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學問君 人氣:1.73W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

爲加強對國資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職工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做好十二五期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維護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安全生產條例》、省人民政府《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參照《省政府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要求,結合本系統實際,現就建立國資系統安全生存管理考覈獎懲制度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要求

市國資委高度重視所出資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將依法履行出資人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企業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創造和積累成功經驗,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無事故。一是強化責任落實,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二是結合企業實際,堅持“一崗雙責”制度,建立健全“統一領導、落實責任、分級管理、分類指導、全員參與”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三是夯實基礎工作,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四是堅持獎罰嚴明的考覈原則,強化安全風險管理,確保重大危險源的超前防控;對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國資委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獎勵。對嚴重安全生產不達標、違章違規違紀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給予行政、經濟並罰。五是加強應急管理,增強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六是堅持防治結合,切實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七是推進“科技興安”,強化科技防範,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二、安全生產工作的目標

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企業的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企業的安全水平,推動所出資企業實現科學、協調、可持續、安全發展,確保本單位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爲實現全系統安全生產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三、安全生產工作內容和措施

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人員應自覺把安全工作擺在各項工作的首位,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與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結合起來。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層層分解,認真抓好落實,不斷修訂、完善和細化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制度有效地落到實處。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不斷完善企業績效工資制度,加大與安全生產掛鉤比重,有效落實安全生產獎懲措施。生產班組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最前沿,也是目前最薄弱的環節,因此,要進一步強化生產班組的安全責任意識,實行安全生產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生產目標和責任落實到生產崗位。將安全承諾簽訂到每一位在崗職工,形成從領導覆蓋到全體職工的共同安全責任體系,最終實現大安全格局。

(一)市國資委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國資委對所出資企業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1、督促所出資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工作;

2、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對所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覈體系,與所出資企業負責人的績效薪酬掛鉤;

3、參與或組織所出資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督促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生產防範和隱患治理措施。

(二)所出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所出資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認真執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工作部署,逐級建立健全覆蓋企業全體職工和崗位,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所出資企業應當建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爲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分級負責制,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組織制定並實施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督促、檢查子企業安全生產措施的有效實施;

(5)督促、指導、檢查子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所出資企業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綜合管理領導責任。負責協助主要負責人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協調和綜合管理本企業及子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3、所出資企業主管生產的負責人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負責協調並落實企業生產過程中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4、所出資企業其他負責人對主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應當按照分工抓好主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5、所出資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隊伍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素質。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依法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覈合格後方可任職。鼓勵和支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6、所出資企業及子企業工會組織依法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與勞動防護進行民主監督,依法維護職工安全、健康等合法權益。

7、所出資企業應監督子企業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及個人。監督子企業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所出資企業應對子企業的安全生產履行如下監督管理責任:

(1)監督管理子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具備情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機構設定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情況;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情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2)將子企業納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與其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嚴格安全生產的'檢查、考覈、獎懲和責任追究。

(3)對控股但不負責管理的子企業,應當與管理方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要求,透過經營合同、公司章程、責任書等形式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目標和要求等。

(4)對委託管理或承包經營的單位,所出資企業應當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按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與受委託方或承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三)組織領導

對系統內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考覈在市國資委領導下,由市國資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並提出獎罰意見。所出資企業對子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考覈,由所出資企業研究決定並組織實施。所出資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包括:

1、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委會作爲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統一領導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決策企業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安委會主任應當由所出資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應當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例會制度。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所出資企業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監管職能部門或指定一職能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專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配置數量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內容和性質、管理範圍、管理跨度等情況進行配置。此機構是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對其他職能機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

3、所出資企業應當明確內設各職能部門的具體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各職能部門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具體分解到相應崗位。

四、安全生產工作要求

(一)所出資企業應當將安全生產納入所出資企業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積極推行和應用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體系等,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現代化。

(二)所出資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加強對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的檢查、督查。

(三)所出資企業應當制定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和督促子企業開展預案演練,提高企業有效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能力。

(四)所出資企業應當按照本實施意見,結合行業特點和企業實際,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或制度,逐級全面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建立安全生產考覈和獎懲機制。加強對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嚴格安全生產業績考覈,加大安全生產獎勵力度,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紀行爲。

(五)所出資企業應當監督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督促、指導、檢查子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全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確保企業各種證照齊全有效,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政府有關部門覈准、許可範圍。督促、指導、檢查子企業在重大危險源以及易燃、易爆、強腐蝕、粉塵、高溫、毒物、輻射、電力設施等場所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督促、檢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

(六)所出資企業應當按要求將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活動、重要會議、重大舉措和成果、重大問題等重要資訊和重要事項及時報告市國資委。

