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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值班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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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森林防火值班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森林防火值班管理制度(精選6篇)

森林防火值班管理制度1

爲使森林防火值班轉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確職責,堅守崗位,經鄉府研究,物制訂如下值班制度:

(一)堅守崗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在崗值班制。

(二)嚴格執行考勤請假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三)做好值班期間上級電話及有關重大事情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

(四)值班期間,做好羣衆火情報告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彙報,並立即組織人員,發動羣衆上山撲救。

(五)嚴格交接—班制度,在與下班人員做好交接後方可離崗,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

(六)自覺遵守以上紀律,團結協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森林防火值班管理制度2

爲了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必須加強日常的防火值班、值宿,具體要求如下:

一、各林區在森林防火期,必須每天有領導值班,隨時聯絡,及時傳遞資訊,並做好各種記錄。

二、值班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可由值班領導指派他人代替值班,但決不允許空崗和隨意替班。

三、值班人員保證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電話隨響隨接,隨叫隨到並負責處理好當日值班的承上啓下的.一切正常工作。

四、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接到森林火警報告時,除做好有關記錄外,要立即把情況報告值班領導。

五、值班領導和專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準飲酒、打麻將。並按時碰頭交接,清點通訊器材和備品,雙方簽字,以示負責。

森林防火值班管理制度3

爲滿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證森林防火資訊迅速暢通,確保森林防火萬無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辦公室負責,並安排值班人員時間。護林防火值班要固定專人,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不得在值班時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鐘,負責六十秒。

三、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火值班記錄和電話記錄,及時彙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每日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資訊和發生的情況及天氣情況。林業站要區、鄉防火辦彙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值班人員每天下午向鄉防火辦彙報防火情況。若漏報、遲報給場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本人負責。

四、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雙方簽字後,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交接—班手續不齊、交接不清發生問題,由移交人負責。

五、值班人員要做到上情下達及時,下情上傳迅速,保證防火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

六、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迅速向上級部門彙報,立即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森林防火值班管理制度4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辦正、副主任、指揮科(股)長、值班員、電臺報務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防火辦正、副主任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指揮科(股)長,值班員具體承擔資訊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電臺報務員負責無線電通訊事宜;值班司機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並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繫,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要保持值班室、報務室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保證值班所有電話、電臺、對講機等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佔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電臺要在規定開機時間開機,並保持聯絡,不得擅自更改通訊頻率或關機。值班電話鈴響五次後仍無人接,視爲值班人員空崗。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並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後,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後,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後,方可完成交接—班。

森林防火值班管理制度5

一、排定的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名單張榜公佈,輪流值班或帶班。

二、實行全年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一)重點防火期: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一般防火期:6月1日至8月31日,白天按機關作息時間值班,遇特殊情況另外安排。

三、值班人員必須掌握通訊業務知識,能熟練使用各種通訊設備,遵守通訊紀律和規則,保證通訊暢通。

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和火情記錄,要記明來電時間、單位名稱、姓名、報告和通知的詳細內容,必要時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五、對來電來訪人員,做到態度和藹、熱情接待,文明禮貌待人。

六、搞好值班室衛生,保持值班室和有關設備乾淨、整潔。

七、要愛護通訊設備,嚴禁違章操作。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對講機等交給他人使用。

八、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要把本班發生的重大問題的處理情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森林防火值班管理制度6

一、在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鄉(鎮)護林防火委員會和國有林場(苗圃)要設立護林防火值班室,固定專人,堅持二十四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無阻。

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在值班期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

三、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資訊和發生的事情,並要按日記載天氣情況。

四、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簽字後,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嚴禁交接—班手續不齊,留有空檔。

五、值班人員要做好上下工作之間的協調,做到上情下傳,下情上達,定期與有關單位取得聯繫,保證防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彙報,迅速做好應急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