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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財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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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集團公司財務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團公司財務制度

集團公司財務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範財務行爲,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

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

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佔用的國有資產實行佔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並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

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准不得銷燬;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爲紐帶,

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

公司佔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覈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並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覈算、報表合併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覈。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並編制合併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並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並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並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覈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佔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並按期考覈;對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覈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並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並實施。

八、瞭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範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並負責實施。並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覈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範的內部經營考覈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透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覈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併、破產、拍

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

長期投資必須採用權益法覈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

批准。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準,企業不得隨意覈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覈辦法按照集團頒佈的《關於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

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准後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

後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註冊資本的企業,在徵得董事會同意後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佈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

件,對檔案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檔案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檔案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透過之日起執行。

集團公司財務制度2

一、實施背景

近年來,集團公司的管理制度發佈數量逐年增多。以集團公司總部爲例,20xx年制定規章制度25項,之後的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發佈的制度數量分別爲24項、35項、38項、60項和82項。不完全統計,到20xx年底,集團公司各級單位發佈的規章制度達8054項。隨着規章制度數量的不斷增加,公司制度體系存在的問題也不斷顯現出來。在內容體系方面:第一,制度體系還不夠全面,有不少“盲點”和“死區”,一些重點管控制度陳舊、缺失;第二,制度體系不夠系統,缺乏層級和結構性,單體制度之間沒有形成較強的關聯和支撐;第三,體例不規範、內容不嚴謹、責任主體不明確等。在管理體系方面:一是分層次組織保障體系尚未建立;二是缺乏對制度體系建設工作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在制度執行情況方面,由於責任追究不明晰、制度數目繁雜、更新和修訂拖延、內容不完善等原因導致公司的制度執行環境欠佳。爲建立起一套全面系統、科學規範、持續改進、可操作性強的制度體系,公司於20xx年11月正式啓動制度體系建設。

二、主要做法

(一)對集團公司的重點業務管理流程進行梳理

對陝西地電供電單元的業務領域進行了總結和分析後發現,集團公司的重點業務主要集中在市場營銷、財務、人力資源管理、計劃基建及生產技術五大職能模組。在此基礎上,對五大業務領域的職能循環、關鍵控制點進行了明確劃分。

(二)構建集團公司制度框架體系

按照分層、分類、分屬性的原則進行構建起新的制度框架體系。分層是指按照集團的組織層級劃分制度,分爲總部、市級公司(直屬子公司)、縣級公司、站所四個層級。以“制度樹”理論爲依據,將規章制度按照分類標準的重要性和管理便捷性,進行邏輯排列和展現,制度樹的“根”在集團公司總部,根據不同的管控模式,“幹“”枝“”葉”向下延伸到供電單元市分公司、縣分公司、各站所以及發電、輔業、多經單元的各子公司。分類是指按照集團公司的業務領域、職能領域劃分制度,使制度能覆蓋各領域。將集團公司的業務領域分爲供電、發電、輔業、多經四個單元;而將職能領域劃分爲營銷、支撐、保障、監督四個職系。分屬性是指按照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內容屬性進行劃分,確保單體制度結構的完整。將所有單體制度的內容屬性劃分爲組織、管理、技術、監督四種屬性。

(三)建立集團公司制度目錄體系

制度目錄體系的建立是透過職能分解和制度命名來實現的。制度分解是以“波特價值鏈”理論爲依據,從價值創造的角度出發,將集團公司的價值鏈分爲營銷、支撐、保障、監督四個大的環節,並對應到各部門,將各部門的職能分解爲一級職能和二級職能。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最終確定的一級職能有77項,二級職能有78項。在此基礎上,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和業務領域設計相應的制度目錄,制度命名按照制度的邏輯體系,分類命名爲章程、規則、規定、辦法和細則五種類型。以市場營銷部爲例,其職能分解爲市場營銷、客戶服務、供電服務、計量管理、電價執行等五項一級職能,市場營銷又分解爲市場開拓、市場分析與預測兩項二級職能,電力市場開拓職能有《電力市場開拓管理規定》《電力市場開拓獎勵辦法》兩項制度,市場分析與預測職能有《電力市場分析與預測管理辦法》《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兩項制度。與此類似,其他二級職能也對應不同的規章制度。透過職能分解和制度命名,最終確定了集團公司制度目錄體系。公司總部、供電單元市、縣分公司、輔業單元、多經單元和直屬中心分別有238項、99項、191項、98項、61項、101項規章制度,集團公司共計788項。透過這種方式建立起來的制度體系,具有全面性、系統性特點,確保了橫向各部門、縱向各層級的制度之間協調統一、銜接配套,完整反映業務流程和價值鏈,使制度形成有機整體,有效避免了制度之間的衝突、交叉及缺失問題。

(四)開展制度修編,建立起新的制度體系

公司各部門及分、子公司成立了制度修編小組。首先,制定了制度編寫標準化模板及制度修編指導書。其次,組織各單位制度修編人員舉行了制度修編培訓。再次,培訓結束後,各部門及分、子公司的制度修編小組對現行的規章制度進行修改,並根據制度目錄起草了新增制度。制度修編完成後、集團公司各層級單位對新增、修訂制度進行發佈,對需要廢止的制度進行廢止。透過發佈新增、修訂的管理制度,清理需要廢止的制度,集團公司新的管理制度體系構建起來。

