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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獎懲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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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酒店獎懲制度(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獎懲制度(精選5篇)

酒店獎懲制度1

酒店消防工作關係着客人、員工的生命、財產和酒店的財產安全,因此說明消防無小事。隨着酒店的不斷壯大發展,對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本部結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頒佈實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將消防檢查、培訓、制度和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標準,使消防工作的開展有一個明確的依據。對於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酒店將給予表彰,對未能執行好消防相關制度的將作出處罰,真正提高每一位員工的消防意識。爲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標準,規範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獎懲制度:

一、懲罰

(1)、當值時違規操作造成消防隱患事故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丙類過失以上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煤氣閥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3)、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空調、鮮風機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4)、當值期間在崗位抽菸或在一些禁止抽菸的地方抽菸,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5)、檢查中發現有電腦未關、插頭未拔、抽風未關、電燈未關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6)、對宿舍和各營業及各後勤部門進行檢查時發現有亂接亂拉電線、在宿舍使用高功率電器,造成消防隱患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對宿舍長提出批評並口頭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員會,各部防火委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而無故不參加的,溝通上報的消防培訓人員名單無故不參加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

(8)、各部門需動用明火(如工程部燒焊作業和各廚房用噴火槍燒豬毛等``),未開動用明火申請表就擅自作業,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9)、檢查發現將部門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以書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無改善的,給予該部消防負責人甲類過失;

(10)、當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營業區,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給部門消防負責人口頭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檢查(消防保衛部都會對酒店各區域進行一次例行消防檢查),如發現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過,而部門未發現的,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給予部門消防負責人書面警告,無改善的給予甲類過失處理。

二、獎勵

(1)、對積極學習參與消防工作開展提出合理化建議、預防杜絕消防隱患的發生有突出貢獻的,我部將擬文字的形式對當事人及部門的消防負責人通報表揚;

(2)、本部消防檢查中,部門連續三個月沒有消防隱患的,給予部門防火責任人書面形式表揚並呈胡總;

(3)、在抽查部門員工消防意識時,合格率能達到部門人數的95%,給予部門防火負責人書面形式表揚並呈胡總。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訂,,XX年4月11日起執行!)

酒店獎懲制度2

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獎勵方法如下。

第一條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大酒店管理設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大酒店管理利益,爲大酒店管理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爲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設,爲大酒店管理採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大酒店管理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大酒店管理認爲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覈;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覈,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覈,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爲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菸區吸菸者;

7、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僞證而製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塗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檔案、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檔案;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爲;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祕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大酒店管理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大酒店管理祕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佈謠言,損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爲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大酒店管理秩序;

20、在大酒店管理內賭博;

21、在大酒店管理內有傷風化行爲;

22、在禁菸區內吸菸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經常違反大酒店管理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爲不當,大酒店管理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爲,導致嚴重後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爲造成大酒店管理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大酒店管理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酒店獎懲制度3

1、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覈、評比的重要內容。

2、飯店每年年底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評比和獎勵,獎勵內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安全設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訓工作突出;

(2)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避免發生事故;

(3)及時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現;

3、違反安全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罰:

(1)安全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後果;

(2)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致使飯店發生安全事故;

(3)違反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安全事故;

(4)擅自動用、損壞安全設施,安全器材的;

(5)無證上崗操作特種設備的;

(6)交通肇事、火災、游泳淹溺、食物中毒發生1人以上的;

(7)超過管道局下達的事故控制指標的;

(8)發生事故,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的;

(9)發生重大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

凡發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紀檢和行政部門依照安全生產責任狀和有關規定逐層追究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取消晉升、評先資格,扣除風險抵押金及全部獎金,直至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酒店獎懲制度4

總則

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懲罰的目的在於既要促使員工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於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於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爲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範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爲獎:爲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於揭發違法亂紀。視情節獎30—300元。

4.優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蹟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於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範圍,爲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蹟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爲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爲違紀,並處於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爲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爲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並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爲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着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脫崗、竄崗,發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衆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爲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並處以罰款爲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爲,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完善後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酒店獎懲制度5

1、不能主動向賓客提供問候服務的,每次扣5元;如能得到賓客書面表揚的,獎勵10元。

2、當班期間擅自脫離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20元。

3、夜班期間打瞌睡,睡覺的,每次扣10—20元。

4、當班期間看報紙,聊天等從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10元

5、當班期間休息時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准後除外),每次扣5—10元。

6、當班期間在酒店公共區域抽菸的,每次扣5元,並警告。

7、沒有按時控制空調,燈光,背景音樂等,三次以上扣10元。

8、沒有給進出車輛發放停車證的(特殊情況除外),每次扣5元。

9、停車證和停車場車輛有差異的,每次扣5元。

10、寄存行李沒有客人簽名的,每次扣10元。

11、沒有在當班期間按時按路線巡樓的,每次扣5元。

12、索要客人小費的,每次扣小費額的兩倍,並警告處分。

13、雨傘等需要交接物品數目覈實缺少時,按原價賠償。

14、前臺已提前通知叫車,但保安沒有按時叫的(特殊情況除外),每次扣5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另行處理。

15、對機房等重要場所沒有定時安全檢查,造成嚴重後果的另行處理。

16、住宿的員工應遵守宿舍制度按時回宿舍就寢,維護宿舍衛生,對破壞宿舍衛生環境及秩序的視情況進行警告或罰款。

17、員工內部未經允許私自換班,頂班的,每次扣10元。

18、每週培訓,例會未出席者(請假得批准者除外),每次扣10元。

19、因服務質量問題而造成客人投訴的,將扣20——50的績效獎,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扣50——100的績效獎。

20、每次業務知識考試不合格的員工,每次扣30元,連續3次不合格的,將作辭退處理。

21、每個月月底評選一名優秀員工,獎勵100—200元。注:扣除的錢作爲保安部活動經費用於獎勵工作表現較好的員工或組織活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