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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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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制度(通用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安全制度(通用6篇)

交通安全制度1

1、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4、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

5、學校要對上學、放學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騎自行車學生的教育: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幾個人並排騎行;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車。

6、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設立路隊長,互相幫助、互相照應。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繫,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採取對策。

7、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員衆多的校園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彎處設立車輛慢行的警示牌;要規範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規定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峯期在校園內行駛;要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自行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交通安全制度2

1、交通安全形勢分析會制度。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分析會,分析學生交通活動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並進行記錄。

2、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學校每學期向學生教授交通安全法律知識不少於2課時,並按規定進行登記。

3、將交通安全教育內容作爲每學期組織活動、少先隊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並做好活動記錄。

4、充分利用校園廣播、網絡電視、學習園地、黑板報等形式,廣泛開展徵文、漫畫、演講賽、文藝演出、安全小報等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並按規定進行活動登記。

5、建立同學生家長交通安全資訊溝通制度,將交通安全宣傳納入家長會內容。

6、建立學生交通安全宣傳骨幹及小警察培訓制度,每學期集中培訓不少於1次,並組織開展校園日常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檢查活動,參加社會公益宣傳活動,並進行登記。

7、建立交通安全資訊溝通及交通安全資訊反饋制度,及時把本學校交通安全情況反饋到教育局、交警大隊,以便於有針對性的開展教育活動。

8、建立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掌握情況調查制度,保證交通安全知識在學生中的普及率達到100%。

開展創建“交通安全學校”,就是在中小學中開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培養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並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小手拉大手”的教育作用,使交通安全教育輻射到千家萬戶。它是宣傳交通安全知識、保障全市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一種有效形式和載體。

爲了更好的完成創建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交通安全學校”創建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包括學校、交警大隊、學生家長和社會人士等;

2、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規劃,學校開學、放假前,各中隊民警至少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課,今年重點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

3、設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室。制度、宣傳掛圖等上牆,並備有交通安全學習材料向師生開放。

4、制定領導機構、職責和交通安全公約。

5、設定交通安全宣傳欄,經常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常識、事故分析等;

6、與學生家長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三方面職責和注意事項,並把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與老師、學生年度評優掛鉤;

7、營造創建“交通安全學校”的良好氛圍,請交警大隊定時間、定地點、定人員切實加強學校周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標誌。

交通安全制度3

一、加強交通安全學習教育。充分發揮教育職能優勢,透過主題班會、電化教育、板報比賽、演講比賽、知識競賽、宣傳櫥窗、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等內容,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1、每學期當上一堂交通安全課;

2、每天老師要提醒學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個月要以班爲單位舉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題班會;

4、學校應當將交通安全知識作爲地方課程的重要內容,並開闢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定期宣傳交通安全常識;

5、每學期組織一次交通安全知識考試,把考試情況列入評比“三好學生”的內容之一。

二、開闢交通安全綠色通道。爭取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重視和配合,開闢小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通道,學校指派教師、行管人員以及門衛疏通交通。

三、推行路隊制。學校要在交警部門的指導下,推行學生放學路隊制。要製作一批“小紅帽”和路隊起旗,學生在上、下學以及進行其它校外活動時,佩戴示意車輛讓行的“小紅帽”,舉路隊旗。

四、加強管理,優化交通環境。爭取交警部門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確保家長接送學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時,要對學校周圍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進行集中整治,進一步優化校園周圍交通環境。

交通安全制度4

爲加強我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推進和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廣大幹部職工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臺)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明確專職管理人員,負責本局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具體實施。局(臺)長爲本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爲具體責任人。

二、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公室應本着“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原則,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定期組織交通安全學習和發送安全提示短信,努力增強幹部職工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幹部職工的安全素質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凡局(臺)幹部職工購車者(包含轎車、摩托車、麪包車等)以及所有持機動車駕駛執照的人員,必須服從局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管理,積極參加交通安全學習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責任意識,做到思想上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

四、所有駕駛人員必須熟悉並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依法履行職責和義務,做到遵紀守法,服從管理。嚴禁非專職人員駕公車、公車私自外出外借、無證駕駛、駕無證車、酒後駕駛、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駕車、違規超車、違規會車、駕駛制動不良和燈光不全車輛等違法違規行爲。同時,還要做到時間緊迫不開急躁車,情況複雜不開冒險車,遇事冷靜不開情緒車,不開快車,不強超、搶會,在雨、雪、霧等惡劣天氣謹慎駕駛等,不得發生因本人違法違規而導致的交通責任事故。

五、所有機動車駕駛人員必須管理維護好自己的車輛,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維修,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排除,保持車況良好,不開帶“病”車上路。

六、按規定辦理好相關證照,參加年檢及駕駛證年審,如實向局交通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相關情況,積極配合建好機動車和駕駛人員管理臺帳。

七、積極協助公安交警維護交通秩序,宣傳交通法規,發現交通違法及時舉報,發現交通事故及時搶救傷者,報告交警部門並保護現場。

八、實行車輛管理大事報告制度。局(臺)公務用車按照車輛管理制度執行,由局領導批准,辦公室統一調度。幹部職工購車、出售車輛以及自駕車遠距離外出(宜昌範圍以外),必須向局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以便及時登記備案和進行動態管理。

九、幹部職工私人車輛參加本局公務活動的,局(臺)按相應標準給予燃油補助,車輛駕駛人員要確保交通安全,並承擔相應的交通安全責任。

十、嚴格實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管理措施落實,全年無大小事故的部門和單位,年終予以表彰;對於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落實,幹部職工違法違規造成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除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外,個人以及所在的部門或單位要向局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領導小組寫出書面檢查,並視情節扣發績效工資,取消個人以及所在部門和單位當年評先資格。

交通安全制度5

一、學校成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交通安全工作。

二、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溝通交通管理資訊。

三、負責聘請校外交通安全輔導員,每學年新生入學要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四、每學年進行兩次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每學期要有班主任組織有關交通安全主題班隊會。

五、開闢有關交通安全知識櫥窗和永久性宣傳標語,利用廣播、黑板宣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個學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須知》的內容。

六、加強對學生自行車行駛管理和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意識,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標的作用和含義。

七、學生集體外出時實行隊列化,乘車遠行時必須上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

八、組織安排校園交通安全執勤崗,維持校門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交通安全制度6

一、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務是,在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中樹立安全第一思想,透過學習安全知識和進行安全技能訓練,提高師生員工防範事故的能力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學生爲重點,也要對校長和教職員工進行教育。

二、小學階段安全教育目標是: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學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識,掌握在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自護的簡便方法,熟記急救電話和必備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辯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三、對教職員工安全教育的目標是: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國家頒發的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掌握組織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知識、審批程序及處置突發事故的方法,具備分辯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掌握各類安全知識和緊急狀態下的自救自護的方法;掌握識別學生必理疾病和正確處置方法;認真履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學會運用法律保障學生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五、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應根據不同類型學校及學生的年齡特點,滲透到教學、社會實踐、日常生活、節假日及各種大型活動中進行。同時,要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等特點,定期進行防火、防病、防煤氣和食物中毒、防盜、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集中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緊急狀態下撤離、疏散的方法、技巧和自救自護方法。學校設安全教育課,教師要認真上好。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進行安全宣傳和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對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在開學後、期中、放假前進行三次。

六、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時,要十分注重對學生的心理諮詢和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障礙,防止因心理障礙而發生的自傷、自殘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