工作範圍內未經部門負責人認可的幫忙等。

2、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貨叉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各油路系統所有管子、接頭是否有泄露。

(3)檢查發動機油、液壓油、柴油及冷卻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許範圍內,檢查電解液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後方可使用。

3、駕駛規定

(1)原則上規定專車專人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叉車不得開出廠門。

(2)啓動叉車前,先檢查制動踏板是否處於鎖定狀態,控制桿是否處於中位。

(3)啓動叉車時,應先進行預熱,等預熱指示燈滅了之後再啓動,啓動後,立即鬆開點火鑰匙。再次啓動應隔1分鐘以上,若連續三次啓動不成,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發電機起動約20秒鐘,平穩執行後,再開動叉車。

(4)叉車啓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看清反觀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亮轉向燈,慢行並鳴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反觀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能行駛。

(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若下斜坡坡度較大的,叉車應後退行駛並控制好車速。

(6)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門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駛或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或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嚴禁超載行駛、高速行駛,以保證行車安全。

(7)行車時,叉車工應拒絕他人上車,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先把貨叉降低至離地面100-300mm距離並熄火後才能離開叉車。

4、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若貨叉上的貨物很高,影響前進的視野,叉車應後退行駛;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高度的貨物。

(2)不要直接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易滑動之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3)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前傾。

(4)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貨叉上纔可工作,不準直接站立在貨叉上作業。

(5)叉車工朝人推進貨物時,應鳴喇叭,等對方應聲,再慢慢推進,不準盲目朝人推進貨物。

(6)卸下的貨物應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嚴禁貨叉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貨叉下面嚴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在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後將控制桿放在中央位置,並鎖定製動踏板,拔出叉車點火鑰匙。

6、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定時定期進行保養。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報警燈亮、異常聲音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叉車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車工每週至少清洗叉車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機油、液壓油、柴油、電解液及冷卻液等應及時補充加足。具體參見附件&1t;叉車保養規範>

7、叉車工及相關人員,若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每年對全體員工和商戶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並對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戶進行重點培訓,提高安全消防意識。

四、對專職消防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工作人員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火災的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市場管理員每日對轄區內的商戶進行防火巡查。檢查由物業部經理、消防安全責任人、市場管理人員組成。消防安全重點商戶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物業部經理。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商戶下發消防安全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市場管理人員和被檢查商戶的門市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線路是否有亂接亂掛現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營業結束或下班後,關閉電閘、清除菸頭、發熱源等雜物清況;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定和功能狀況;

5、消防工作人員的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四、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落實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於2人,並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並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1t;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在控制室抽菸、會客、脫崗、睡崗和酒後上崗,嚴禁中途離開出現無人監控狀態,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五、控制室內應設定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制定火災發生後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執行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八、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系統執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九、對消防控制室通訊器材、監控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協助技術人員做好維護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執行。

十、完成消防部門和上級領導佈置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自覺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市場和各家商戶的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整。加強日常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保證設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消防人員應每日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場上的消防設施設備,商戶門市(庫房)內的滅火器材及公司辦公區的消防設施設備統一由物業部進行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2、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如有丟失、損壞,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及時補充。

3、商戶門市(庫房)內的滅火器材應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更換,保證

滅火器材處於完好狀態。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業部組織對整個市場的滅火器材進行年檢,發現漏缺的滅火器及時增配。每月對室內外消火栓,消防井進行檢查、檢測、維護。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市場管理人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商戶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物業部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公司報告。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責令商戶停止經營,立即進行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商戶,並落實整改。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後,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消防機構。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房屋裝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場商戶在重新裝修門市、倉庫之前,由門市負責人提前一週向物業部提出書面申請,並附帶設計好的裝修方案。

二、經物業部審批合格後,纔可動工,同時簽訂“房屋裝修協議”,並且保證在不破壞房屋建築設施的基礎下裝修。交納裝修押金300元,如需動用明火,則需交納動用明火押金300元,兩項共計交納600元押金。裝修完畢後,由物業部驗收合格退還全部押金。

