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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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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範本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1

第一條、爲加強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內部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和各項任務的完成,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全體工作人員,市場營銷部、各項目部及駐工地代表,由分管副總經理安排,報董事長批准執行。

第三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四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爲每週一至週六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6時,每週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經董事長覈准,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五條、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超過晚上十點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七條、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度。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簽到簽退,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簽到簽退,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均給予50元罰款處分。

第八條、行政部負責考勤管理,安排專人監督員工簽到簽退,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進行彙總。

第九條、員工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九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按照本制度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員工因公外出,不能簽到簽退者,應事先告知或及時通知行政部,經批准後補籤。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員工出差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出差由董事長批准。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行政部備案。

第十四條、員工請假或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喪假、產育等假時,必須申請公司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全勤獎。凡公司員工在當月沒有遲到、早退、礦工、請假者可獲得全勤獎金。全勤獎獎金100元,隨當月工資發放。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董事長批准後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2

考勤管理是企業事業單位對員工出勤進行考察管理的一種管理制度,包括是否遲到早退,有無曠工請假等。下面是一份餐廳考勤管理制度,供參考。

1、新進員工三天試崗合格後,可錄指紋,從第四天開時上下班必須打卡。

2、不遲到、不早退,遲到5分鐘以內可每個月有三次不計;三次以後5分鐘之內統一扣5元,遲到5至10分鐘以內扣10元;超過10分鐘並在一小時以內每分鐘1元;超過一小時按曠工處理。

3、按規定時間、次數打卡,不多打、不漏打,忘打卡一次扣5元,若一天之內一次都沒打卡,則視爲事假或按曠工處理

4、若打卡時間顯示未遲到,但實際未按時參加例會、到崗工作,則視爲遲到。

5、遲到者必須在換好工作服、並整理好儀容儀表可開始工作時找上級管理人員報告纔算上班。

6、員工遲到時,管理人員必須如實記錄遲到時間,並在手工考勤本上標註清楚,若有隱瞞或不按實際遲到時間記錄考勤,管理人員扣20元。

員工考勤的管理制度3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覈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繫。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