三、主要成效

(一)加強了集團管控能力

透過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與實施,初步建立起一套“角色定位清晰、權責明確”的制度體系,公司的集團化管控模式得到進一步強化。集團公司根據業務特性和集分權程度的不同要求,對各業務單元採取不同的管控模式,使集團的管控意志在制度中得以體現和貫徹,實現了對各業務單元的有效管控和協同管理。

(二)提高了企業管理水平

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的構建與實施,促進了集團公司由“人治”向“法治”、由“經驗管理”向“職業化管理”的轉變。透過新增重要制度,及時修改、清理了一些不適應當前形勢的規章制度,使得集團公司的各項工作有了明確的制度依據,大大加強了集團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範化水平。

(三)提升了企業經濟效益

集團公司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與實施,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促進公司各項經濟指標持續快速增長。20xx年,集團公司完成營業收入175.09億元,同比增長4.5%;完成售電量343.74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79%;實現利稅13.34億元,同比增長10.16%。

集團公司財務制度3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爲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範財務行爲,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佔用的國有資產實行佔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並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准不得銷燬;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爲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公司佔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覈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並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覈算、報表合併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覈。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並編制合併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並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並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並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覈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佔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並按期考覈;對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覈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並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並實施。

八、瞭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範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

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

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並負責實施。並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覈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範的內部經營考覈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透過。(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覈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併、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採用權益法覈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企業不得隨意覈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覈辦法按照集團頒佈的《關於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准後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後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註冊資本的企業,在徵得董事會同意後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佈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檔案,對檔案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檔案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檔案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第四章

附則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透過之日起執行。

集團公司財務制度4

xx年財務中心將在繼續嚴格執行原各項財務制度的基礎上,針對不同的經營機制制定和完善相應的財務制度,規範財務行爲,加強財務覈算和財務監督,在完成集團公司日常各項財務覈算工作時,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審覈報銷憑證,堅決執行審批程序,有效控制各項費用開支,爲領導及時提供有關財務資訊。具體工作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首先在年初完成上年決算和審計工作,做好年度帳務結轉工作。根據集團公司總體經營目標和任務做好當年財務預算,合理安排,實行科學預算,有效控制各項費用的不合理開支。爲一年的工作打好基礎。

(二)由於門票收入由景區調入集團,要同稅務機關積極協調,做好帳務及企業所得稅調整工作。由於已結束,在年末對全年已發生的業務進行調整難度非常大,有大量的業務需要從年初開始調整,我們決定先自行查賬調整,待中介進入後,邀請國稅、地稅相關人員共同參與,一次完成此工作,以求調整後的帳目能滿足審計、稅務各方面的要求,經得起以後各相關部門的檢查。

(三)在4-5月主要任務是作好的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深入研究稅收政策,加強稅收法規的研究和學習,加強與稅務部門的聯繫和協調,避免因政策法規理解不透給公司造成損失。

(四)在五月末完成新門票的印製工作,保證門票調價後的正常銷售。此事已同安圖郵政局一起與省地稅相關部門進行了協調,省地稅已承諾能夠保證門票的印製和使用。

(五)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強對各級庫存票據、現金的核查清點,增加清查的次數和力度,以及時發現問題、堵塞漏洞、避免損失。在門票、發票的交接領用及銷售環節,從嚴從細,完備交接領用手續,認真填制交接記錄和門禁系統資訊,杜絕漏洞,明晰各崗位責任。每天的銷售票款等各項收入,要確保及時足額存入指定帳戶,以保證資金安全。

(六)在年底之前要提前做好財務決算的準備工作,及時清理應收款項,盤點各項資產。提前同各部門協調,能在當年處理的費用一定要當年處理,在以免年終決算後影響當年的績效考覈和來年考覈指標的確定。

(七)在年終決算後,協助集團領導和相關部門做好各子公司的經營業績指標考覈工作。

(八)加強資金管理,統一調配,根據集團總部及各公司的工作計劃安排和財務預算,科學合理地調控使用好各項資金,充分發揮資金利用效率,保證集團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在會計人員管理方面,結合本集團公司財務工作的實際,以更好的做好財務工作爲目標,進一步明確各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真正發揮覈算、監督、管理的職能。加強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注重工作效率,提高會計人員的整體覈算水平,引導財務人員加強稅收政策法規的研究和學習,加強與稅務部門各項工作的聯繫和協調,透過合理利用相關優惠政策爲集團增加效益。

(十)在原有財務制度的基礎上,根據集團公司財務覈算的新要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財務人員覈算管理,制定完善的內部財務規章制度,使財務工作有一個更加規範、完善的制度環境。加強對票務、現金的監管力度,堵住漏洞,保證資金安全,定期對各子公司各項財務工作進行自檢,儘量減少財務工作的錯誤和漏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總之,財務中心將嚴格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當好家理好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全面、細緻、及時地爲領導及相關部門提供翔實資訊,爲領導決策提供可靠依據,爲集團公司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