三、需要審覈的方面有:用電情況,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電氣設備,裝修的位置是否對房屋的主體結構有影響,承重情況等進行檢查。

四、商戶裝修期間所產生的建築垃圾由商戶自行清理,否則扣除相應的垃圾處理費(所收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門市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物業部申請填寫“動明火審批單”。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且自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物業部申請,經物業部審覈透過後纔可動工,並交納300元動用明火押金。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物業部申請,經審覈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四、對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戶,由電工和物業部市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並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五、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市場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着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戶應對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倉庫,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定期測溫檢查。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合格的證明,出入庫進行登記。

三、貯存危險物品應按照性質分類,分項儲存,並設定明顯的標誌,註明品名、特徵、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應分庫存放。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庫)房等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五、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裝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運輸危險物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質的專人押運,並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嚴禁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

配電室防火管理規定

一、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落實交接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非電工人員進入配電重地。

二、線路、設備的鋪設和安裝必須符合&1t;電氣設計技術規範>),嚴禁帶電維修作業和超負荷執行。

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定時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報告,並認真處理和做好記錄。

四、嚴禁在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內和變壓器周圍應保持清潔,嚴禁存放雜物。

五、室內應保持乾淨、清潔,夏天應有良好的通風散熱,並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設施。六、關好門窗,並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動物飛禽闖入室內。

七、配足配齊相應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維護保養,保持完整好用。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爲加強酒店安全管理、維護酒店財產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江蘇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爲主、確保重點、依靠羣衆、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各級主要領導負責、專門工作和羣防羣治相結合的原則,落實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簡稱“五防”)爲主要內容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酒店總經理是單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實行總經理、部門經理、班組三級安全責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成員爲: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總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總經理應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制定、實施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部署安全保衛工作並檢查執行情況,全面落實“五防”措施,消除隱患。

2.對酒店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觀念和保密觀念。

3.組建和管理安全保衛機構及羣衆性護衛、消防和治安保衛組織,協調和決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不斷改善酒店治安保衛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動轉。

4.建立健全經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並經常檢查督促。夜值經理應堅守崗位,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酒店夜間安全運轉。

5.負責組織重要活動和接待的保衛任務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6.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酒店員工和其他人員採取多種形式的考覈管理。 財務部門管理職責

對固定資產的立項提出審覈意見,以供決策層參考.會同經營、技術、行政後勤等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覈手續,正確計提折舊,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參與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購審覈,入庫及領用發放,月終盤點核對。總庫對可以進行以舊換新的物品要嚴格執行,以杜絕浪費。

安全保衛部履行以下職責:

1.維護酒店的治安秩序,監督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檢查、考覈安全保衛責任制的實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衛檔案。

2.瞭解和熟悉酒店周圍的環境、建築佈局、建築結構、電器設備、火源、火種和經營運轉管理等情況,建立健全檢查和巡視制度,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措施。

3.開展並做好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嚴格新招員工的政審,做好對新員工的安全培訓,負責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考察等專項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動的保衛任務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督促整改。

5.組建安全保衛網絡,定期開展護衛、消防、治保等組織活動。

6.制訂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印製和張貼緊急疏散圖及防火標誌。定期開展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活動。

7.負責查收賓客遺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動、淫穢書刊雜誌和音像等製品,不得傳播,並及時上交公安機關。

8.檢查、督促、考覈治安、消防、保衛和食品衛生責任制落實情況。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須給予治安處罰的,應報公安機關處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權限:

1.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挖違法犯罪分子,發現旅客正在進行違法犯罪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予制止,並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2.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護和勘查現場、詢問證人),詢問違法犯罪人員並追繳贓款、贓物。

3.協助公安機關監督或考察本飯店被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罪犯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4.對確保酒店安全運轉負有監督作用。密切注視掌握內部治安動向,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5.行使上級和公安機關依法授予的其他權力。

酒店員工安全職責

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衛職責是:

1.自覺學習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酒店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培訓,維護酒店秩序和社會秩序,勇於同違法犯罪和違反店規店紀現象作鬥爭。

