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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防汛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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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煤礦防汛值班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煤礦防汛值班制度

煤礦防汛值班制度1

爲落實防汛崗位責任制,規範防汛值班管理,嚴肅防汛紀律,保障防汛工作及時高效開展,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起止時間

1、汛期值班爲每年6月10日至9月10日,其中7月20日至8月10日爲主汛期。

2、非汛期值班與突發事件值班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臨時確定。

二、紀律要求

1、防汛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和工作人員值班相結合的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工作。

3、值班期間,帶班領導與值班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聯繫暢通,並能在發生險情時第一時間趕到值班室處理事務。

4、主汛期和超警戒水位或發生較大險情災情等防汛突發事件時,帶班領導、值班人員應駐守值班室或辦公室。

5、值班工作人員遇到重要或緊急情況時,不得擅自處理。

6、值班工作人員應在電話鈴響五聲以內接聽電話,接打電話、收發檔案要禮貌到位,簡潔高效。

7、交接班必須在值班室進行,嚴禁接班遲到、交班早退。

8、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值班室。

三、值班職責

1、密切監視實時雨水情、掌握防汛現狀和動態,包括水文氣象部門預測、暴雨分佈和強度、颱風強度和移動路徑、洪水預報和警報、工程安全監測情況、水庫調度執行情況等資訊,並做好值班記錄。

2、主動了解流域發生的'險情、災情,跟蹤瞭解地方防汛指揮機構、移民防汛主管部門的有關情況,包括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具體位置、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基本情況、成災原因、搶險救災部署和險情災情發展情況等資訊,及時向帶班領導和防汛辦主任報告有關重大事項,並做好值班記錄。

3、及時查收和接聽各類值班檔案、傳真、電話或郵件等資訊,認真登記,規範整理。檔案、傳真要及時編號,分類存放;重要檔案、郵件要存放在指定目錄;重要電話要登記來電時間、單位、雙方姓名、通話內容;對收到的重要傳真件,先複印一份存檔,並及時交給帶班領導。

4、重要值班資訊要透過電話、短信、簡報、快報或傳真等方式及時上傳下達,做到不漏報、不遲報。對重要險情災情和突發事件,要做好跟蹤和續保。

5、及時處理來文來電交辦的應急事務,並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對諮詢防汛有關事宜的來電來函要耐心答覆處置;不能馬上答覆的,應做好解釋並做好記錄。不得佔用防汛電話接打與防汛無關的事,以免影響正常防汛資訊的傳送。

6、遇到重大問題、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要立即向值班長、帶班領導報告,不得自作主張,擅自越權處理。必要時,聯繫有關單位做好預測預報、調度方案、後勤保障等工作,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7、愛護值班室計算機、傳真機等公共財物,認真檢查防汛通信設備,保障設備正常執行,發現故障,及時報修。

8、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包括值班人員、氣象概況、雨水情、險情災情、來文來電、巡檢情況、領導指示、來文來電、重要事件處理、交接班及其他事項。必要時,負責編寫防汛快報或防汛簡報。

9、認真做好交接班,確保值班和突發性事件處理的連續性。交班人員應當面向接班人員交待值班時間內發生的主要情況、處理結果和遺留問題,指出關注重點,交代待辦事宜,接班人員要跟蹤辦理。

四、其他事項

1、防汛值班人員應接受必要的培訓,熟悉防汛業務和有關檔案,掌握水情、險情處理程序,瞭解防洪度汛有關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勝任防汛值班工作。

2、對值班資訊處理不及時、不規範造成失誤的,應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追究責任。

3、值班人員因公出差、特殊情況、生病等原因不能參加值班時,由本人商其他人員替代,並需徵得當班領導的同意。

煤礦防汛值班制度2

1、 礦值班人員值班期間,要對全礦礦井的安全生產負責,並全權處理值班期間的安全生產。每日早八點交接班,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以備查閱。

2、 礦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每晚八點調度班前會,並根據安全生產動態存在的問題進行安排,安排工作必須有針對性,並對安全資訊卡反映內容,進行強調並及時安排複查,以利於安全生產。不按時組織班前會的,每次罰責任人50元。

3、 礦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中班或夜班必須組成小分隊下井檢查。可不按礦規定時間下井,但凡值班不組織小分隊在中夜班下井檢查的,每缺少一人次罰款20元。上井後及時填寫值班人員下井記錄。

4、 值班期間必須至少有一人在調度臺指揮安全生產,嚴禁脫離崗位,需要離開時必須向當班調度員說明情況及去向和聯繫方式;值班期間嚴禁喝酒。否則罰款50元,影響較大的加倍處罰。

5、 礦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遇到安全檢查或質量旬、月檢,可不參加,仍按中夜班下井,以便掌握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

6、 值班期間如發生工傷或非人身事故(輕傷及以上的人身事故、重大僥倖事故,或影響二十分鐘以上的生產事故),值班人員必須及時組織有關科室進行分析,分析事故經過、傷情、責任等,彙報分管領導,並在第二天的調度會議上在彙報值班期間的安全生產情況時,一併彙報事故情況。經領導確認後的分析處理結果,生產事故報調度室考覈並在網絡辦公上發佈;安全事故由安監處考覈並在網絡辦公上發佈。(生產事故由調度值班人員彙報,安全事故由安監處彙報)

7、 值班人員因工作需要無法值班時,須向本組值班負責人請假,有其它同志代替(同級別人員),但必須向調度主任說明,未說明或未請假者罰款50元。

8、 當班調度員要依照本規定掌握值班人員的活動情況,若發現調度員有幫助值班人員弄虛作假行爲的,每發現一次罰責任人20~100元。

9、 調度主任將值班人員的值班情況在每月的安全辦公會議上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