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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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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食堂衛生管理制度(一)

一、開飯時間

工地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四篇

早餐:7:30~7:55

中餐: 12:00~12:40

晚餐:18:00~19:40(根據每天收工的情況,靈活確定)

二、食品衛生

1、嚴把進貨關,糧油、調料、肉類、豆製品等原材料,儘量從大型超市和正規商店進貨,拒絕採購有害物質污染、黴變、變質、過期、腐敗的物品; 2、採購物質儘量定點購買,並認真做好購貨記錄,經驗收後方可入庫;

3.做好剩飯剩菜的處理工作,每天對不宜儲存的飯菜,立即處理掉。對能放在冰箱儲存的,做到專人專管並及時放入冰箱,吃前蒸熟煮透,確保食品安全;

4.做好中餐準備工作,爲確保現場工作人員中餐能吃到熱飯熱菜,對在現場就餐的人員備保溫飯盒,在早餐時備好飯菜,保證食品質量。

三、食品儲存

1、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做到先進先出,以免貯存時間過長而生蟲、發黴;

2、 各類食品分開存放,生熟食品不能混放,存放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

3、定期檢驗庫存食品,掌握所貯存食品的保持期,不使用腐敗變質、生蟲及污染不潔的食品;

四、食用具清洗消毒

食堂製作間的飲具宜存放在封閉的櫥櫃內,刀、盆、案板等飲具應生熟分開。食品應有遮蓋,遮蓋物品應有正反標識。各種佐料和副食品應存放在密閉器皿內,並應有標識。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須洗淨消毒,保持清潔;

2、用餐人員配備專用餐具,飯桌上設立公筷;

3、配備兩塊砧板,生熟食品分開。

五、環境衛生

1、食堂室內環境衛生堅持每天清掃,做好日常保潔;

2、做好防鼠工作,確保食品存放不受老鼠污染。

六、個人衛生

1、 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搞好個人衛生,炊事員、幫廚人員應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勤剪指甲,不隨地吐痰,不在操作時閒談、抽菸;

2、 就餐人員必須遵守服從食堂的管理,愛護食堂的衛生,不浪費食品,不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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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食堂衛生管理制度(二)

一、食堂衛生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並經上崗培訓考覈合格,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2、上崗前應洗手消毒,穿戴工作服、帽,保持個人清潔衛生。

3、食品原料進貨應有驗收制度,專人負責,以達到原料新鮮、無腐蝕變質。清洗要徹底,保證食品的衛生質量。

4、冰箱內,生熟食品必須嚴格分開存放,不得存放私物、藥物等。

5、不得供應生冷拌菜和生食小水產、菜餚燒熟煮透,隔夜的剩菜應回鍋加熱,不得混入當餐鮮菜中。

6、保持食堂內外整潔,不堆放與食品無關的施工物料和工具,操作間和儲藏間分開設定,做好防潮、防蟲、防蠅、防鼠工作。

7、炊事用具無鏽、無油污。採購、加工、儲存生、熟食品要分開,並設有生熟、葷素標誌,防止食品混存污染。

8、製售過程及刀、墩、案板、盆、水池、抹布和冰櫃等工具要嚴格分開。每天加工、製售食品之後應全面清洗炊具、沖刷地面,各種炊事用品按規定存放。

9、食堂的隔油池、沉澱池必須規範有效,定期清污掏油。

二、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1、每年進行健康檢查,防止傳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2、要認真學習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瞭解食品的衛生制度及營養知識。

3、必須嚴格執行領導的工作指示,並保證廚房及飯堂的衛生整潔有序。

4、當班工作人員應保持儀表整潔,注重個人衛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並做到四勤(勤換衣、勤洗頭、勤理髮、勤剪指甲)。

5、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廚房的用具和食物,一經發現有此行爲者要嚴肅處理。

6、食堂一般不對外來人員開放,公司員工如有親友來訪需要就餐者,必須到管理處登記。

工地食堂衛生管理制度(三)

1、總則

爲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羣衆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工地食堂衛生管理制度】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爲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菸,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菸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覈,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定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彙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爲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爲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爲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複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採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透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繫,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誌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於2、4m,電線敷設規範,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後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菸或作業場內有菸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按國標設定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爲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牆。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定規範,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並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菸,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閒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牀上吸菸,電扇不得放在牀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定一隻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菸,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竈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竈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着的。

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爲,表現突出。

3)及時瞭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着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蹟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爲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公司爲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佔牀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牀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爲。

第十條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爲原則;休息後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爲。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7、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7、4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行政人事部每週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並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