2.嚴守外事紀律,保守國家機密。對賓客遺留的錢物或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製品應立即如數上交,不得保留和傳播。

3.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飯店有關部門。發現火情或重大災害事故,要迅速報警撲救,並協助和安排賓客疏散。發生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樓層服務員應掌握本樓層住客情況,發現可疑跡象,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部。

5. 未經安全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是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建立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互相協調,落實內部各項治安防範措施,嚴防發生違法犯罪和其他治安問題,會同酒店有關部門,將安全管理作爲對本部門職工考覈、評比、調資、晉級的依據之一。

公共區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規定

1.公共區域應建立並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巡視制度,夜間巡視人員應配備通訊、自衛和照明設備。對可疑人員應進行驗證和盤問,必要時,報告值班經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應急照明裝置完好。

2.承擔飯店改、擴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配備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並接受飯店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到飯店安全保衛部辦理臨時出入證件,並自覺接受檢查。

消防安全規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飯店應明確一名領導爲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專職防火員,並建立健全羣衆性義務消防組織。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築應配備救護工具,新建、改建、擴建的飯店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及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瞭解並熟悉飯店消防設施整體佈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訂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並嚴格執行。

4.飯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需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後應透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5.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櫃檯等場所禁止吸菸,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須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並在現場設定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未經工程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飯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並採以安全措施。

重點部件和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賓館重點部位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重點部位員工選配,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先審後用,定期考覈,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須持證上崗操作的重點部位,嚴禁無證操作。經考覈不宜在重點部位工作的員工應予以調整。

2.配電房、火警報警總檯、電話總機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機房、中央空調和閉路監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嚴格管理,運轉時不得脫崗。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必須實行消防安全管理。

3.財務部、行李寄存處、貴重物品庫房等部門或部位、電源線、照明設備和防盜設施必須按規範和要求安裝使用。

4.現金、有價證券、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必須存入保險櫃過夜。分散收款點的週轉金不得超過限額。外出送取鉅款必須兩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衛部派人用車護送。空白有效票證要按規定保管使用,防止丟失或被盜。

5.飯店應建立客房鑰匙管理制度,客房應由飯店運轉經理、客房部經理控制,服務鑰匙統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備用鑰匙由安全保衛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鎖芯更換制度,如發生客房鑰匙丟失或賓客帶走,必須在24小時內採取調換鎖芯等有效的應急措施。 服務員清掃客房時,實行開一間清一間制度。

6. 餐飲部門在食品採購、運輸、庫存和製售過程,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食品衛生操作規程,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覈與獎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表彰、記功或其他獎勵:

1.嚴格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重視開展安全保衛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成績顯著的;

2.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犯罪行爲和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集體財產和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的;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爲、勇於同現行犯罪分子鬥爭,或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羣衆,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幫助教育違法和輕微犯罪人員有較大成效的;

5.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現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顯著成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管理工作,內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亂,多次違反操作程序釀成事故或發生違法犯罪活動;

2.存在隱患,經公安、消防等部門或上級旅政管理機關通報後不按期整改,以致發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災害事故的;

3.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執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造成危害和損失的;

4.對違法犯罪行爲知情不報,或對發生的案件、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5.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擾亂飯店的正常秩序,進行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賓客,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按店規賠償經濟損失或報經公安機關處理。 賓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爲保安部職責,當值外場人員須維護好廣場秩序,及時瞭解當日客情,適當留好車位。合理安排進店車輛停放在適當的位置,做到停車整齊,並時刻保持車道的暢通,車道上嚴禁停放任何車輛。

當值時要站在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動作要標準、正確。明確指明停放車位。指揮倒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如廣場無車位,則請駕駛員將車停放至附近車場,並指明路線。

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排列整齊。發現違章停放車輛,及時勸阻。對進館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查要點: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

調解一般車輛糾紛先要調查找當事人及知情者瞭解情況,查明引紛原因。說服雙方讓各自認清自己的責任,以求達到協商調解目的。調解一旦達成協議,請雙方互留地址以便進一步解決。受理人員要詳細記錄經過,雙方地址、車號牌等。