五、考覈與獎懲

安全生產管理考覈,採取自查自評與上級組織考覈相結合,平時考覈與年終考覈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並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責任制考覈獎懲辦法》。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覈體系。完善工業國資系統綜治考評制度和獎懲體系,增強考覈標準和考覈辦法的科學性、操作性,充分發揮考評工作的推動作用。將安全生產目標、事故控制指標等逐級分解,建立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覈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二)要嚴格安全生產考覈標準。嚴格目標責任考覈,增加幹部政績業績考覈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覈分爲“工作目標”和“事故控制”兩大指標。工作目標主要考覈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完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夯實安全基礎、隱患排查與整治、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事故調查及應急管理等。事故控制指標主要考覈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十萬從業人員事故死亡率等。

(三)要嚴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覈獎罰措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覈,按照自查自評與組織考覈相結合、平時考覈與年度考覈相結合、定性考覈與定量考覈相結合的原則,採取評分制,標準分爲100分,採用逐項扣分的辦法,每項扣分直至該項標準分扣完爲止,並根據得分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實行獎懲。對國家和行業有明確提取安全生產費用額度規定,但未能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企業,市國資委從企業負責人業績考覈的業績利潤中予以全額扣減。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覈中因安全生產問題受到降級處理的,取消其參加該年度市國資委組織或者參與組織的評優、評先活動資格。市國資委對年度安全生產相對指標達到國內同行業最好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者達到安全生產考覈獎勵標準的企業予以表彰;對認真貫徹執行本辦法,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予以表彰獎勵。

(四)認真落實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安全風險抵押金等制度,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研究制定扶持發展農村公共道路客運交通政策。2011年起,市、縣兩級要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項用於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安全隱患治理補助、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支出。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和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推進各類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認真落實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研究制定工傷預防費的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工傷預防工作。每年從工傷保險費中提取5%作爲安全生產工傷事故預防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專項經費,保障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有效開展,提高全社會安全意識。研究制定安全產業政策,加快高危行業企業整合重組,提高行業安全發展水平。

(五)各單位貫徹此《實施意見》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執行情況,年終由工管辦組織檢查考評,評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若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報工管辦批准,予以表彰獎勵。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永恆主題,安全生產工作要以求實的態度,居安思危,與時俱進,在市場經濟競爭環境中,紮實工作,以認真負責的責任心,幹好本職工作,爲企業的發展壯大,打好基礎。以安全規範,務實高效的工作,不斷增強企業的凝聚力,確保企業安全生產。

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2

一、購買鍋爐一定要到正規廠家購買證件齊全的鍋爐產品,鍋爐的使用必須經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校內部門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二、鍋爐工應持上崗證,有明確的操作規範,不準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鍋爐工應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精通業務。鑽研技術,不斷提高操作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執行。

三、鍋爐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鍋爐禁止使用。跑、冒、滴、漏的閥門能修理的及時檢修或更換。

四、鍋爐工必須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任何情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經常檢查鍋爐的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錶和水位計)情況,嚴防發生爆炸事故。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五、鍋爐房必須配有消防設備、器材,工作人員要會使用,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六、對鍋爐安全附件試驗檢驗的要求:

1、安全閥手動放汽或放水試驗每週至少一次;自動放汽或放水試驗每三個月至少一次;

2、壓力錶正常執行時每週沖洗一次存水彎管,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並在刻度盤上指示工作壓力紅線;

3、高低水位報警器,低水位聯鎖裝置、超壓、超溫報警器,超壓聯索裝置,每月至少作一次報警聯鎖試驗。

4、設備維修保養和安全附件試驗校驗情況,要詳細作好記錄,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定期抽查。

七、鍋爐安全保衛制度:

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有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准,不準入內。

2、當班人員要緊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迴檢查制度。

3、非當班人員,未經帶班長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器開關。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準單獨操作。

4、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

5、鍋爐房要配備有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6、鍋爐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八、鍋爐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並要詳細瞭解鍋爐執行情況。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地檢查和調查保持鍋爐執行正常。交接班時,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執行、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有關問題。

3、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或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1)鍋爐燃燒、壓力、水位和溫度正常;

(2)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3)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無異常;

(4)鍋爐執行記錄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

(5)鍋爐房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五不交是:

(1)不交給喝酒和有病的司爐工人;

(2)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出現異常時不交;

(3)在處理事故時不進行交班;

(4)接班人員不到時,不交給無證司爐;

(5)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5、交接班時,雙方共同按巡迴檢查路線逐點逐項檢查,將要交接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紀錄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級有關鍋爐執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紀錄中籤字後又發現了設備缺陷,應由接班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