處理店內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檢視有無人員受傷,如有人員受傷,視情況請醫務人員到場或安排車輛送醫院.要有保護現場的意識,可將肇事車輛可留置原地不動。必要時拍照,留下現場資料。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值班經理留下現場資料。處理時客觀公正,輕微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儘量讓雙方協商解決。較重事故報公安機關處理。

進出車輛夜間巡查時要記錄下進出車輛牌號和時間,認真清楚看車門、車窗有無被撬痕跡,如有疑問,覈查清楚。

與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與衝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收取停車費時問明駕駛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時間,如系短時間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車費。收取後立即遞上發票並道謝。

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司機駕駛的車輛。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員工

1、酒店員工應有較強的安全防範意識,既是服務員,又是安全員,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好本區域本崗位的安全設施及工作秩序。善於發現可疑人員及現象,及時通報情況;

2、參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考覈,未經安全培訓不得獨立上崗;

3、熟悉本崗位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能及時報警並採取應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總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各工種的負責人即是各部門安全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管轄範圍的安全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

(二)酒店各級值班人員

1、酒店總值班室、消防監控室、前臺、電話總機房、變配電室、鍋爐房、工程部、傳達室等應24小時值班,並明確值班人員和值班時間;

2、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3、值班時應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4、發現問題立即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保衛部門。

酒店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一)前廳

1、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2、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覈對有效證件並複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嚴禁非法將、、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帶進酒店,未經批准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4、行李房及貴重物品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行李寄存應有嚴格的交接手續,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並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客人寄存貴重物品應放入客用保險櫃,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

(二)餐廳及會議場所

1、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採取增設椅罩等防範措施;

2、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菸頭捲入檯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4、下班後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5、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後由專人關閉閥門並做好記錄;

6、廚房竈臺照明應使用防潮燈,油煙管道應定期清洗,竈臺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7、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標準,認真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8、每日下班時廚房應有專人負責斷水、斷電、斷氣並登記備案。

(三)娛樂服務場所

1、酒店娛樂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和規定,保障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娛樂服務場所嚴禁出現賣淫、賭博、販毒、吸毒、販賣傳播淫穢文化製品、嚴禁從事淫穢、色情的陪侍活動,嚴禁從事違背社會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動。

3、娛樂服務場所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注意發現可疑人員,並隨時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丟失。

酒店非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在非開放區出入口應設定警衛崗或明顯標識,防止非住店人員隨意進入。警衛人員應加強經常性巡視,確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區:

1、客房應設定《請勿臥牀吸菸》標誌,放置《賓客安全須知》,張掛《消防疏散圖》;

2、服務員應瞭解本工作區域內的住客情況,嚴格交接班手續。樓層服務員要做到四勤,即勤轉、勤看、勤問、勤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客房服務員清理垃圾時,要將熄滅的菸頭用水澆滅後,再倒入垃圾袋內。

3、服務員在每日清掃客房時,要注意檢查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的安全裝置,如門鎖、安全鏈、窺鏡、閉門器、疏散指示燈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檢查房內電器設備有無短路、漏電、超負荷使用等情況,如有發現,立即報告。清掃完客房後,要將房門鎖上。

4、爲防止內部人員作案,每班領用的客房總鑰匙,需進行登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客房總鑰匙。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級客房總鑰匙,不要亂放或遺失,不要爲不熟悉的人開客房門。如果客人鑰匙沒有帶,應當請客人親自到前臺去取。

5、保安或服務員在樓層巡查時如發現房門虛掩及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應輕敲房門,如客人在,應提醒客人關上房門,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時,同時將鑰匙卡取下交給客人,請其收好。若房內無人,應通知另一人幫助檢查房間是否有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並保護現場;若無異常,將門關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鑰匙卡插在門鎖上則應將鑰匙卡取下,交給樓層服務員或總檯。並記錄上報。

6、包租客房、公寓、寫字間的長住戶,調換住宿人員應事先向酒店聲明並履行變更登記手續,不得私自留宿;嚴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備的電熱器具,使用自備的電器設備應得到店方允許,並由酒店指定電工安裝;

7、客房服務員應有明確的責任區,不得擅自離崗,打掃房間是應將清潔車堵住客房門口,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開一間清掃一間,完一間鎖一間”認真登記進出客房時間;

8、監控夜間對同時出現在不同樓層的人員和帶有多件行李的住客應加以注意。

9、應經常對電子磁卡鎖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安全有效;

10、電子磁卡鎖鑰匙的配置與管理應有嚴格的制度和措施,應專人保管、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會客制度,服務人員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況向外人泄露;查問可疑人員,勸阻非住店人員進入樓層,如是來訪人員,應徵得客人同意,來訪客人應在23點前離開客房,如果會客的時間已過,應有禮貌地請客人離開,或報告安保部和大堂經理處理。訪客如需在店內留宿,應請訪客前去服務檯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

12、客人結帳離店時,收銀臺的人員要立即通知該樓層服務員及時查房,清點客房內的物品,檢查客人有無將店內物品帶走,房內有無不安全隱患。如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送還給客人,如客人已離店,將物品上繳領導;如發現可疑情況一定逐級上報。

13、發生消防報警後,保衛、客房、工程等部門應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衛部負責攜帶滅火器材、逃生面具、對講機、消防手電、消防電話等;客房部或前廳部負責開啓房門並向客人說明情況;工程部負責對發生火災時的電、氣設備等採取應急措施;

14、客房樓層應設安全出口標誌,備有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對方雜物;

15、通向樓外的安全門既要確保緊急疏散,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使用單向鎖、電磁門等;

16、樓層管道豎井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樓層封堵,檢修孔嚴禁放置雜物。

17、如發生一般性案件時,應及時向安保部報告情情況。若有現場,應請報案人保護現場並和保安迅速趕至現場瞭解情況。問明發現和發生案件的時間、地點、被竊(騙)財物名稱、數量、價值及其他情況,問清報案人及當事人的情況,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並做好記錄。注意發現並扣留可疑人員。有人員受傷應及時送往醫院。

18、受理賓客報失應向失主瞭解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所失財物的名稱、數量、價值等。問清失主最後一次見到或使用失物的時間、地點及近期的工作活動情況。有無可疑人員。對員工報失進行分析,是被盜還是丟失,發生在店內還是店外?並徵求失主意見是否報告公安機關?請示部門領導,如何處理?若丟失信用卡、證件,要幫助其分別向銀行或派出所掛失。若有現場,應請警衛保護,並派人查找可疑人員。

房間內財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務員在打掃衛生的時候,如果有訪客進入房間,應有禮貌地請訪客在外等候。

(二)財務部門

1、財務室、零散收款點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和報警裝置,存放現金不得超過覈定的數額,前臺當日營業款應按時存入保險櫃;

2、存放現金、支票、發票、公章應使用保險櫃,鑰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收到現金、支票及其他付款憑證應鑑別其真僞,嚴格履行有關制度。

(三)庫房區

1、庫房的房頂、牆壁、地面應堅固,門窗有防護裝置,悶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貴重物品庫房應安裝報警裝置;

2、庫房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使用,離人必須落鎖,領物人員不得在庫房內辦理領取手續;

3、庫房內物品應按《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執行,電源線要穿防護套管,白熾燈和日光燈要加防護罩,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使用防爆燈,庫房區外應設定電源總開關,並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

4、物品出入庫房應有嚴格手續,發現短缺,立即報告;

5、庫房內應張掛安全制度,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庫房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四)施工區

1、酒店改、擴建與內裝修工程的設計、用料、安裝規格應按有關規定,在防火、治安防範與環境安全等方面進行審查,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

2、施工作業區內禁止吸菸、留宿、充做臨時倉庫;

3、施工人員進店工作,應憑居民身份證註冊登記並辦理臨時出入證,憑佩戴的出入證在指定的區域內作業和指定線路行走;

4、施工動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衛部申請動火證,動火證限一次有效,動火區應設專人值守,配備滅火器,動火後的30分鐘內應繼續監視,確定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開;

5、酒店安全保衛部應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監督安全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竣工後安全保衛部參與安全質量驗收。

(五)重點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應設雙人值班,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值班和報警記錄,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採取有效應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對方雜物,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嚴禁煙火;

3、消防中控室應配備戰鬥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強光手電等必備滅火設備;應急疏散廣播詞應爲中、英、日三種語言;

4、保安監控中心各種監控設施應完好有效,24小時全景錄像,錄像帶儲存期限應不少於10天;

5、煙感報警探測器應定期清洗,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每半年應進行水壓測試,各種消防器材每年進行定期檢修;

6、變配電室、電腦機房、電話總機房按照有關規定設專人值班,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賓客安全管理

前廳、客房、餐飲、商場等部門必須按照業務分工和規範程序、要求,對賓客實施安全管理.賓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賓客住宿憑有效證件,嚴格登記驗證,手續項目齊全,字跡工整清晰。境外賓客登記住宿,應在24小時內報當地公安機關。

2.飯店行李寄存處和貴重物品寄存處,必須建立並嚴格執行存、管、取制度。團隊賓客行李進出飯店應履行交接手續。

3.客房內應配緊急情況賓客疏散圖和“請勿臥牀吸菸”標誌。境外賓客在華期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

4.嚴禁將槍枝、、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進飯店,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嚴禁在飯店內進行賣淫、、吸毒、聚賭等違法犯罪活動。

5.會客一律憑有效證件並徵得住店賓客同意方可會客。會客必須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一、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覈、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覈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爲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爲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

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爲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着。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爲,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爲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爲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爲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爲: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一、目的: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範圍:適用於公司範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爲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4)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5) 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 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 對公司外部的資訊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2、 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 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 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 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並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覈、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 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 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並迅速予以排除。

10、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並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 工程、設備儀器

1、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 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 電氣設備;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 ,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 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爲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9、 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 僱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並嚴加處理。

11、 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設備、電梯的安全

1、 簽訂起重設備、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新購的起重設備、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設備、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3、 起重設備、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設備、電梯使用合格證。

4、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設備、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設備、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 負責管理起重設備、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設備、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執行。

6、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設備、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 起重設備、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設備、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 起重設備、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爲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爲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做出治療。

4、 禁止年齡未滿18週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於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每天不少於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 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 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 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於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 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 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 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 對於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爲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 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 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 擅動用“危險禁運”標誌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1、爲確保檢維修的安全,必須按指定的範圍、方法、步驟進行,不得隨意超越、更改或遺漏。

2、不論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須集中指揮、統籌安排、統一調度、嚴格紀律。

3、堅決貫徹執行各項制度,認真操作,保證質量,加強現場的監督和檢查。

4、爲保證檢維修的安全,檢維修前必須準備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檢維修中,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的指導,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得無故離崗、逗鬧嬉笑、任意拋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點,每次上班前,先要檢視工程進度和環境情況,有無異常。

7、檢修負責人應在班前開碰頭會佈置安全檢維修事項。

8、如在檢維修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彙報,加強聯繫,經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檢修,不得擅自處理。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覈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菸、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溼手溼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並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1、作業時必須辦理申請、審覈和批准手續,要明確作業的地點、時間、範圍、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等。

2、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指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無證或手續不全、作業票過期、安全措施沒落實、地點或內容更改等情況下,一律不準作業。

4、特殊作業時,必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並懸掛相應的警示標識,明確現場監護人員職責。

5、作業前必須準備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設施,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

6、作業中途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彙報,加強聯繫,經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部門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從業人員進行部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覈,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解決從業人員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部門或車間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活動,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5)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從業人員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和廠長批准後執行。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援車間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總則

1、爲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產貫穿於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4、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係,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7、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8、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援、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9、公司應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10、公司鼓勵和支援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2、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爲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各車間每週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組織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制定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並落實整改。

4、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各部門必須堅持使各級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經常化,並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爲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並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公司應採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覈合格後方可任職。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20學時,其它管理人員不得少於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於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四十學時。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組織實施。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後重新上崗時,必須透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設備、查操作行爲、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爲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爲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爲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車間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爲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爲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班組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爲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爲主要內容,每週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並將檢查結果作爲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大型機械設備、施工用電、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大危險項目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後,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並將整改、複查情況及時反饋到檢查部門。

8、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9、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並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10、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隱患,必須採取應急的防範措施,並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彙總並存檔。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制度

1、公司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包括行車等)由公司統一管理並負責對其實施監督。

2、公司做好安全設備、特種設備的進場組織、安裝調試、拆卸退場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向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報檢、報驗,未經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許可和驗收合格的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原則,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管理,所有從事與安全設備與特種設備作業有關的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均必須由公司統一派遣,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公司應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執行實施監督,不得以任何藉口支援或強迫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5、公司應把對外租設備的管理納入到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許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車間班組必須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

2、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停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切斷電源並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在潮溼、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4、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5、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免費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2、公司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3、公司採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鑑定證》的產品。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協同材料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對新購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杜絕假冒、僞劣勞動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4、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爲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爲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爲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爲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貫徹實施安全措施。二、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並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性的業務指導,定期不定期對分包工程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監督落實整改。

三、幾個分包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總包單位統一領導,

組織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總包單位必須給分包單位提供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四、分包單位進場前,總包單位必須與其簽訂安全生產勞動合同。在現場施工中,如分包單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總包單位有權對其停工整頓。

五、責任目標:年度無重大安全事故,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內,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實現安全生產合格達標率100,優良率80以上,年度安全報監率100,安全評估率100,安全監管人員配備率100,三級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轉換崗位安全教育率100。

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要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和總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實現安全生產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

二、配備專(兼)職安全人員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並賦予佈置、檢查、落實整改措施權,有停工和越級上報權,有獎罰權,充分發揮專(兼)職安全員的作用,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要經常性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章守紀,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搞好自我防護。

四、要編制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項安全技術措施,按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合理組織施工,不冒險蠻幹,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總包單位一切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貫徹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六、必須參加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結合分包單位的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七、由於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負責,除及時向總包單位報告外,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清原因,追究責任,採取防範措施,按上級和總包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責任目標:年度無安全事故發生,三級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轉換崗位安全教育率100,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率100,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爲0。

生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編制生產計劃時,同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二、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負責進行調度,並轉告有關科室。

三、生產調度中發現重大隱患,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施工設備的裝載能力,防止超負荷作業。

五、在指導施工生產過程中,當進度、質量、安全三者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責任目標:監督並確保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率100,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監督落實安全管理科安全檢查每個工地每週不少於1次,年度安全大檢查每月不少於1次,安全檢查落實整改率100,年度無安全事故發生,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內,管理人員、工人安全教育達到100,確保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有針對性。

施工技術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進行安全生產的技術研究工作,有計劃地解決安全生產技術上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措施項目的工藝設計和審查,解決生產施工中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問題。

三、參與安全技術方面的標準、規範、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四、編制或修訂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條件要求。

五、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試製,新工藝、新材料的採用工作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方面的要求,應儘量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六、負責組織制訂新產品,新工藝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術規程,在試生產前,要妥善採取各項安全措施,並進行安全技術指導。

七、責任目標:確保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落實到位,年度安全技術難題解決率100,公司各項規程、施工方案等適用率100。

材料設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制定並實施機械設備的定期檢修計劃,並做好檢查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

二、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必須齊全有效,防護到位,4.5KV及其以上的機械設備必須安裝隨機按鈕開關。

三、設備的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機體安裝牢固,場地平整,電機外殼接好保護接零。

四、嚴禁機械設備運轉中維修保養或使機械設備帶病運轉,所有機械設備必須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五、監督檢查機械設備的專人操作和安全規程措施的落實。

六、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機必須有防雨防潮措施。

七、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必須有安裝單位、設備科、安全科以及工地負責人、安全員聯合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合格後方準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禁止使用。

八、安全防護用品購置必須有合格證、備案證,及其他相關必需證件。

九、工程開工前,必須把安全防護用品和

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列入購料計劃,按照工程的形象進度提前供應。

十、負責對破舊、老化的安全防護用品的更新換代工作。

十一、對完成工序撤下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及時回收,妥善保管。

十二、責任目標:確保施工現場勞保用品合格率100,執行勞保用品報廢制度,對已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勞保用品報廢率100,機械設備完好率100,對已達不到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報廢率100,確保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落實到位,確保購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率100。

安全管理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二、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三、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四、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形式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五、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六、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七、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八、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九、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執行。

十、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十二、責任目標:確保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率100,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安全檢查每個工地每週不少於1次,年度安全大檢查每月不少於1次,安全檢查落實整改率100,確保年度無安全事故發生,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內,管理人員、工人安全教育必須達到100,確保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針對性,施工用電達到部頒標準,“三寶”、“四口”防護達標,各種腳手架搭設達標,施工機具防護齊全有效,模板工程達到部頒標準,塔吊達到部頒標準。

質量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頒佈的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

二、組織工程質量檢查,負責公司的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三、組織質量工作會議,處理施工中的質量問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四、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指導,督促基層單位,抓好工程質量。

五、制定並實施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目標和規則。

六、配合總工程師進行質量事故分析,及時寫出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

七、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術培訓。

九、責任目標:確保工程資料完備率100,施工技術難題解決率100,確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率100。

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對新入場人員包括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復工人員、實習培訓人員,要及時與安全部門聯繫,搞好安全教育,對未經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準分配上崗。

二、新工人進入生產崗位前應做好體檢工作,分配時應執行有關職業禁忌症和女工保護的規定。

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注意勞逸結合。

四、未經培訓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術工,學徒在沒有老師指導下不得安全獨立操作。

五、特種作業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員的安排,應相對穩定。

六、在調整勞動組織、制訂獎勵制度等各項技術措施時,應將安全生產列入考覈條件之一,促進安全生產。

七、參加勞動鑑定工作,會同工會等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八、參與重大的工傷、生產、設備、火警等事故的調查分析,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負責辦理。

九、責任目標:確保新工人和特種作業人員年度體檢率100,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安全生產教育率100,持證上崗率100。

庫房安全管理責任制

爲了嚴格倉庫物資的保管制度,加強對庫存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汛、防潮、防腐爛、變質等管理工作,使庫存物資達到佈局合理,存放整齊,特制定本責任制。

一、嚴格遵守物資入庫驗收制度,對入庫的物資要按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做到認真檢查。

二、嚴格物資保管制度,對庫存物資做到佈局合理,存放整齊,要達到標記明確、對號入座、擺設分層碼跺、整潔美觀、對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爛及劇毒危險物品應存放專用倉庫中或隔離存放,定期檢查,做到勤檢查、勤整理、勤清點、勤保養。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倉庫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牴觸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並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數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燈、蠟燭和其他明火照明,不準把火種、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鐵器帶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住宿、開會或加工火藥,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收存和發放爆炸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登記制度。

五、對倉庫內存放化學危險品應遵守以下規定:

1、倉庫與四周建築物必須保持相應的安全距離,不準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倉庫內嚴禁煙火,並禁止攜帶火種和發生火花的行爲。在明顯的地點應有警告標誌。

3、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卸載、搬運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時應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撞擊和重壓,確保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安全。

六、責任目標:確保庫房無失竊情況、無火災事故的發生、無危險品傷害事故的發生,無危險品的丟失,進出物品登記率100,驗收率100,物品儲存完好率100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爲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爲安全生產

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災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x區與管理工作責x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x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三、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爲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四、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1、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2、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爲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XX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________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________年進行

第一次檢驗;出廠滿________年進行

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________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一、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二、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四、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一、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二、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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